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利益》劇情圍繞著許多家庭相關的法律案件,從詐領保險金、因婚姻冷暴力訴請離婚、為父親討公道而追究客運公司責任、通姦被抓到證據後的自身權益維護⋯⋯在看劇的同時,仍然能學到不少法律知識!

走律政單元劇模式的《最佳利益》,除了主角群和客串演員同樣有看頭之外,另一個非常精彩的看點就在每一個司法案件其實都非常貼近我們的生活,除了改編自大家都可以聯想到的外傭性侵案、無差別殺人案、遊覽車司機車禍案等等外,也有不少家事法庭與感情相關的案件(雖然這會讓人很好奇方箏的律師專業到底是專攻哪一塊),分別可以達到不同層面的法律科普教育功能。

先從前者說起,當一個引起社會關注的犯罪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因為偵查不公開,通常都只有到最後判決出爐我們才會看到最後的結果,結果往往不見得跟我們先前接收到的新聞資訊與心理期待相符,於是鄉民也只能在鍵盤上罵罵「恐龍法官」,不知道中間發生什麼事,更遑論理解也許台灣需要哪些司法改革才得以改善現狀;或者真相也許是媒體所揭露的消息,跟檢察官實際搜證獲得的呈堂證據有落差。

在資訊極不對等的狀況下,不管罵幾次恐龍法官可能都於事無補。

但到了《最佳利益》,在有法律專業背景的編劇與仔細的田調之下,我們終於有機會去理解捲入這樣的案件後,不同涉案人要面對的壓力、正式法律程序為何,以及他們所需要的證據有多難取得(甚至是不可能取得),才可能導致證據不足情況下,法官不得不依法做出最後的判決。正由於法律處理的是人的糾紛,在搜證和思考的過程中都會受到社會脈絡甚至個人偏見的影響——

就如同劇中菜鳥陳博昀剛開始入行時,見到看似弱勢的當事人時難免不帶入主觀,進而影響了對人事的相關判斷,而也許我們也能從他身上看到自己,有的時候因為特定標籤,是否會讓我們對於案情「未審先判」?我們認為的正義,又跟檢察官、警方最後搜證的結果一定相符嗎?


圖片|《最佳利益》劇照

其次,劇中也有著許多家庭或平民百姓生活相關的法律案件,從詐領保險金、因婚姻冷暴力訴請離婚、為父親討公道而追究客運公司責任、通姦被抓到證據後的自身權益維護、決定離婚後爭取兒女監護權的角力等等,我們都可以跟著當事人與劇中專業律師方箏的對談,進一步理解到原來自己處在什麼樣的法律狀態,可以行使的權力有哪些,可以舉出的證據有哪些,要如何在法庭上讓法官理解自己的遭遇等等。


圖片|《最佳利益》劇照

尤其最近剛播出不久,劇中管育仁立委妻子黃麗珊決定與丈夫離婚後,最擔心的就是兩個女兒的監護權能否判給自己,甚且為此考慮先帶孩子離開先不要讓先生找到,這樣的行為也許是人情之常,卻是在方箏的解釋後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樣的行為在法律和法官眼中是屬於「消極行為」,反而會對於判決不利。

同時隨著管育仁和黃麗珊台面下對於爭小孩的鬥法,我們也終於發覺「清官難斷家務事」,很多時候除了法庭上的判決之外,更多的還是當事雙方私下進行的協商與角力,法律和正義遠比想像中檢查官和律師正邪對決來得複雜得多。

也正由於台灣法律教育的不普及,許多人都是直到自己意外捲入官司,才發現自己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也可能像黃麗珊一樣在無意間做出不利法律判決的行為,或許我們也不像她能出手闊綽隨時找律師諮商,就會導致更不利的狀況。

正因為劇中有非常貼近我們生活的細節,許多狀況我們自己或身邊親友都有可能遇上,看《最佳利益》還能夠讓我們有機會先準備相關知識,以備不時之需,真正是寓教於樂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