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能販賣性?主張性工作應合法的理由,是期待能洗刷污名和帶來經濟自主,但在歐洲的例子中,往往在合法經營的表面下,卻隱藏著皮條客和剝削,以及跨國人蛇集團的問題。

我曾研讀性工作的法制議題,從女性主義的角度切入,探討性可否作為買賣的標的,分析何種管制方式才最能衡平「性自主」和「經濟自主」的天平,一方面避免弱勢女性被剝削,一方面又期待性工作的汙名得以洗清。研讀的過程中訪問不少學者和社會團體,有人支持性可做為買賣標的,有人反對;有人著重於管制的程度和方式,有人則特別著重兒少保護。

性到底可否作為買賣標的?

性工作做為世界上歷史最為悠久的職業之一,不論合法與否都會遭來無數的抨擊,這個工作本質充滿風險和爭議,處在崩壞道德的邊際,過於現實和醜陋,建立於扭曲的權勢結構,交雜於萬惡的歧視與偏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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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到底可否買賣,肯否說見仁見智,這是價值觀的選擇。我曾認為,如果我們都可以販賣自己的時間(工時),販賣自己的體力(勞力),甚至是販賣自己的腦力(能力)以賺取薪水,那為什麼不能販賣性?如果可以出租自己的雙手和雙腿做粗活,出租臉蛋拍廣告,那什麼不能出租性器提供服務?我花了好多時間論述性自主和性實踐的重要,甚至強調性自主和經濟自主兩者對於女性培力的影響。排除宗教和道德的前提,我想不出為何不能販賣性的好理由。

此外,另從管制的觀點切入,我曾認為既然性工作不論合法與否都不可能消失,那與其因禁止而讓性工作走入地下化,那不如管制經營,使資訊公開透明,或許是合法化(或特許)所能帶來的好處。

性可否作為買賣的標的

性販運:當代性奴隸的縮影

但當我持續鑽研性工作的產業狀況後,我才恍然原來性可否作為買賣標的只是打高空的思想辯論,對產業實務沒有太大的幫助。性工作的癥結應在於其可能旁生的周邊血汗利益和潛在犯罪溫床,問題的本質大多不在性交易本身的買賣互易,而是在其他連帶的暴力、毒品、詐欺、人口販運和兒少保護等裙帶關係的犯罪。而在旁生的眾多犯罪中,罪魁禍首非人口販運莫屬。

長期以來歐洲人口販運和性產業的關係糾葛甚深,有至少七成的人口販運受害人都被脅迫投入性工作的交易,歐洲性販運的被害人預估約有27萬人。對性販運商來說,能合法經營妓院和性工作的國家想必能降低人口販運的困難和阻礙。丹麥和荷蘭分別在1999年和2000年合法化性工作,丹麥人口只有其他比鄰國家人口的一半,但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卻超出其他國家四倍,有認為這正可歸因於丹麥合法化性工作。

罰嫖不罰娼

為因應此惡性循環,歐盟以人口販運防制指令要求會員國應減緩人口販運的困境,故歐盟會員國皆開始審理管制性工作之相關條文,期待藉由減少性販運來緩和人口販運的嚴重性。為有效降低性服務的供給端,不少歐盟國家選擇罰嫖不罰娼的制度,一方面不處罰弱勢的娼,一方面藉由罰嫖來勸退需求端。瑞典於1999年立法規定罰嫖不罰娼,挪威也在 2009 年追隨瑞典的腳步,冰島、法國和愛爾蘭而後也都相繼採罰嫖不罰娼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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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性樂園

談到性工作,就很難不聯想到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或泰國興盛的性產業。但事實上,若以性工作者的人口密集度來說,德國才是性工作最興旺的國家,在德國境內執業的性工作者高達 40 萬名,更勝泰國,每天平均服務 120 萬名男性。自從德國於 2002 年合法化性工作、開放妓院經營後,2004 年德國性產業估計價值高達 60 億歐元,2014 年時更估計高達 150 億歐元。(推薦閱讀:一窺紅燈區生活,世界第一家妓女博物館

許多歐洲國家採罰嫖不罰娼

相較於瑞典、挪威和法國等,德國選擇走不同的路。自 2002 年起,為使性工作者能如一般工作般享有法律保障,德國藉由合法化讓性工作者得以簽定僱傭契約,登記健康保險,爭取工資,甚至可加入退休金計畫等。合法化性工作為德國帶來不少可觀稅收,刺激性產業觀光,如科隆(Cologne)有全歐洲最大的妓院,12 層樓高,人稱巨型妓院(Mega-brothel);斯圖加特(Stuttgart)還有一間名為「樂園」(Paradise)的性產業集團,已有五家分店,預計再開三家。

德國充斥各式各樣的性服務經營模式,如性酒吧、性三溫暖、性俱樂部、性旅店、性旅行車,性貨車駐站,甚至連路邊的性休憩站都處處林立。德國的性產業更發展到如性吃到飽的服務,消費者只要支付 50 歐元到 100 歐元不等的單一價位(flat rate),就能享受到無限性工作者所提供的性服務。德國妓院的收入多是源自於性工作者的房租,有些妓院不同樓層會提供不同類型的性服務,價錢由性工作者和消費者自行商談,妓院也有供性工作者美容的相關服務,如髮廊、沙龍,但需由性工作者自行付費。此外,還有餐廳和保險套等販賣部,院內的德文教學和性行為教育則是免費的。

德國有些臨近法國邊界的城市便利用法國罰嫖不罰娼的情勢,大幅吸引尋求性服務的消費者到德國妓院消費。此外,為滿足逐漸升高的需求量,亦有愈來愈多外來性工作者赴德國尋找工作機會,多數來自於東歐。但也因為外來性工作者相對經濟弱勢,造成德國性工作呈現削價競爭,且自從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於 2008 年加入歐盟後,性工作產業更是持續蓬勃發展。

性工作的裙帶犯罪與道德隱憂

許多德國人抱怨性工作者招攬生意的地點已經過於猖狂,舉凡路邊、超市、停車場,甚至是喪葬典禮都曾發生性工作者招攬生意的情形,保險套更是隨意丟棄於學校附近的公車站。許多德國城市逐漸被冠上性觀光的招牌,讓在地的居民頗為不齒。

性工作的裙帶犯罪問題

原初德國合法化性工作是為了讓性工作不隱藏於黑幕後,藉由合法化期待能使資訊公開透明,合法課稅,妥善管理,但事實上卻不盡然。有些自營的性工作者會參加保險和社會安全計畫,但由於工作本質風險極高,故保費高達每月 500 歐元。德國妓院和性工作者間則多不存在僱傭契約關係,而僅為提供房間出租的一般租賃關係,因多數赴德國的性工作者都為多次入出境以短期居留,未打算長期定居於德國,故多不願支付社會安全等額外支出,避免繳納健康保險和退休計畫等經費。有些性工作者投入性工作只因急需用錢,或計畫存到錢後便不再從事性工作,擔心性工作的紀錄會影響將來職涯規畫。德國到 2014 年為止僅有 44 位登記在案的性工作者。

礙於申請登記的程序複雜又耗費成本,德國妓院多不願意遵循性工作相關法規,性工作者究竟是否受有脅迫並不在經營者的考量範圍,妓院僅以租賃關係提供性工作者可以執業的房間,其他細節一概由性工作者自行承受。性工作者是否受到威脅、遭遇暴力,或有無其他第三人從中剝削,不僅妓院經營者完全不會干涉,消費者亦因擔心報警會留下消費紀錄而避重就輕。性工作的裙帶犯罪在眾人睜一眼,閉一眼的消極態度下逐漸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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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和荷蘭都是允許性產業合法經營的國家,長期以來也是歐洲人口販運最嚴重前五名的國家。

德國修法倡議者要求妓院應有營業執照始能經營,提倡禁止性服務吃到飽的商業模式,或若有受脅迫的性工作者,則應處罰與該性工作者進行消費的嫖客。不少女權主義者上街頭抗議要求德國應嚴格管制性工作,但仍有其他反對主張,擔心加強管制只會讓性工作地下化。

罪犯不是娼,而是那些從中剝削賺取利益,吃人血肉的人蛇

性工作本質已有其風險,鑒於管制不當,資訊不對等,產業爭議性高,故性工作者每天都需面臨高風險的肢體傷害和健康危害。礙於刻板印象和汙名化,性工作者將來也可能較難經營長遠穩定的伴侶關係,財富流失快,職涯規劃容易因有性工作經歷而受阻礙。多數性工作者不是罪犯,而是社會底層永遠的被害人,且往往會因投入性工作而變得更為弱勢。那些基於性自主、性實踐,甚至因為性工作而達到經濟獨立的女性多是少數中的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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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是永遠的受害人

人蛇集團利用各種藉口拐騙弱勢族群,包含以保母或服務生的工作機會將之誘拐並販賣,軟性綁票和詐欺的伎倆層出不窮,更有脅迫家人安危來強迫弱勢女性從事性工作。被害人通常語言不通,人生地不熟,人口販賣者利用女性的經濟和社會弱勢,奪走護照並以暴力施壓,甚至以毒品牽制,形同當代性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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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主張性工作應合法的理由主要是期待性工作中的性自主和實踐可以帶來經濟自主,但事實上往往在合法經營的表面下,卻隱藏著皮條客(Pimp)的暴力和剝削,以及人蛇集團的殘害和荼毒。性工作合法化不僅會讓性的買賣成為合法,道德上似乎也會因受矯正而更為正當,合法化似能洗清性產業的罪名。然而,從歐盟的經驗可見,合法化似乎讓皮條客和人蛇集團得以躲在法律的盾牌下,變本加厲,性工作者並未因性工作而走向自我培力(Empowerment),相反地,反而使剝削他人的人蛇更為得勢。

性到底可否作為買賣的標的已不是性產業的爭議焦點,重點是如何遏止人蛇集團在高風險的性交易中大量剝削性勞工,避免蛇頭持續壓榨被害人為性奴隸。到了 21 世紀的今日,不敢想像這世界仍存在荒謬的現代奴隸(Modern Slavery),而當中又有多少女性深受其害,每一次進一步了解,都不免讓人感到更為痛心。

參考資料:Telegra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