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捷運車廂看到情侶接吻轉過身皺起眉頭,你翻開報紙看到高捷車廂內一對小情侶蓋著外套低著頭曖昧吞吐,忍不住嘆息。可是我們為何會因為他們的行為有「不開心」的念頭?今天我們跟著作者 Kanghao 一起探討公共空間裡的「性」議題。

不曉得大家還記不記得前些日子,2015年5月,有兩名男男小鮮肉,在台鐵車廂內拍下口交影片上傳,被以公然猥褻罪函送。在更久以前,有兩個小情侶,在高雄捷運的車廂內,蓋著外套進行口交。當時也是引起社會一陣軒然大波。

這當然是一件值得討論的事情,究竟在捷運車廂、公車、公園、轉運站等一類的公共空間中,可不可以打砲?也就是,我們如何看待「公共的性」(public sex)?


(「異物」推出「公幹」T-shirt,訴求公共空間的性,購買請點

我想,一般大眾大概很難接受在公共空間中打砲這件事。為了寫這個題目,我問了我身邊十幾個性觀念較為開放的朋友,都沒有人敢嘗試「公共的性」。

不過,「公共的性」這個議題,仍然值得討論。首先,我不從法律的角度討論,因為我不具備法律專業。第二,「公共的性」拆開來,就會變成「公共」與「性」,這正是我分析的重點。公共,就涉及「空間」,我們如何看待公共空間的使用?公共空間中,人們如何居中協商?性,就涉及情慾,我們如何看待情慾?什麼樣的行為會被當作性行為,而什麼不會?

公共空間中的衝突與調解

我想先問第一個問題:什麼是公共空間?

公共空間,意味著「每一個人」都有使用的權力。它並不會因為性別、種族、年齡、階級等的差別,就特別排除某些人、某些行為,那就不叫「公共」空間。(推薦思考:不屬於女人的「公」共空間:無所不在的性騷擾

所以,只要在公共空間中,基本上我們要做什麼都無所謂。但是,公共空間卻經常發生,不同使用者、不同行為與事件,彼此互相衝突、互看不爽,甚至大動肝火、大打出手。

例如:在一個捷運車廂內,看報紙、化妝、用擴音看影片玩遊戲、剔牙、講電話太大聲、剪指甲、情侶親熱⋯⋯這些行為,都會被很多人視為捷運車廂的 NG 行為。即使法律沒有明文禁止這些 NG 行為,我們還是會覺得很惱人。

雖然,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力,可是當每個人的權力膨脹到,擠壓了其他人的使用權,就會產生衝突與摩擦。產生衝突與摩擦的時候,我們即使不悅,覺得自己的自由、空間使用權被侵犯了,但我們還是會在一個可以忍受的範圍內,選擇忍耐,頂多就是翻一下白眼,或嘖一聲罷了。

也就是說,公共空間不全然是100%公共的,也不是毫無限制地讓任何人恣意妄為。我們在社會中、在空間中都不是孤立的個體,我們一定都要跟別人有互動。公共空間的使用,必然跟人們的互動、協商有關係。

所以,開始有人講手機會用手遮住,避免音量過大影響他人、剪指甲會把手伸進去塑膠袋裡,避免指甲亂飛造成他人不舒服。做出NG 行為的人,自己開始會用很多方式,在公共空間中劃設出一條「較不公共」的線,讓自己安身立命,也降低他人的反感。

公共空間的使用權是經過協調的,這是看待公共空間最基本的看法。不過,這當然也假設了「所有人都平等,才能夠平等地協調出互動的方式」。我們這個社會中,就是有很多的不平等,這決定了每個人在公共空間中,有多少的使用權。

例如:男性總是自以為屌很大,佔據座位的時候,腿總是要張得比較開,旁邊的女性就被迫享受較少的座位。這其實就是男性在空間中所展現的性別權力關係不平等。很多男性總是無法自覺自己佔據了比較大的空間,在一般狀況下,女性自然也無法協商,只能自認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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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TheeErin,CC

總之,公共空間是必須經過協商與折衷的,但是還要把權力關係的不平等考量進去,最後才會成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的公共空間互動方式。

替「公共的性」辯護

討論完公共空間,我們終於要進入第二個正題:性。公共空間中可不可以發生性行為?這個問題,我就想要先問:什麼是「性行為」?(推薦閱讀:性治療師與代理性伴侶:讓我們誠實面對性

性行為,通常涉及情慾展現。在捷運車廂內,有一對情侶舌吻,這應該算是情慾的展現,大家好像都可以接受。那如果是在捷運車廂內,情侶舌吻完,男生開始把手伸進女生衣服裡摳奶頭、女生開始把手伸進男生褲襠裡摸屌,這樣的情慾展現,大家會不會稍微覺得有點過頭了呢?

再下一步,如果那對情侶,拿起外套,遮蔽下體,其中一方鑽進外套裡,開始蠕動,大家還可以接受嗎?最後,如果頭鑽進外套還不夠,其中一方又坐在另一方的下體之上,但還是拿著外套遮蔽,繼續搖擺下體,應該就開始有人會忍不住拿出手機偷拍上傳了吧?接著網友會人肉搜尋,警方開始循線逮捕。

慢著!他們拿著外套蓋住下體,你們怎麼知道,其中一個人不是在底下吃牛肉麵或吃香蕉,而是含著屌(雖然捷運禁止飲食,但我們假設一下)?在同一個空間的旁觀者,根本都沒人真正看到他們在口交、在做插入性行為,但是卻可以「直接判定」這兩個人一定是在從事性行為。我合理的懷疑,這些旁觀者,若不是自己在腦袋中幻想這些性情節(腦補),就是真的開了天眼通,可以看穿外套,透視裡頭正在發生的事情。


(圖片來源:Karrie Nodalo,CC

我們應該看見性的多樣性

接下來,我替「公共的性」的辯護,引發了兩個問題:

(1)接吻、磨蹭、愛撫,這一類的性行為(前戲),為什麼可以被接受,而一旦涉及性器官的性行為,就不可以被接受?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大家特別在乎的是「作為生殖、繁衍」的性器官。在我們的文化裡,陰莖、陰道等器官,被賦予了崇高的「性意涵」,這是社會加在這些器官上面的意義,而不是它們本來擁有的社會意義。所以,不是只有陰莖、陰道才叫做性器官,所有可以讓人產生慾望的器官,它們都應該「有資格」被稱作性器官。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嘴巴。身體的任何器官,小腿、屁股、腰、鎖骨等,都有可能是性慾望的來源。我們總不可能否認,有人就是戀腳吧?如果他們在捷運車廂裡,互相磨蹭小腿,以達到性高潮,我們其實好像也不會覺得特別排斥。(臉紅紅討論:緊貼加磨蹭!用「肌膚」讓彼此高潮的四個方法


(圖片來源:作者)

所以,說穿了就是,我們對於不同的性,有不同的高低優劣評價。而且,之所以會有不同的高低優劣評價,是來自於我們對於「性的貧乏想像」。還是有很多人認為只有「跟陰莖或陰道有關」的性行為,才算性行為。這一種性行為,應該關起來門來在房間做,或者,至少是密閉的私人空間。

事實上,公共空間中,無時無刻都有「性」、都有「情慾」,只是我們不把它當成性行為罷了。用平常心看待,我們就比較不會覺得「公共的性」令人反感與排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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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弄空間界線,讓性活下來

好吧!第一個問題或許很多人不能接受,但我認為第二個問題,就會獲得比較多人的認可。

(2)既然公共空間中的各種衝突都可以協調、折衷,那麼令人排斥的「公共的性」,應該也可以有方式協調、折衷呀?

沒錯!如果我們接受了前面公共空間中的衝突,可以經過協調、折衷,而得到調解,那我們應該也要相信「公共的性」也可以。

在公共空間中的性,越是不能讓人接受的性,就越需要尋找方式來調解。例如:接吻、曬恩愛不需要任何調解,反正曬得太誇張,頂多被別人白眼而已。但是,想要口交,可能就要蓋一塊布了!蓋一塊布的原因是,在公共空間中創造出一個「較不公共」的空間,顧及他人的感受,降低他人的反感,也讓參與者待在裡面,盡量不影響他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空間,是有層次的、是可以有區隔的。

人們會使用各種手段,來讓自己在公共空間中顯得不這麼突兀。所以,如果下次真的有人在車廂中,情慾難耐,接吻、磨蹭、愛撫,或更一步的性行為,請大家也不要太大驚小怪,因為他們也會擔心大家的眼光,要不是找個比較沒人的角落,就是用外套、包包擋著,以示尊重身在同個公共空間的所有人,那我們也就別太苛責。

至於,那些還要自拍上傳的人,這又是另外一個冗長的討論話題了。

最後,我先跟各位聲明,我替「公共的性」辯護,並不是鼓勵大家都在公共空間中打砲,或從事其他情慾行為,而是我希望大家理解,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協商,以及性的多元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