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在 2017 年成為全世界對女性最友善的國家,他們做了些什麼?又是如何辦到?

瑞典向來在各種進步指標中榜上有名。2017 年,瑞典成為全世界對女性最友善的國家這項調查由歷史悠久的顧問公司 BAV Consulting 、 新聞社 U.S. News & World Report 與世界最頂尖的華頓商學院 UPenn's Wharton School of Business 共同研究公布。同為北歐的丹麥排名第二,挪威第三。


圖片來源:Infinity House

為何是瑞典?瑞典的兒童、長者與性別平等部長( the Minister for Children, the Elderly and Gender Equality ,下文簡稱性別平等部長) Asa Regner 會告訴你,這並非一朝一夕的努力,而是長達數十年對女性權益的提倡,以及聯邦政府系統以各種政策、立法,支持女性工作與生活的結果。

瑞典的性別平等里程碑甚至可回溯到 13 世紀 50 年代,當時的國王比耶.亞爾(Birger Jarl)通過反對暴力對待女性的法律,禁止強暴和誘拐女性。1845 年,瑞典即開始實施男女平等的遺產繼承權制度。1974 年,瑞典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用父母育兒假取代母親產假的國家,是促進男女平等的重要一步。

瑞典也是全球首個女性主義政府——A Feminist Goverment——他們甚至在政府網站如此自稱,並且宣示:在政策決定和資源分配上,達成性別平等是瑞典政府的首要順序。


圖片來源:瑞典政府官方網站

從 2006 年世界經濟論壇首度公佈年度《全球性別差距報告》以來,瑞典在經濟、政治、教育和衛生等領域的性別平等狀況,始終保持世界前四名的高位。

瑞典的性別平等部長 Regner 表示,瑞典之所以能夠持續縮小性別不平等,有幾項關鍵的政策在背後支撐:

1. 以育兒假取代育嬰假

在育兒議題上,瑞典擁有全世界最慷慨和彈性的政策。生育或收養小孩的父母可以共同分享 480 天的育兒假,直到小孩八歲之前都可以請休。單親家長則可獨自使用全部的 480 天育兒假。

在 480 天育兒假中的 390 天,父母有權獲得工資收入的 80 %(每天最高是 946 瑞典克朗,約合 102 歐元或116 美元)。其餘的 90 天,政府每天補貼 180 瑞典克朗。沒有工作的父母也有權享受帶薪育兒假。


圖片來源:Susanne Walström

480 天的育兒假,父母是否看得到卻吃不到?瑞典政府早一步想過這問題,法律規定父母每人每次生養小孩均需至少休 60 天育兒假,不可相互轉讓。

育兒假還能拆開請休,可以按月、週、日甚至小時為單位使用,這使得父母可以自主調配時間,平衡工作與生活。許多研究證明,這樣的政策創造出對女性更友善的職場,促成更多女性投入其中。過往,多數職業女性若要成為母親,必須面臨非常艱難的抉擇:要不必須職場與家庭擇一,要不則肩扛兩邊的照顧責任,而一旦離開職場,重返工作崗位也很難保持離開前的薪資水平。

瑞典的政策不但幫助了母親,男性也可同女性一樣請休育兒假。今日的瑞典,平均有四分之一的育嬰假是由父親請休,然而瑞典政府對這項數據仍然極不滿意,依舊想方設法提高男性請休的比例,希望男女請育兒假的比例達到 1 : 1。  

這些友善的育兒政策,並非政府的慈善施與,而是來自人民的主動爭取。

政策契機起源自 1930 年代。當時瑞典面臨嚴重的人口萎縮, 1935 年生育率甚至跌至 1.7(但仍比今日台灣來得高)。當時,保守派將生育率下降歸咎於女性不願擔負傳統家庭主婦的角色,這不但毫無幫助還使情況惡化。於是,工會團結起來,挺身向民意代表施壓,爭取育兒福利。「工會的行動,對政府的政策決定起了很大的作用」,瑞典國會勞動市場委員會主席、從 1998 年起即任議員的佩爾西寧(Raimo Parssinen)在回憶政策歷史時如此說道。

育兒政策的改革,成為促進性別平等的契機。瑞典經驗,亦是台灣面對人口嚴重老化與極低出生率的重要啟示。


圖片來源:瑞典官方網站

2. 以個人稅制,取代婚姻的聯合稅制

瑞典的獨特稅制,更相當程度地支持了育兒政策、並且賦權女性。何以稅制能夠促成平等?

性別平等部長 Regner 對《商業內幕》網站解釋,性別平等若不想停留在口號,必須進入到「非常枯燥乏味的技術層面——也就是以個人為基底的稅制。」從 1977 年開始,瑞典的婚姻雙方並不聯合繳稅,必須各付各的。因此不論你是否走入婚姻,亦不論性別,你的稅制基底都是以個人收入為準,你所獲得的福利,也會根據你個人的需求調整,而非從家庭的集體需要出發。


瑞典性別部長 Åsa Regnér。圖片來源:UN Women

換句話說,早在2009年瑞典通過同性婚姻法之前,福利照顧的核心單位即不是以異性戀家庭為準,「個人」才是。

「從 1970 年代開始我們便這麼做,人人都意識到自己是為了自己繳稅,這形成了一種正向的循環,督促政治人物必須為(各種性別的)選民好好工作。」性別平等部長 Regner 這麼解釋。 

這是個人主義社會的極致,個體的存在空間受到國家保護,保護根源自稅制,這也是瑞典式國家治理的重要特徵。

瑞典常在「最快樂國家」評比榜上有名,其實也與瑞典的個人稅制不分性別地回饋至個體、支持更平等的社會環境有關。

3. 嚴格調查公司與產業間的性別薪資差距

瑞典目前仍持續施力的工作,是確保公司行號遵守同工同酬的法令。

2008 年,瑞典簽署了《瑞典反歧視法》(the Swedish Discrimination Act),擁有 25 位以上員工的公司,每年必須調查公司內的薪資性別差異,若差距過大且沒有採取改善行動,政府則會要求公司支付罰鍰。

平均而言,即使在瑞典,女性目前的月薪仍不到男性的 87 % —— 如果把產業的差異等因素考慮進去,那麼前者是後者的 95 %。省議會裡,兩性之間的薪酬差異最為明顯。差異最小的職業之一是藍領工人。Regner 說,「同工不同酬的差距仍可透過政策達到,比較令人頭大的,反而是如何讓傳統上被認為該由女性從事的工作價值被肯認,例如護士與長者照護。」


瑞典女性在議會中的代表比例在全世界名列前茅。圖片來源:Melker Dahlstrand/Riksdagen

照護工作的價值,不論在哪一國都有待社會文化層次的翻新認識、肯定、乃至政策支持,讓工作不再性別化,才可能進一步達到產業間的性別平等,更全面地縮小性別同工不同酬的差距。

4. 落實性別平等主流化

瑞典政府花費很大心力在落實性別平等主流化。因此,性別平等主流化對瑞典人而言,並非一個空洞的詞彙,它是真材實料的。

2014 年,瑞典政府指派 41 個政府機構,在 2015 年至 2018 年間積極投入到「政府機構中的性別平等主流化」(GMGA)合作項目的工作裡。他們的目標是整合各機構在各方面的性別平等工作。政府一共撥款 2600 萬瑞典克朗,給這項為期四年的項目。

瑞典政府的官網裡有這樣一段動人宣示:

女性和男性,必須擁有相同的權利去塑造個人生活與社會。這是人權,也關乎民主與正義。當社會面臨挑戰,性別平等將提供部分解方。現代福利國家在考量經濟發展與正義時,性別平等是理所當然的議題。而性別平等主流化則是政府在實施女性主義政策的重要工具,對性別平等反應敏捷的預算編列即是性別平等主流化的重要部分。 Women and men must have the same power to shape society and their own lives. This is a human right and a matter of democracy and justice. Gender equality is also part of the solution to society’s challenges and a matter of course in a modern welfare state – for justi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Government’s most important tool for implementing feminist policy is gender mainstreaming, of which gender-responsive budgeting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寫到這裡,當我明白這並非口號,而是政府行動準則的此時,心裡激動非常。性別平等主流化絕非難以執行的高大上理想,我們確實能夠如此要求政府,而政府,更應當履行平等對待各性別公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