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單親媽媽的告白,不忍看多元成家法案被教會妖魔化,她從自身的經驗出發,多元成家法案其實不只是屬於同志的法案,而是擴充了大家對於「家」的想像與需要,問問自己一個問題,非經婚嫁,我們有沒有為自己選擇家人的權利?

當初我懷 DAHLIA 的時候,老實說,孩子的爸對我們很不好,也就是因為這樣,我不願跟他登記,依照我跟他在一起這麼多年的經驗看來,如果我們有了名分,他只會更擺爛、更把所有責任往我身上丟而已(事後證明我是對的)。

我因為高危險妊娠得剖腹產手術,但我的原生家庭有家暴問題,早已經不相往來,交往多年的男友(孩子他爸)是我唯一的親人,對外早以夫妻相稱,當時醫院說一定要有親屬才能簽手術同意書,而且「不能病患本人簽!」

我可以理解醫院擔心醫療糾紛問題,不過我也不可能為了生產,強逼自己跟孩子的爸簽字,我主動跟醫院表示已經擬好切結書,以書面簽署,委託孩子的爸在生命危急的時候,可以決定我與孩子的生死。

如果當初通過「多元成家」,我跟孩子的爸登記為家人,就不用想破頭找誰來簽署手術同意書,我講話一向追根究絕對負責任!為了驗證言論,我去找了「多元成家」原來的法案內容研讀,確信了同志婚姻在「多元成家」裡,只是一個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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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的需求只會越來越多

「簽署手術同意書」這種困擾,可能很多人一輩子也碰不到,但在醫院卻是常常發生的窘況,現代的社會,不想委屈自己,而抱持不婚主義的朋友越來越多,等這群人老了,自然也將面臨「誰來簽署」的窘況。

在「多元成家」法案裡的「家屬制度」草案,將家庭的定義修改為不限於親屬,也就是說無血緣的摯友家庭、病友團體,只要確定其意志,就可到戶政機關申請為法定家屬!自由選擇家人,對於想要老了以後,跟幾個好友同居彼此照顧的我們來說非常重要。

走出象牙塔,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好嗎?

至於小組長的言論,問題點不在於是何種宗教,而是有沒有真的去看過法案內容,最忌諱因為自己信什麼宗教,就持怎樣的立場。他們拿出一篇觀點文章,極盡能事用一些很歧視的字眼去批評,大大方方給人貼標籤,又說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平等的,這完全超乎我的理解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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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是什麼或許我不了解,但弄個小聚會,大肆宣揚這種充滿歧視的言論,絕對是背德的,光從她們的口氣跟神情,我便無法認同她們充滿「愛」,況且人的生理性別從出生就論定,不是肚子裡放個鬧鐘,設定到18歲才有性別意識!

這跟多元成家有什麼關係?

異性戀不找代理孕母?異性戀不劈腿?

亂倫、欺負自己家人的渾蛋,不是等「多元成家」成立後才會有!淫亂跟性向有什麼關係?淫亂的人才不會因為有信教而不淫亂,更不會因為他是喜歡異性而不淫亂!

同性相交是因為情慾?互斥的器官會比較舒服?這些人有看過同志的掙扎與痛苦嗎?

我曾有個年少時期的好朋友,他長得帥氣又高大,而且很早就在外生活自立、半工半讀,我認識他的時候,他18歲,我16歲,我們一路相交7.8年,感情好到我那驕傲的爸爸,竟然認同他可以當我男朋友。

他讀專科的時候就開車,常載著我到各地遊山玩水,但兩個人一直沒有結果,老實說我也納悶過,直到有次他哭著跟我承認自己很痛苦,「因為我是同志!」從此,我開始去了解同性的愛是什麼。我無法忘記,從小是基督徒的他,在哭泣的時候仍然不忘告訴我他想去教會,「但同性戀是不能去教會的!」自從他發現自己的性向後,他就不敢再去接近他愛的耶穌與教友,認為自己是罪惡的、錯誤的。(推薦閱讀:台灣基督徒夫婦的婚禮致詞:如果你們祝福我,也請祝福同志的愛

他犯了什麼錯,就因為他喜歡的人是同性別的嗎?

多元成家,是不是真如這些人所說敗德?還是這些人,為了在宗教中搶得某種階級而說的違心之論?

我參加這個教會活動下來,只感覺到確實有人進入教會是為了社交及階級,再操控底下的人盲從這些信條,卻沒有回頭看根源是怎麼回事,這些並非單純因為信仰而加入的人,難道只要呼喚上帝之名,就可以被救贖?

簡言之,我不相信上帝這麼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