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歌手 HUSH 遭電視禁播,不免讓人懷疑審議機制的雙重標準,MV 演員汪綺與我們聊聊她一路為何而脫,褪去衣物後,她想說的話是什麼?誰會脫的更有格調更藝術?汪綺說別傻了,請別再對身體這副軀殼自作多情。

陳宏一導演還有 HUSH 的音樂《我想知道你的一切》作為作品本身的成熟和美好,已經不需要我多做喉舌,而這次的禁播之無聊荒謬,也不需要我更加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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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清楚發生什麼事了,這部 MV 被文化局以「涉及裸露」這種不知所以的理由在電視上禁播,各處撻伐聲直到現在仍然不斷,而今天這篇專欄,講的也差不多就是這麼回事。只是,我不是觀眾,而是身在其中的表演者。這篇在粉絲頁上的牢騷,被 Ab 勸說寫成一篇專欄文。只能說,文化局偉哉。

社會給我的體型拒絕,我都麻木了

怎麼說呢?其實我的憤怒反應的很慢。第一時間知道《我想知道你的一切》被禁播只是可惜,甚至有點習以為常的感覺。畢竟像我這種體型的表演者歐弟訊(Audition)拒絕是家常便飯,一方面認為自己能力還不夠強大,一方面也很習慣這個世界對自己 Say No 的感覺。

後來我想想,不對。身為一個表演者一個案子沒接上是自己能力的不足或該角色不適任,只管著繼續加強自身往前走便是了。但作品完成卻因為除了天氣外不可抗力的因素被禁演這種事情,可算是我的第一次。

於是對於自己的麻木悚然一驚,難不成假裝不在意才是一種贏了?這又跟失敗主義有什麼區別?是從什麼時候習慣於比其他人劣等的感覺呢?

坐在椅子上茫茫然的想了一會。或許應該要往前尋找到什麼時候自己被拒絕、卻還比較不麻木的姿態吧?印象最早的是在高中時期,一個和百老匯有關的、大型的音樂劇團體來台灣做教學課程,這個教學課程是要考進去的,而我又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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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結束以後要演出兩齣音樂劇的片段,一齣是《吉屋出租》,另一齣是《紅男綠女》及其他音樂劇的零碎選段。原本一開始非常興奮,我是裡面年紀最小的學生,想當然爾這兩齣音樂劇的角色,我是半個配角也沒有得到,不過是群眾演員之一罷了。但即使如此我也非常開心,音樂劇一直是我心頭的夢想。

體型讓我只有被擋住的機會?

某次排練演出,身為群眾修女的我的前排位置,被一位外國女老師突然調換至後頭看不到我的地方,那個更換是毫無理由的,只是我身邊都是身形瘦削的女學生,會顯得我太突兀。

雖然她嘴裡說著“Do it for me,baby”這樣的把我換過去了,我表情鎮定卻掩不住臉上那種辣疼,當時確確實實的受了打擊,並且往自己的身形上牽拖:是不是我太大隻了所以導演寧可讓別人擋住我,而不是我擋住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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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演出結束一個禮拜以後,我才在家裡的信箱收到固定演員會收到的、遲來的譜(也就是說,我其實原本有可能演上角色的),看著 Roger 在唱完《ONE SONG GLORY》和其他三個群眾演員的唱段,我才自悔自我放棄的太早,但也有一種「我並不適合舞台,不然這份譜怎麼會到現在才寄到呢?這是命運啊。」的想法冒出來。

至於有了這樣的想法,大學時和大學之後卻依舊接著表演的工作,我想這就是一種不知廉恥吧。

話題有些偏了,關於裸露,我還真是接的不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呢?對了,是從兩年前胖節的《心頭肉Kind, Smart, Beautiful》開始的,故事是一個叫做史蒂芬妮的胖女偶在一個太寂寞的夜晚分裂出胖和肉兩種人格爭論幸福,最後神秘胖女子(也就是我)從她家的浴缸裡哼唱著冒出來,最後三個女孩和平的分食甜點,度過這個晚上。這齣戲裡我只穿著內衣,從浴缸出來脫著衣服變成一種何其自然的事。

我不是為了藝術而脫

「脫衣舞孃說的是真的:性感不是身材,而是一種身體技術。」郭亮廷在《肥胖就是節慶──評「パン節」》對我的讚賞,在某種程度上也促使我在這條路上走下去。

只要脫的觀眾能懂,就是我在劇場裡脫得相當自在的原因。我脫衣服,其實從來沒想過是不是為了藝術脫的,事實上,我最討厭人家在我脫衣服的時候在我耳邊說:「哇,為了藝術脫衣服,你好偉大啊。」幾次人們這麼說,我只是臉上嘿嘿傻笑,但私下卻覺得尷尬。

我一直忍不住在想,如果我今天是為了拍三級片或 A 片而脫了,這些人還會發出同樣的聲音嗎?在我眼裡,情色和藝術的分界的意義並不太大,有時候甚至還是互相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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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話題又扯遠了。所以我到底是為了什麼脫?身為從劇場裡走出來的人,我們都知道一句話:「為了作品好」。如果對作品本身有幫助,那就脫吧。一開始的我,真的就只是帶著這樣的心情在做這件事而已。

舞台為什麼只容許單一的表演者

接著,有影像的工作找上門了。我也比以前更加堅定一些什麼,就像是目前和我合作的一個老闆說的:「搞創作這件事就像聞到一股香氣,雖然你不確定那是什麼,但你就會忍不住跟著他往前走,直到走到終點,你就會知道那是什麼了。」

也就從劇場一路露到影像前,有一點名氣以後,更覺得自己的身體如果只是自己的就可惜了,它是該拿來衝撞的,雖然其實我的體力超差,被人輕輕一推就跌倒,但我想,我也可以用鼓漲得像個氣球一樣的它,帶我冉冉的飄過道德審查這條可笑的標竿吧。

家人對我並不理解,認為我不愛惜自己的身體。家母更是以「一兩次還好,但多了就是做賤自己」這樣的說法希望我能就此住手,我無法解釋,但隱隱約約我覺得這是一件必須要被做的事,並且我做的沒有錯。什麼時候舞台上只能出現單一身材的表演者了?

把衣服穿起來:是保護女體還是歧視?

何況,說著女孩不要做賤自己、要有格調的人們,事實上才是為女體標上價碼的那一個,想像著這些人把女體當成商品,在『女體股市面板』前面提心吊膽的畏懼這個女體價格上升,害怕這個女體價格下跌的模樣,多像個荒謬的惡夢!說穿了,這些人恐懼女體和性扯上關係,但又無法接受於自己看見女體便想到性這件事,不能不說腦袋神經大概有點打結,需要被腦筋清醒明白的人愛惜照顧。

肉體就是肉體,靈魂就是靈魂,工作就是工作。到什麼時候人們才願意不再對彼此的身體自作多情呢?

「把衣服穿起來」保護的到底是女體還是歧視?這次過了很久我才有意識到被打巴掌的感覺,但你們要知道不管這次到底是誰的身體觸怒審查者的神經,我是不會停止的,也沒有必要為了別人的白痴氣餒哭泣,對於主流審美,只要我繼續接相關的作品展出即是一種搗蛋運動,而我會更努力的去證明我們值得掌聲和讚美,而不是同情或憐憫。

在我寫這篇文章的同時,家母正在客廳裡看著蔡依林穿著低胸超勁黑禮服唱跳《Play我呸》,我知道這個世界狹隘的價值觀不會那麼輕易被衝破,但是美麗的東西終究會閃閃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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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文化局,你知道我中指的指甲這次做的很漂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