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就要溫良恭儉讓?男人就是有攻擊性又殘暴?我們細看,社會結構裡的性別問題:無論性別,我們都應該平等。

文|楊雅筑(心曦心理諮商所 諮商心理師)

女性受馴化是打從娘胎就開始的。

經過家庭、學校環境、社會文化/價值觀/氛圍等,個個都存有性別特質的期待與想像,每個過程都在馴化女性成為特定性別角色,溫馴、良善、柔和、親切、可人、善於照顧他人等,這些特質往往也都是促使女性成為完美被害人的特性——具同理心、容易親近、不會反抗、少攻擊性、容易受制的目標。

女生就是要玩洋娃娃—嬰幼兒用品的性別分野

從孩子出生前,所預備的嬰幼兒用品就有很大的差異。給女嬰的衣物大多數清一色都是粉嫩色系,走進嬰幼兒用品店,有的店面更明顯的是一邊藍色、一邊粉紅色。給女孩的玩具,更是傾向於絨毛玩偶、芭比娃娃、扮家家酒、護士照護玩具、嬰兒寶寶奶瓶照護玩具等,此類型的玩具多半具有溫柔、照顧、護理、甚至家務勞動等特性。

那給男孩的玩具呢?車子、戰士、機器人、恐龍、鋼彈模型等⋯⋯,有的更會偏向具攻擊性的槍類、刀劍等戰鬥類型玩具,此類型的玩具多半具有戰鬥、侵略、攻擊,或是偏向所謂較為理性、邏輯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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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分野就能看出顯著差異,從玩具的特性上,我們給予且鼓勵孩子所具有的性別特質是完全不同的,嬰幼兒起,我們就從玩具上讓孩子知道自己「應該」要具有什麼「性別特質」,而且你身為該性別最好具有該性別的特質,例如:男孩你最好玩男孩的玩具,不然就是娘娘腔;女孩如果玩男生的玩具就怪怪的。

這麼說似乎顯得我很偏激,試問,幼小的你或是你觀察過孩子的遊戲過程,若你跟其他人不一樣、或是你跟其他跟你相同性別的人不一樣,那會對你的人際關係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還有人跟你玩嗎?或許有吧,但這會不會造成你另一種隱性的壓力?驅使你「導正自己」回你原本性別該有的那樣?那一類型的人際圈、甚至是環境?

或許你覺得「唉唷,不過就是小小孩的玩具嘛!有什麼大不了的!也太小題大作、大驚小怪了吧?!」

女生數學不好是正常的?教育現場的性別政治

但當孩子再大一點,玩的、用的就更不同了,有些大人會給男孩玩組裝機械式類型玩具、給男孩玩數學遊戲、玩科學實驗、玩電腦程式等,透過這些遊戲活動多可促進孩子空間、數理、邏輯、分析思維,但這些活動可能就不會提供給女孩。

相反的,我們可能會為女孩安排烘培課、音樂課、藝術課等,最好是屬於琴棋書畫那類型的,女孩應該要「有氣質」、「溫柔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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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教育現場之後,就更明顯了,社會上普遍存在一種氛圍:「女生數學不好」、「男生讀文科怪怪的」,這種氛圍也隱微的影響著孩子,直至今日,在國高中分類組時,文組與理工組還是存在著懸殊的生理性別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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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覺得「這是孩子自己選的」,但我們曾經試圖提供給孩子「無特定性別」傾向式的環境嗎?或者是,我們曾經提供給孩子相同的資源、創造一個友善且平等的環境嗎?

如果我們告訴女孩的是「啊妳不行啦!」、「哩賣憨阿啦!」、「女生數學不好是正常的啦!」、「就憑妳怎麼可能啊?!」這些話語看似日常,但透露出來的都有批評、質疑、嘲諷、貶抑的意味,女孩怎麼會有信心去嘗試?或如何覺得自在?或是覺得「跨出那一步去嘗試、去爭取」是被允許的、被接納的、甚至是被鼓勵的呢?

生養女兒的恐懼:柔弱的公主需要被鎖在高塔保護?

除此之外,我們對孩子所抱持的情緒感受也是相當關鍵的。很多時候我們對養育女孩往往存在著一種「恐懼、不安」,來源於我們對於女孩的認知:「女還是脆弱的、需要被保護的、容易被欺負的」想像,因此我們的教育中也會存在著:「妳晚上不要那麼晚出門!」、「早點回家!」、「女生晚上在外面不安全!」

在在傳遞著對女性主體的不信任、恐懼、不安之外,也充滿了控制,一個被過度保護的個體,也不容易發展出主體性與自信。

相反的,要是生養男孩,就少有和女孩一樣的門禁,很多同時育有男孩與女孩的家庭,常有一種情況是,哥哥或弟弟都可以在外面玩得很晚,但姊姊或妹妹就是得早點回家,也不可以談戀愛、交男朋友,更不能在外面過夜,但哥哥、弟弟想怎麼在外面玩,交女友、過夜都可以。

是不是也存在著男孩具攻擊性、性慾是正常的?但女孩就是得被保護,不然就會受傷、就會「壞掉」、甚至「沒價值」。

那如果我們覺得男性生物是「具攻擊性的、危險的」,我誇張的說,為什麼不是把具攻擊、危險性的關起來?就像我們日常生活中懲罰壞行為一樣?既然男性那麼危險,晚上不要放男性出來亂啊!為什麼不是處理所謂危險生物?反而是處理我們認知裡「脆弱的」?且當所謂「脆弱的」受侵害時,還是受害者的錯?而不是攻擊方的問題?

如果今天有人搶銀行,我們總不會說是銀行的錯,那為什麼今天有人強佔、侵害女性,卻變成了女性的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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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往往存在一種二分法的過度簡化認知,認為你若不是好的、就是壞的,特別是當今天壞事發生在你身上時,一定是你壞掉了、壞事才會發生在你身上的過度推論。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往往過度合理化了我們對於「女性是脆弱的、應該要受到保護」的認知,因此當今天有女性跳脫出了「女性是脆弱的、應該要受到保護」的規範時,我們也會直接傾向於去責怪那個打破此規範的女性,彷彿將指責的手指向那個「打破規範」的「壞掉的」女性時,就可以確保了「女性是脆弱的、應該要受到保護」的正當性,特別是伸出指責的手的人都置身事外時,當我們越批評、越指向受害者,就越能確保自己是「好的、正確的、正常的」,把所有的不好都排除在外、或是歸咎在受害者上,就能夠撇得一乾二凈,幻想自己置身於一個相對安全的氛圍與位置上。

卻大大的忽略了在強暴案中,若沒有加害人,強暴案是不可能發生的重要前提。(延伸閱讀:)細看《冰與火之歌》:性愛即武器,王國內的強暴為何發生?

性別特質的過度放大與過度合理化往往加深了對受害者的譴責

難道男性具有攻擊性、情慾是正常的?合理的?正當的?因為我們的社會習慣了男性所具有的「攻擊性」,我們也非常容易合理化男性的「攻擊性」與「性慾」,更能一言以蔽之的正當化男性的「無法控制」,而懷疑或指責女性的「不懂得自我保護」。

但不論是什麼性別的人,在法律面前,我們都應當平等的在社會上享有相同的權益與待遇——一個不用擔心受怕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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