似乎,只要遮住那一點的裸露便能獲得上百讚,一旦露出「那一點」就必須被下架,這樣的道德尺度基於什麼標準呢?

為甚麼在網路上,男性可以上傳自己裸露乳頭的照片,女性不行?

如果不是見證著性解放の學姊臉書專頁的消失,我不會相信臉書作為全球這樣大的媒體,可以這樣公然地歧視。

我相信,大家一開始的訴求很簡單,就是任何人、任何身份、任何性別、性傾向、種族,他們在公共空間受到的待遇,不該有任何差別。可是你有沒發現,不論在電視、臉書、男士內衣、泳褲廣告,大眾對男性裸露的乳頭,是多麼的習以為常?但今天,當一個女性想要上傳一張自己的乳頭照片時,她要面對的是多麼大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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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性解放の學姊 2.0

到了今天,這個世界仍然那麼公然地、粗暴地以性別劃分誰能/該做甚麼,誰不能。除非,今天你公然地承認「是,女性就是不如男性。」,不然,我們誰都無法躲避這個問題:男性的乳頭也是色情的話,為何他取得了正當性,而女性的沒有。為何只有女性的乳頭是色情,或,為何只有女性的乳頭提供的色情是禁忌。

在規範裡,性別的階級和權力從來都很明顯。更麻煩的是,女性在身體上的規範,從來都是曖昧的、不明確的。

女性從小到大都被教育要穿著上衣,甚至在上衣裡面用上一個鋼圈包圍的胸罩,重重保護和遮蓋我們的胸部,要呈現優美的曲線,但卻不能直接赤裸。沒有想像,色情是不存在的,而我們如何想像,就足以體現在性/別角色中的權力關係。

我們對女性想像的色情,卻一直矛盾。她們可以露但不能太露。從小時候規定要穿著的校裙(在裙擺下裸露卻被遮蓋的雙腿)、到長大後的蕾絲衣服、內衣,女性的身體一直被期待以若隱若現的姿態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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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若隱若現該隱多少、現多少,就成為了一個隨時可以改變的準則。倒不是說劃一的準則應當存在,而是當規範模棱兩可,它難以被討論,而誰定義規範,而決定女性能展露多少的人,卻從來不是她們自己。女性在網路上可以露乳溝、可以露腿、背。但乳頭不行。是臉書與大眾的反應告訴了我們,唯獨女性的乳頭不行。而女性的身體在種種模棱兩可的規範中,一次又一次的被規定,重覆又重覆的成為待判者,被判定道德或道德、好與不好、該下架或不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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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們無法左右自己,這就是器官歧視,這就是性別歧視。女性的身體在大眾的凝視底下,無從選擇。你只能呈現他們需要的模樣,一種模樣。這就是暴力。因為還有很多人,她們為著不願意呈現那個模樣,就成為了被打擊的對象。還有很多人,為了成為被期待/被規定的模樣,犧牲了他/她們真實的自己。

有人很恐懼,開放了女性乳頭,所以以後大家都可以隨意上傳自己的陽具和陰部嗎?

首先,可以露不代表每個人都一定很愛露,不是每個人都渴望被完形畢露的展示在別人眼球的。臉書也允許你告白,你告了嗎。

然後,就算,開放後才發現大家都愛裸露性器官,我也覺得如果有朝一天,大眾不再以彼此的色情、性的慾望為恐懼,能坦誠地面對身體的慾望(也讓更多人能坦然地承認自己不具性慾望),每個人都擁有露與不露、幻想與不幻想、被幻想或不被幻想的權利,這個社會,我還滿期待的。色情真沒有甚麼不好的,最不好就是那些污名化色情的人,不願意誠實,還強逼別人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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