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參議員莎帕(Silvia Sagpa)說:「我出生時,女人是無名小卒。」 幾十年後,她用手中的票,讓墮胎在阿根廷合法,讓女人的意願與自主被尊重,讓女人的健康被保障,讓女人不再是無名小卒。墮胎合法化為什麼重要?國際趨勢如何演進?在台灣的我們,也跟上腳步了嗎?

你知道嗎?在阿根廷,每年都有數以千計的墮胎手術暗地進行。

因為墮胎不合法,導致醫療資源受限、衛生條件不佳,尋求墮胎者的生命時常飽受威脅。

根據阿根廷衛生部統計,光是 2016 年,就有 4 萬名女性因墮胎併發症,送醫急救。1983 年至今,至少有 3000 名女性因墮胎併發症身亡。

對此,現任阿根廷總統費南迪斯(Alberto Fernández)認為,墮胎合法化,將有效降低尋求墮胎者的傷亡率。他在競選時就承諾要將墮胎合法化,「我一直以來的承諾是,國家有責任陪伴所有的孕婦,並且對於決定中止懷孕者,提供健康方面與生活上的照顧。」

儘管新冠肺炎疫情打亂他的推案步調,但「確保所有女性都有權利得到全面性的衛福照料」的競選支票,他還是努力兌現。

終於,在去年 12 月 30 日,阿根廷參議院通過法案,成功將墮胎合法化。此後,無論理由為何,懷孕 14 週以內的女性,在確認意願後,便可接受免費的墮胎醫療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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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墮胎不是罪,妳可以等到準備好了,再成為母親

事實上,不只阿根廷,全球許多國家都面臨相同的問題:當墮胎是種非法行為,墮胎者只能尋求密醫、非專業人士,甚至自己動手。然而,即使會帶來牢獄之災、可能斷送性命,每年每年仍有許多人甘願冒險。

換句話說,將墮胎歸類為一種犯罪,並不會讓它消失,反而讓墮胎者承受更多風險—包含金錢上的、心靈上的、肉體上的。

想像一下,妳赫然發現自己懷孕,考量自己的身心狀況與收入,妳決定不要生下孩子,但國家律法卻說,如若不生,便成罪犯。情急之下,妳打探到一位經驗豐富的名醫,雖然價格不菲,但東湊西借,還是生出錢來。

預定墮胎當天,名醫不見人影,從此音訊全無,眼看日子一天天過去,無法養育孩子的惡夢讓妳睡不著、吃不下。妳再也承受不住這精神壓力,只好牙一咬,依照網路上流傳的影片,幫自己一把。

妳從床上醒來,想不太起來發生什麼事,醫生趨前告訴妳,妳傷到自己,從此無法生育。

今天,我們不細談墮胎背後的原因,因為每個人選擇墮胎的故事不一,其中的複雜考量,往往不是三言兩語就能闡明。我們就問一個簡單的問題,倘若墮胎勢將發生,我們可以做些什麼,改善女性的傷亡情況?

如果墮胎不是罪,妳可以上醫院,接受專業醫生的諮詢、診斷、動手術;妳可以用合理的價錢,甚至不用出錢,完成墮胎手術;妳可以等到準備好了,再當母親。

現在,我們不再視墮胎為犯罪,而是一項健康議題

當我們把視野放遠,全球支持墮胎合法化的浪潮,大致上是這樣的:墮胎起初是種罪,因為孩子是父親的資產,墮胎如同偷竊。

接著,一些例外被賦予合法墮胎的資格,例如遭強暴、生命與健康因懷孕垂危者,女性身體自主權的意識抬頭,墮胎的討論慢慢回到墮胎者身上。

墮胎的主體,是擁有女性性徵者,而墮胎的前提,是非預期懷孕。因此,真正的回歸,也應該談女性的健康權,因為健康是活著的基礎,而活著,是女性該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權。

當阿根廷通過墮胎合法化法案,費南迪斯總統推文表示肯定「安全、合法且免費的墮胎成為法律⋯⋯今天,我們因提升女權與保障公共衛生,而建立一個更好的社會」,這裡的「公共衛生」指的正是女性的健康。

而在地球的另一端紐西蘭,墮胎也在去年 3 月除罪化,法案通過當日,紐西蘭司法部長李特(Andrew Little)發表了一則演說,他說:「40 年來,墮胎是所有醫療行為中,唯一被視為罪刑者,現在,墮胎將正確地被看成一項健康議題。」

墮胎的合法,保障不想生下孩子的女性,也能擁有健康。當墮胎被視為一項醫療手術,女性能夠在做決定前,接收完整、專業的諮詢,獲得更多心理支持,並在一個更為友善的環境動手術。

女性生與不生,健康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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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台灣,我們可以如何關懷女性的健康?

在台灣,墮胎還不能算是完全的除罪化,而對於女性健康的保障,也還有進步空間。

《刑法》第 288 條仍定有「墮胎罪」,後來的《優生保健法》,雖允許懷孕女性在某些情形下施行人工流產,包含遺傳性疾病、胎兒有畸形之虞、強制性交造成懷孕、懷孕及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及家庭生活等,但仍有限制。

其中之一,是已婚婦女墮胎,需要配偶同意。

從女性健康的角度出發,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黃閔照支持拿掉配偶同意權,「有部分主張認為先生提供精子,本身也有胚胎主張權,但懷孕實際上對婦女的健康衝擊較大。」這個衝擊,不只發生在身體上,還有心理壓力、社會期待,女性不僅在懷孕期間必須承受這些巨變,往往在產後仍會面臨各式壓力,而這些難道能完全轉移或平均分給執意要小孩的另一伴嗎?

黃閔照另指出,「臨床來說,很多時候是夫妻處於正在談判離婚狀態,但卻不慎懷孕;也有夫妻對是否要有小孩衝突。」試想,要分開的兩人,其中一方卻握有足以讓另一方陷入偽造文書或被告風險的籌碼,而且還是國家法律授與的合法手段,豈不荒唐?

當我們回歸女性主體,墮胎不只是意願被尊重、身體自主權的伸張,還是對她最基本的健康權的關懷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