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怎麼分工合作,婚姻關係就能穩定細水長流嗎?凱若媽咪分享,想要幸福、對等的關係,從兩人都有完整能力照顧自己開始。比起夫妻劃分好內外,更重要的是:如何成為共同體驗生命的伴侶?

過去人說「門當戶對」,其實是有那麼一點道理的。關係中的能力不對等,其實是造成很多婚姻無法快樂的原因。

然而現在社會要找到這樣的關係,也不容易。而且,人就是被「不同」所吸引啊!所以清醒的腦袋就很重要。

我曾經不清醒,覺得「分工合作」就很好。我既然有能力闖事業,其他的事情如果對方能負責就好。

然而,無論是「男主外女主內」或是「女主外男主內」的婚姻,在現在的社會真的會越來越難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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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因為,我們現在找尋的不再是「傳宗接代」的對象(當然還是很多人這樣認為),而是共同體驗生命的伴侶。

這也是為什麼,就算我家德國人可以爽爽地,放棄學業跟我在台灣過生活,用我的住我的,然後慢慢找點事情做。但他不要!因為我的德國婆婆的教育裡面,人就是要「自食其力」。他們家的邏輯是:要有相對應的享受,就要自己去賺取。而不是什麼都覺得「家人共享」,這從一開始的家庭教育就不同。

不會因為父母有錢,孩子就開雙B跑車,因為那是爸媽的錢,不是孩子的。到了男女關係,無論性別,都是一樣!

在他們家不會聽到:

「我男人就是負責賺錢,我就是負責花錢」
「我老婆什麼都能做,所以我不會換尿片」

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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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無論男女)覺得「被養」是理所當然,甚至還要對方幫忙養自己的家人,我的建議是:請他回家吃自己。

如果對方(無論男女)覺得「照顧家務與孩子」是另一半理所當然要做的,甚至自己有時間也不會去做,寧願去玩樂,那麼我的建議也是:那請出去!

身為一個人,無論男人女人,都應該在沒有另一半的狀態下,仍然能夠好好養活自己,照顧孩子,就彷彿自己是「單身」與「單親」一樣。有這樣的能力,才有條件去談一份對等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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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如果有能力,只是暫時因為安排而放下呢?當然,但這時間真的不能太久。如果因為照顧孩子、求學、轉職⋯⋯而暫時需要對方的支援,五年已經很夠了,出去工作吧!創業吧!做點什麼吧!

這世間還有很多無奈的事,包括另一半身體上無法做到一樣的事,或者遇到家庭很大的變故。這時候,當然無法用這樣的「公平」來看待,但是若在精神上自立自強的人,仍然能給對方許多的支持支援,而不是只是「索求」。愛,也在這種沒有「你就該這樣做」的責任壓力下,變得輕盈,變得真實。

沒有人有義務養你,就算是你照顧了「他」的孩子也是一樣,因為那不也是你的孩子嗎?如果你沒有了另一半,你不也是要一邊照顧孩子,一邊找工作嗎?他是幫了你,你也幫了他。所以不是理所當然的!

這些話,很刺耳,但是很真實。

如果沒有做好「單身養活自己」或「單親照顧孩子」的心理準備,那別折騰另一半了!他們沒義務幫你做~你做不到的部分,他是來找體驗生活的伴侶的,與你一樣,不是嗎?

我希望我兒子或女兒,都能這樣,獨立地好好活著!當然,找到一個也有同樣能力的人,然後兩人一起,享受他們的共同的人生。

我們如果期待兒女如此,就要從我們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