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曾自曝曾在公車上偷摸女大生胸部,獲起訴處分,大四時在夜店對女性有不當肢體碰觸⋯⋯等。身上冠名「性罪犯」的他當兵服役,媒體再以「陳為廷泡5妹當爽兵」為標題再現父權權力如何宰割社會。

《周刊王》以「極樂替代役:陳為廷泡5妹當爽兵」為題,再度掀起台灣媒體及(以男性為主的)社會輿論輪番撻伐陳為廷及替代役。關於「替代役不是兵?」、「替代役是爽兵」這個已經被討論到爛掉的問題,事實是:國軍主管單位是國防部、替代役主管單位是內政部,且依據兵役法,服替代役期「無」現役軍人身分,替代役年資甚至可以併入公務人員年資。因此,替代役不是兵,嘲笑替代役是爽兵,根本就是無效的批評。既非兵,何來爽兵之說?


圖片來源:快點報報

為什麼嘲笑替代役?父權結構下的性別政治

正如范綱皓所言:「替代役在『成為男人』的金字塔階層中,儼然就是屬於最低層。」父權結構下,男子氣概(masculinity)一直是男性在性別社會化過程,社會階序排定的標準,男性要 man、要強調自己是「真男人」,通過比大小、阿魯巴,乃至各種語言暴力(包括嘲笑比較不 man 的人、在男性群體中意淫女性、強調自己性能力),都是通過性別政治及對他人的性別暴力,來展示自己在男人中的地位。

在軍教片及對服兵役的男子氣概想像下,當過越耐操的兵種、上過更艱難的戰場,自然成為自我定位男性社會階序的原則。因而「連兵都不是的替代役」被嘲笑「爽兵」不夠 man,「不 man 的男人竟然還可以跟女人約會,還跟5個」的邏輯,則讓這些自認最 man 的男性被大打巴掌,這個違背性別階序的邏輯,觸動了當過兵的異性戀男性內心最深的焦慮,而這套性階層是怎麼構成的?

好的性,壞的性:替代役與男性性階層

Gayle Rubin 曾提出性階層(sexual hierarchy)的說法,分析社會對不同的性行為及性身分的價值判斷。在Rubin的說法裡,他區分了「好的性」(good sex)與「壞的性」(bad sex),所謂的好/壞,是社會依據社會道德觀區分正常與不正常。當一個人的性在越多方面被歸類為「不正常」時,這個人就「越壞」,他所屬的「性階層」便較低,他可能被社會排擠、被汙名化、被歧視。

雖然 Rubin 提出的二元對立式分類在往後受到許多研究者挑戰,他所分類的位階依據也不盡然完全適用台灣社會,但是大抵上在替代役汙名化及陳為廷的事件裡仍然是有參考價值的。


Rubin(1984)提出的性階層概念圖,同心圓內圈是「好的性」、外圈是「壞的性」,若一個人擁有越多外圈的特質,這個人就越被歧視、所屬的「性階層」階序便較低。

在一般台灣「男性」性階層裡(特別是我們從小成長過程中所處的異性戀父權社會),男子氣概(masculinity)是重要的排序依據。性、性別、性慾特質更成為架構性階層排序的重要依據:一個男人多像一個男人(man/娘)、一個男人與多少女人約會、一個男人慾望的主體是不是道德的。從異性戀、雙性戀到同性戀,因為性慾望對象的不同也能構成階序,性數量的多寡也成為證明陽剛氣的準則──但這套邏輯僅適用在異性戀男性社群中,在異性戀男性社群裡,性慾望對象「正確」,並且「數量多」(百人斬、千人斬)成為是展示自己行情的性別政治,不見得那麼不道德,甚至在性階層裡還能因為突顯自己「更男人」而有較高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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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套架構若加入女性,一套政治正確的社會道德觀便進入性階層評價的體系。因此,在「單一性伴侶」與「純潔愛情」的異性戀愛情道德觀底下,淫亂/專情成為公開的性階層準則。淫亂的男人與女人都是「壞的性」,替代役這種「比較不 man」的男人,如果比當一般兵的男人還要更淫亂,那真是壞透了。


異性戀男性社群裡「好的性」與「壞的性」的分別,和整體社會不見得一致


人帥益生菌,人醜大腸菌?

因此,替代役根本不是兵、不能上戰場的陳為廷,這麼不 man 的陳為廷,是男性社群裡性階層的底層,但「竟然」可以在11天內與5個妹碰面,性階層底層的陳為廷怎麼可以有行情,這套價值衝突讓獵奇的媒體為他貼上「替代役」、「不道德」、「壞的性」標籤,是為了將他「再」打到性階層底層,以滿足社會常理的性別邏輯。 

泡妹?把妹高手?消失的女性主體

男生跟女生見叫泡妹、把妹,跟很多女生見面叫把妹高手。父權體制裡,男人的價值可以靠「能夠跟多少女生見面」衡量,能夠約到更多女生,表示手段越高明、越厲害。如果是高富帥,還會被調侃人帥真好、有錢真好。一個男人越有權力(有錢、有外貌,或其他無形資本,如知名度),其身為男人的價值便更高。

女性在這當中,被簡化成「馬尾妹」、「酒窩妹」,僅成為被凝視的客體。跟有錢男人在一起的女人,被譴責為愛錢;跟帥的男人在一起,如果自己不夠美就被酸是真愛,彷彿只有門當戶對、長相匹配的王子公主值得被大眾祝福,女性從來都不是主角,只能在愛情中被觀看。有能力的女性,還經常被譏可能嫁不出去沒人要;事業成就不夠的女性,更要被譏為花瓶(但經常無論女性在事業上多努力,都還是可以被譏為花瓶)。


圖片來源:時代力量立法委員洪慈庸臉書

這不僅完全合乎典型父權社會對女性投射的理想典範,也完全是社會對完美(異性戀)愛情典型想像。可是,女性能不能有慾望?女性能不能成為性關係/性慾望中的主體?在一個異性戀關係中,我們能不能不要將女性簡化成「馬尾妹」、「酒窩妹」,女性在被觀看/再現時,能不能不再扮演「在家的女人」成為照顧家人、打理家務的角色?在再現女性的過程裡,能不能不要將女性「去慾望」,女性能不能成為主動認識男性、面對自己慾望、選擇自己要的愛情的主體?

我們需要質疑「淫亂」與「純潔」的父權愛情道德觀:男性在社群內通過「約會數量」展示自己行情,與此同時不要再污名化有行情的女性為蕩婦、水性楊花。同樣的,跳出男性社群之外,當淫亂/純潔不再成為性階層的排序依據,擁有一個以上的約為對象真的有什麼問題嗎?

父權再製與宰制:永遠該被去慾望的陳為廷與吳育昇

《周刊王》及其他媒體對陳為廷事件的操作,正突顯媒體及社會如何擁抱父權。操弄父權底下,男性對替代役一直以來的汙名,並結合陳為廷過去在性別議題上的負面記憶,召喚女性為符號,為女性(再)貼上受害者/活該成為受害者(被摸奶)的標籤,回過頭再次譏諷陳為廷。

陳為廷過去曾有「不道德的性」是一種「罪」,他因此道歉,這個事實沒有需要被質疑。但作為「性罪犯」,是不是應該被去慾望?我們期待他「走向純潔」,但如同吳育昇撕不掉的薇閣標籤,一旦成為社會的「性罪犯」,我們難道就永遠將他打入性階層底層,預設他們該去除慾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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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父權社會結構,對性罪犯不切實際的純潔期待,事實上也同時為難了任何他們身旁的對象。正如同馬尾妹、酒窩妹和香奈兒美女,我們以八卦訕笑的方式嘲諷陳為廷與吳育昇的同時,又何嘗不是壓迫了與他們產生關連的女性呢?

這次陳為廷事件「被製造」出來的問題,真的不在於陳為廷、不在於替代役,而在於父權與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