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嘗試過同居嗎?許多人把同居想得很美好,但是事實上,同居的課題真的沒這麼簡單,作者茄子皮與我們分享,同居前,你得在兩人相處外,先產生「第三個我」。

筆者曾經有位朋友去參觀過一個名為「失戀博物館」的展覽,希望鼓勵失戀者展出一件和失戀相關的物品,並分享一段小故事,透過展出屬於個人的「心碎記憶」,勇敢面對失戀的傷痕,使得崩壞的心靈有機會得以復原。這個展覽的思維相當特別,鼓勵人去「面對」而非「逃避」,雖然我沒有親臨現場,但是光聽朋友分享,就彷彿身歷其境。

其中有一個故事讓筆者印象深刻,也深感共鳴。故事的兩位主人翁維持了七年的遠距離戀愛」關係,認識之後就一直如此,沒有機會真正在一起生活、相處,終於有一天等到機會了,兩人決定同居,期待一起走向美好的未來,不料才在一起七天之後,因為受不了對方的生活習慣,竟然分手作收。本來像頑石般屹立不搖的愛情,竟經不起幾天的朝朝暮暮,像閃電一般迅速瓦解,愛情文藝片瞬間變質,成了令人咋舌的「文藝驚悚片」!

故事卡上是這樣說的:「七年的常相廝守,竟敵不過七天的朝夕相處。」顯然時間不能衡量愛情穩定度的絕對量尺,與兩個人的未來性更沒有直接的關聯,如果覺得在一起久了就把對方視為理所當然,或是覺得兩個人一定會一起走下去,那就大錯特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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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也有人說:「同居是測試你和這個人是不適合進入婚姻的一種"試煉"。」所以代換一下,就成了:「同居是測試你是不適合踏入墳墓的行前訓練。」看看自己適合選棺材、還是進靈骨塔,言下之意是,不管怎麼樣都是死路一條嗎?

對於「婚姻到底是不是愛情的墳墓?」網上已經有很多的討論,也爭辯了許多年,至於答案為是或不是,還沒有婚姻經驗的筆者不得而知,但統整了網路上個路觀點,發現普遍認為婚姻若愛情的墳墓,有兩大原因:

(1)新鮮感:兩人相處久了落入「理所當然」模式,無聊、沒趣,相敬如「冰」

(2)適合度:真正在一起密集相處後,才發現兩人的生活模式與價值觀,竟然像餓著肚子的猴子,沒有一點「相交 (香蕉)」

你會想問:該不該放棄不斷爭吵的愛?

結婚與同居的主要差別,在於結婚是一種富有社會期待和法律意義的關係,同居則還沒有實質的法律意義,也不必要和伴侶的家人有深刻互動(前些日子吵得沸沸揚揚的多元成家法案,其中兩大焦點-伴侶制和家屬制,就和同居的法律意義有直接關係,所以才說「還沒有」,來看看法國通過同性婚姻及領養法案幕後故事 )

先跳開這個面向不談,同居指的是「在同一個屋簷下」一起居住的事實,和結婚的部分經驗相似,兩著都必須要「貼身相處」。這和剛剛提到的婚姻之所以可能成為愛情墳墓的兩大原因-新鮮感與適合度,有著非常直接的關係。

為什麼「貼身相處」可能是新鮮感的殺手,其實不難理解,你就想像學校裡的餐廳,第一年進學校,總是覺得便宜又好吃,第一個禮拜甚至常常因為午餐的選擇而苦惱,但是到了第二年以後,因為每天只有幾個固定的菜色,巴不得逃出校外,尋找「新的選擇」,這也是為什麼小三文化會出現的一個重大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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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當然不能用選菜色直接類比,但是一個人如果習慣把周遭的人、事、物看作理所當然,久了後就不珍惜、不欣賞,那新鮮感被扼殺,絕對是必然的結果。

至於「適合度」為何在貼身相處後容易「裸露」,因為剛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可能會下意識地為了「未來的」感情穩定度努力,因為害怕失去,所以特別欣賞、格外珍惜,必要時會做適當的「妥協」與「迎合」。然而,當兩個人每天都貼身相處,我們自然而然將其詮釋為「穩定」,自然「真相畢露」,最真實的感覺也從心中擴散,再瞞也瞞不過自己內心最真實的聲音-原來他 (她)的吃相那麼難看,我完全無法接受。

錯就錯在,我們誤以為同居等於「穩定的關係」,忽略了「新鮮感」是愛情中不可或缺的「動態因子」,要時時維持。至於像是「適合度」這般的「靜態因子」,同居才是真正的高級試煉,前面的交往可能只可說是小學等級。

這樣錯誤的認知不知造就了多少怨偶、離婚,當然也影響了很多無辜的小孩,所以我覺得「不會同居」是一個很嚴重的「社會問題」,然而現實是,在現代社會裡決定邁入同居的年輕情侶不可勝數,這也是筆者寫作的目的,我的所有文章關注的重點都是同一個能不能為社會帶來正面的能量與影響力。學會同居,就是學會更棒的愛情,當然筆者也還在學習這種更棒的愛情,剛結束一段同居關係,希望透過自身的反省與分享,造就更多的佳偶。和大家分享三種不同層次的同居:一個人、兩個人、三個人。愛情是無止盡的生命旅程,希望大家都可以朝「三個人相處」的愛情努力邁進。

在同居的愛情旅程裡,「一個人」的相處模式是跟團旅行,隨波逐流、沒有自己;「兩個人」像是一起出發但各別行動的自助旅行,自由、尊重,但也沒有深刻的共同記憶;「三個人」則是縝密規劃的蜜月旅行,深刻雋永、無期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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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同居-隨波逐流的「跟團旅行」

在同居裡頭的「一個人相處」,意思是在兩個人的互動模式中,常常都是「一個人」的思維模式,譬如說一方一味的順應另外一方,迎合或妥協。或者是一個人的決定最大,另外一個人沒有任何決定的空間,像是專制的皇帝君臨天下,百姓的工作是「遵旨」,臣不得違抗,更不可能申訴或改變,皇帝開心你就開心,皇帝不開心你就遭殃,最相符的就是傳統的「大男人主義」。

筆者寫這一段不是要批評大男人主義,只是寫出事實,至於這種「一人式」的相處模式在現代民主社會是否合時宜,就要讀者自行判斷了,辛苦讀者了,畢竟現在我們生活的社會民不民主,還是一個大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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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跟團旅行就是密集的跑行程,參觀很多大眾景點,很無聊但是很必要? 如果不夠清楚自己為什麼旅行,充其量不過就是移動身體的假旅行,回到家後驚覺,這趟旅行好像可有可無,有去跟沒去差不多。

很多「一人同居式」的愛情就是如此,每天的生活就像跑行程、移動身體,因為住在一起所以還格外的「密集」,不用新鮮、更不用談適不適合,因為在我們「偉大的愛情」結構裡,那些陳腔濫調都已成失靈的形式,尾大不掉!

兩個人的同居-一起出發、各自行動的「自助旅行」

「兩個人相處」的同居模式,像是一起出發、各自行動的「自助旅行」,兩個人都有一定的自主性和自由度,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定點後散會,時間到了在集合一起搭飛機,聊聊並分享彼此的旅遊經驗,聽起來很不錯,尊重彼此的想法與行動,但是過於獨立,所以大概也很難有刻骨銘心的共同記憶,生活在同一個空間,活像是「一起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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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真正的同居很難像是這樣的自助旅行,定點後分開、時間到在集合,因為「居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空間有限,所以要在生活上保有兩個「完整、獨立的自我」,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任務四-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除非,你家有100坪大,然後一個人白天上班、一個人晚上上班,兩個人可以有甜蜜的「早餐時間」,類比現實狀況,比較像是分隔兩地的夫妻。但是一樣不可能,一來我們這邊在探討的就是「住在一起」,所以分隔兩地的夫妻不考慮。二來現在房價那麼貴,像是在台北一坪難求的年輕情侶,很難求得空間上有獨立性,譬如說兩個人都各有一個自己的房間,房間以外有共同的活動空間像是廚房、餐廳,所以才說這基本上是不可能。

三個人的同居-深刻雋永的蜜月旅行

好的同居經驗可以強化愛情,或是用健康的方式真正理解自己適不適合和這個人長久,如果我們還停留在前面提的「一個人、兩個人相處模式」,那想要好的經驗,即是不可能的任務五-癡人說夢。

分享一個筆者親身經歷的小故事,有次在家裡,同居的女友擅自變動了家裡的格局 (我們家除了床、桌子和浴室,剩下的地方大概不到1.5坪),雖然我蠻喜歡這個結果,但還是不小心生氣了,因為我認為這是我們「一起的空間」,要變動也要經過討論,而不是一個人決定,另一個人無條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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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小故事,同居期間我因為工作因素常常不在家,女友那個時期則是在家裡工作的自由畫家,所以我每次回到家,都不會有完整的「私人空間與時間」,有次我因為眷戀一個人的寫作時間,故意晚睡,結果凌晨一點半女友的鬧鐘響了,嚇了我一跳,她說是要起床陪我工作,我問她:「妳是真的想要起來工作,還是想陪我 ?」她說是想要陪我,我說沒關係不用,她硬要起來,最後我動了脾氣、吵架收場。(自己的時間與空間相當重要,因為 會獨處,才會和人好好相處 

對於我的兩次動怒,我感到相當抱歉,或許是我過度堅持自我,但是兩個人住在一起,無可避免地造成時間與空間的緊縮,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堅持前文提到的「兩個人的相處模式」,那一定會衝突不斷、漸行漸遠,後果可能只有兩種- 和「一個人的相處模式」妥協,或是分手,回歸真正的一個人相處。

但是愛情並非是與不是的二元論,想要一段好的同居經驗,就要學會「三個人的相處模式」,在「我」與「他」之外,還必須要創造一個由兩個人的相處模式調和後形成的-「第三個我」。

「第三個我」可能自然形成,但如果刻意經營,絕對會對愛情添增多幾分浪漫。比如說你可能本來不是會寫小紙條的人,覺得那既肉麻又噁心,但是有次和伴侶吵架,你寫了小紙條,或是有天你因為晚回家之到隔天會晚起,就寫了早安的小紙條,這樣「第三個我」的行為為愛情添增了「新鮮感」,也自然而然更加浪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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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說,你本來不喜歡和人分享自己的心情,但你的伴侶卻相反,他熱愛分享,也以分享做為人生的必要態度。如果照原本的「兩個我」,這個特性可能成為「不適合」的癥結點,埋下分手的遠因。但是如果其中有一個人願意做出第三個我,做一點小小的平衡,本來的癥結可能變成「體貼」,愛情是不是更有了一點常相廝守的味道,蠻甜的,會讓人蛀牙的那一種!學會「三個人相處」的同居,像是天天度蜜月,縱使之後因為別的原因分手了,仍然是深刻雋永、難以忘懷,這樣的同居關係絕對不是進墳墓前的行前訓練,而是邁向真愛的「修戀之旅」。

曾經有一次筆者在一場演講,被一位大學同學問到:「喜歡和愛的分別是什麼?」,

我隨口就答:「喜歡是是非題,對就對、不對就不對,不懂就看感覺;愛是申論題,除了基本認識外要有創造力,問題是,你願不願意為了你的他,創造一個新的自己?這不僅僅是感覺而已,還有願不願意!」

所以如果當你遇見一個人,他讓你每一天都看到一個更好的自己,甚至願意每一天都為了他創造一個「新的自己」,那就是真愛了,請好好把握,這樣的愛情絕非夢幻,除了等機緣,也要靠自己努力「修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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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會問:「美麗的愛情是不是一定要這麼複雜、麻煩 ?」這筆者不知道該如何回應,因為我也還在學習,但是人生沒有對錯,只有選擇,愛情也是。我們如何選擇,決定我們的愛情是什麼樣子,還有在愛情裡面的自己是什麼樣子

想要簡單的愛情,可以去找一夜情,再簡單不過。如果想要深刻、長久的愛情,就認地的好好「修戀」吧,畢竟在很多人心中,同居也只是其中一門「選修課」而已,愛情的路還很慢長,要有耐心,慢慢來、比較快!(同場加映:八個小事,在同居前你一定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