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在現代社會漸不再是禁忌話題,大眾對於性的認知也越來越正確與開放,社會上越來越有一項普遍的瞭解:身而為人,無論性別與性向,大多有一定的性需求。然而,社會認知上的進步,已經帶來了行為實踐方面的多元與平等嗎?特約作者陳安儀用身邊朋友遵從異性婚姻體制下的「無性婚姻」的故事告訴你,女性在性事方面的被動地位。讀完這篇,或許對於婚姻與性,你會有不同想法。

說起來,真的很不公平。當老婆不想上床時,男人可以大聲抱怨,然後理所當然的到外面去尋找他的新戰場。然而,當男人不想上床的時候,女人卻只能暗夜啼泣。基於禮教、基於面子,無論夜晚是多麼漫長,皮膚上有無數慾望的小蛇在竄動,身體裡的火焰燃燒到小腹緊抽,但,只得將雙眼望住黑暗中的天花板,讓嘆息與淚水濕透枕巾。

說穿了,現代台灣的婚姻主導者仍然是男性。他可以決定他與另一半性生活的品質、多久做愛一次,甚至,「有沒有」性生活。因為,大部分的女性,(少數7年級的小女生除外),大概沒有幾個女人敢公開的、大聲的承認:「我喜歡做愛!我需要做愛!請跟我做愛!」

婚姻不是男人說了算:那些我希望離婚前就知道的20個婚姻秘密:關係是互相的

我有一個女朋友,她結婚將近十年了。先生是一間企業的中級主管,人相當的 nice。雖然算不上是一個帥哥,但也長得五官端正、乾乾淨淨。他們倆人都是年過30歲才結婚,雖然年紀大了點,但女方一直很喜歡小孩,不過,婚後多年卻一直沒有消息。有一次,我無意間開她玩笑,對她說:「一把年紀了!想生就趕快生啦!別再拖了!」不知道是喝醉了,還是壓抑太久,她竟哭著回答我:「怎麼生?他不肯『做』我要怎麼生?」

我很訝異的問:「怎麼回事?」她才和盤托出,原來她結婚近十年,竟然還是一個處女!她的先生在婚前就是一個君子,從來沒有和她上過床,兩人僅止於擁抱、親吻,連愛撫都沒有過。結婚前她還慶幸,自己遇到了一個天上少有、地上無雙的紳士,婚後,問題卻來了——他一直都是這麼紳士。

洞房花燭夜那天晚上,新郎喝醉了,什麼事也沒發生。接下來無數個夜,也都沒有發生什麼事。我的女朋友試過穿薄紗睡衣,也試過一起看比較 A 一點的片子,甚至露骨的將身體纏上老公的身軀。但,她的老公就是提不起興趣。不是說「太累」,就是說「今天人不舒服」。最後,乾脆二話不說,直接起床開門穿衣服,然後喝個爛醉才回來。

 

我的另一個女朋友,他的老公是一位中產階級上班族,同樣,也是晚婚,婚前也是一位柳下惠。她的運氣稍微好一點,老公在第一年的婚姻中,算是有盡了應盡的義務,雖然次數比較少,不過,每個月都會按照她的排卵期辦事。結婚隔年,生下一個兒子。於是,不幸從此開始。從兒子落地的那天起,她就成了活寡婦。先生對於房事百般推託,不是說累,就是說壓力大。她不信邪,也試過種種方法,甚至去看過婚姻諮商,但得到的答案都是:「先生保證沒有外遇、他很愛你,只是工作太累、壓力太大…..。」

這兩樁婚姻都有幾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先生都是好人,對太太可以說是百依百順,沒有什麼缺點可挑剔。家用給的大方,溫柔體貼,脾氣也好,對孩子、對家,都很照顧。另外一個共同點就是,兩個先生幾乎都會固定出差,一個是到中南部,另一個會不定期出國。大約一、兩個星期一次,時常會有在外過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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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過無數位男性朋友,這到底是什麼情形?我的男性朋友都一口咬定:「唉呀!這不可能啦!夫妻動輒超過一個月沒做愛,這男的不是在外面有野味,就是 GAY!更何況是好幾年沒做!絕對有問題!」

有一次,我上節目時,碰到一個 GAY。他聽完之後,斬釘截鐵的告訴我:「如果確定沒有外遇,不用猜了,一定是 GAY。」我問他,為什麼?「我很多 GAY 朋友結婚,都是為了生小孩的,生完了就不會再做了。」我懷疑的問:「那 GAY 也可以跟太太做嗎?」他點點頭:「可以啊!有的 GAY 在有刺激之下、閉了眼就可以做,不行的就吃威爾剛。我有個 GAY 朋友還說他老婆很滿意呢!因為吃了威爾剛,反正沒感覺,可以搞很久!」

GAY 真的可以跟女生做愛嗎?點下一頁讓陳安儀為你解惑

我半信半疑。另一次,我在節目上遇到一位婚姻諮商師,我再度提出這個問題問他。諮商師說,的確有少數的男性對性生活並不熱中,通常可能因為婚姻的平淡、婚齡長、工作壓力大等等,性生活次數就會逐漸減少,有時後一個月僅一次等等。那就要協調夫妻雙方改變生活作息、型態,並且訂出雙方都滿意的「辦公事」時間,比方說每個星期、或隔週的某星期六晚上…等等。通常經過溝通之後,在雙方諒解之下,大多都能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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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那會不會有好幾年都沒有性生活的狀況呢?」諮商師說:「非常少。」我問:「有沒有可能碰到先生不願做愛是因為他其實是 GAY 呢?如果是這樣的狀況,你們怎麼處理?」婚姻諮商師說:「通常我們會勸當事人說實話,或是給他們一些藥物、方法,讓他們能夠進行性生活。但如果他堅持不肯,婚姻也沒有其他問題的話,我們會看狀況幫助當事人勸慰他的太太。」

我聽了驚叫:「那怎麼可以!這樣太不公平了!」諮商師說:「那你覺得應該怎麼辦?婚姻諮商不是教唆離婚,也不可以教唆外遇。至於她先生是同志,那是當事人的秘密,我們是不可以透露的。那,請問妳,我們能怎麼做?」

天!難怪我的那兩個朋友到現在還不曾懷疑她的先生是 GAY!她們還在苦苦的等待,哪一天先生會「沒有工作壓力」、「不累」了,突然願意碰她們!

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性生活不僅對女人重要,對婚姻、感情都很重要。我無法想像一樁沒有性生活的婚姻。如果今天是我,我早就提出質疑與抗議了。

婚姻,妳也有權利發聲

我第一次懷孕時,有一次半夜急診,因為胎兒著床不穩定,有一點出血。老公嚇到了,連續一個月,他沒有碰我。有一天,我半夜起床上廁所,發現他一個人在客廳看A片。我內心有種深受侮辱的感覺,很生氣的質問他:「是不是因為我肚子變大了,你就不滿意,寧願看A片解決?」他支支吾吾不答。直到我逼急了,他才吞吞吐吐的說:「我會怕,不行啦!」但我心裡一直覺得很懷疑。孕婦其實也有性慾,既然他「不行」,想當然耳必須提供「另類服務」,至少得讓我滿意。等到寶寶落地,老公十分猴急的每天扳著指頭倒數醫生說可以「開工」的日子,久旱逢甘霖,表現十分賣力,看到他的熱情,我才消減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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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忠於自己身體的女人。對於「性」,這是動物本能,我覺得沒有什麼好掩蓋的。男人有性慾,女人當然也有性慾,對我而言,這不是阿拉伯的神秘面紗,也不必佛曰「不可說」。除了懷孕特殊狀況我可以忍受之外,我不可能跟丈夫分隔兩地,因為我不可能接受沒有性生活的婚姻。我常常跟我老公開玩笑:「你最好保養好身體,哪天你中風了,不行了,我一定會爬牆的,你放心。」我老公則回我:「你哪時候有牆了?我從來都不覺得你看得到牆耶!」

一個女人的悲哀,是不敢誠實的面對自己的身體,不願正視自己的慾望,甚至誤以為有慾望是罪惡的。事實上,女人也有生理週期、也有慾望週期,也有壓力週期。很多動物都會用「性」來解除壓力,對人類而言,可以有「同性」、「異性」,但除非你用宗教或禮教來壓抑,否則,我不相信人可以沒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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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另一個女性朋友,她也是無性婚姻的一員,但是,她的狀況比較特殊,是因為丈夫長年在國外。聚少離多的婚姻,讓他們夫妻情緣早淡,她多次聽聞丈夫在彼岸已有新歡。「那妳為什麼不離婚?」我問。「他不想離。」她說。她今年才40出頭,身材漂亮,還是很有魅力。「其實我離不離也無所謂,反正我搞我的一夜情。」她說,她每次都趁出國時滿足自己的身體。「我喜歡帥哥,但是我不需要名字、電話、地址,每次做完就再見,我覺得這樣很好,沒有負擔。」

前不久,我聽說她離婚了。她終於不用再躲躲藏藏的出國滿足自己。就像她說的:「一朵花,沒有施肥與灌溉,很快就會凋謝。我就快要走過我盛放的年齡了!我想珍惜時光。」

祝福她。

還有一個女性朋友更妙。她的老公生性保守,床上也很「知書達禮」,偏偏我這個朋友喜歡「野獸派」的男人。於是,她在婚姻裡不小心就出軌了,選擇的對象是一個婚前「試用過」的男人。我問她:「你覺得你愛他嗎?」她回答我:「我不知道耶!但我喜歡跟他做愛。他比我老公讓我覺得痛快。」我問:「你婚前沒有試用過你老公嗎?」她說:「那時候不覺得這個很重要。」

同場加映:出軌,行不行?

我嘆息了!對自己身體知覺太晚,或許也是一種不幸的開始。

當我看到新聞報導,說高中女生因為在學校模擬性愛姿勢,拍照放在部落格,結果被氣急敗壞的校方記大過處分時,我不禁想到:有哪一天,學校的課本上才會教導女孩,要選擇一個床上與妳合契的男人結婚?有哪一天,學校的老師才會告訴我們的女孩,怎麼樣才可以讓自己的身體與心靈同時滿足?並且,絕對不要選一個婚前的柳下惠結婚,因為他可能是一個 GAY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