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女性遭到黑人男性性侵,會引發美國全國性的軒然大波,然而如果是黑人女性遭到黑人男性性侵,「她們」的聲音則往往消聲匿跡⋯⋯

我來問一個腦筋急轉彎。

在 A 公司的員工中,有一半黑人,一半女性。然而,卻沒有任何一名黑人女性。為什麼?

答案是:因為所有黑人都是男性,所有女性都是白人。儘管如此,A 公司依然巧妙地躲過了種族歧視與性別歧視的標準。原因在於公司確實雇用了數量達標的黑人與女性。

假如當社會提及黑人時,只會想到男性,而提及女性時,也只會想到白人的話,黑人女性便成了實際上不存在的存在。

基於這種現象,金伯莉.克蘭蕭(Kimberlé Crenshaw)於是提出了關於「交織性(intersectionality)」的問題。

以下是真實案例。在美國汽車公司通用汽車(GM)的員工中,沒有任何黑人女性。1964 年以前完全沒有任何黑人女性員工,1970 年以後雇用的黑人女性亦全數遭到解雇。儘管遭解雇的 5 名黑人女性同時提出了性別歧視與種族歧視的問題,卻沒有得到法院的認同。

由於該公司雇用了女性,因此法院認為「沒有性別歧視」;而種族歧視的部分,則是與黑人男性提出的案件共同處理,不接受「必須另外考量對黑人女性的歧視」的主張。

問題究竟是什麼?當以單一層面看待歧視時,便會出現扭曲現象。

對一般人而言,藉由單一層面接觸歧視的方式,代表的是只要解決另一層面擁有特權的這一個問題即可。舉例來說,對異性戀的黑人男性來說,只要沒有種族歧視的問題,就可以成為主流;同理,對異性戀的白人女性來說,只要沒有性別歧視,就可以成為主流。

既然如此,若某人是黑人女性,又是同性戀者呢?如同前文提到的黑人女性們的例子,一旦僅以單一層面接觸歧視,到處都會存在無法被豁免的人。

隨著在黑人群體裡被邊緣化,又在女性群體裡被邊緣化,那麼最終只是在掩蓋對黑人女性的歧視。


圖片|Photo by Samantha Sophia on Unsplash

克蘭蕭指出,只要人不願考量多層面的存在,便免不了產生諸如此類的錯誤。

在她的論文〈去邊緣化種族與性別的交織性:關於一名黑人女性主義者對反歧視論述、女性主義理論,以及反歧視政策的批判(Demarginalizing the Intersection of Race and Sex: A Black Feminist Critique of Antidiscrimination Doctrine, Feminist Theory and Antiracist Politics)〉中,使用發生於交叉路的交通意外比喻交織性。

假設在種族歧視與性別歧視的交叉路上發生車禍,是否有辦法輕易釐清原因?既可以在兩種歧視中擇一進行說明,也可以重疊兩種歧視,或是結合兩種歧視創造出獨有的第三種型態。

跨種族的性犯罪,正是在這個交叉點上激起了奇怪的火花。黑人男性性侵白人女性的案件,在歷史上引起美國社會極大的恐慌。結果,這個案件造成許多黑人男性遭到私刑(非法的私人制裁)。一方面要求白人女性貞潔,另一方面又對破壞這項貞潔的黑人男性感到憤怒的,皆是白人男性。

對黑人男性的憤怒,巧妙地掩蓋了白人男性的性別歧視。白人男性以白人女性的保護者身分挺身而出,猶如把性犯罪全歸咎成黑人的問題般,一致將矛頭指向他們。社會看似為了女性的安全著想,實際上日趨深化的種族偏見才更顯著。

在這個情況中,黑人女性是否也得到作為女性的同等保護?答案並不然。

有別於白人女性,黑人女性反而被批判性生活混亂。白人男性對黑人女性犯下的性犯罪,往往因為白人男性的權力而無法在法院得到應有的處理。

即使換作加害者是黑人男性,黑人女性的處境依然困難。既擔心將黑人男性視作性犯罪者會強化種族偏見,又無法輕易公開議論黑人男性對黑人女性的性犯罪會對她們造成什麼傷害。就算同為女性,卻仍因種族而置身不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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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年,黑人女性安妮塔.希爾(Anita Hill)揭露自己受到了被提名為大法官的黑人男性克拉倫斯.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性騷擾。

時任法學院教授的希爾在聽證會上,作證過去湯瑪斯曾以上司身分對自己做過的言行。至於湯瑪斯則表示「這是對傲慢自大的黑人的高科技私刑」,並以「種族歧視」回擊。

他藉由私刑(lynch)一詞,將原本聚焦在自己身上的疑惑轉移到了種族歧視的問題。結果,他依然成為聯邦法院的大法官。

相反的,自從聽證會後便飽受責難的希爾,則不得不離開原本任教的大學。假如希爾是白人女性,還會出現一樣的情況嗎?

即使同時身為女性與黑人,卻站在了完全無法被看見的歧視的交叉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