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衣倒也不是罪魁禍首,內衣脫掉了,仍有重重枷鎖壓在女人身上,但是如此美麗的身體,為何我們要層層遮掩呢?

念服裝設計系的蟲蟲在臉書上大肆抱怨這次的作業。「幹,胸罩怎麼這麼難車,幹,去你的彈性布跟QQ線跟什麼鬼彈性車針,沒一個好用,幹,斷線斷到天荒地老,包邊還一直扯到搞得整件不能穿⋯⋯」我第一次看她發飆。「我下次絕對不會再靠北內衣的價錢了」她下了結論,很快便得到數十讚。

「我比較想靠北『夏天+內衣』這個組合!」我留言。冬天不穿內衣還不會被發現,夏天就不可能了。更何況臺北的夏天不是一般的熱,又悶又濕,37度高溫那天中午,我望著正在脫吊嘎的朋友羨慕地說,當男人真好,像我再怎麼脫也還有兩件。

「你不是只穿一件 T shirt 嗎?」他滿頭大汗。

「還有內衣好不好?能不穿嗎。」我瞪他一眼。

「哈,不穿能看嗎?」他哧笑了一聲。

眼前的男人光著上半身,一臉滿足的樣子。我猜他一定從沒想過大熱天裡穿內衣是什麼感覺⋯⋯

「是啊,的確不能看。想脫也脫不掉。」我翻了翻白眼,結束這個話題。

這件脫不掉的內衣到底是誰讓我們穿上的?我查閱歷史,據說第一批內衣是為了滿足有錢女人的需求應運而生。人類社會對女性美的標準從未寬容,好比英國詩人約翰・哈林頓爵士形容當時美女應該生得「雪肌皓齒,胸豐臀滿」。換句話說,女人追求美麗還不夠,應該要美得標準、美得有秩序、美得整齊劃一循規蹈矩才是真美女,標準比36、24、36這組魔法數字還要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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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十七世紀的女人為了趕上上流社會的熱潮,努力勒緊腰身、將自己塞進束身衣中,只希望擁有雙手即能環繞的細腰。最早期的塑身衣以金屬、獸角、鯨骨製作,極盡所能地凸顯出女體的曲線,又以三角布、紐扣和蕾絲花邊增添情趣,滿足男人的情色想像。據說因為勒得太緊,常令妙齡少女出現口臭、肋骨重疊等健康問題。

我啪一聲闔上書本,用力搖頭,試圖擺脫從小到大被教導的翻譯習慣。對於歷史,學校或家庭從課本中得出「天啊,以前的女人居然得穿那樣的塑身衣,幸好我們現在不必那麼辛苦」的解讀,讓我們閉上嘴接受現實,繼續忍受悶熱的內衣,相信女人露出乳頭就是猥褻、就是淫蕩、就是傷風敗俗。

我並不是指她們不辛苦或非自願——為了美麗,都是自願的,但誰的背後沒有被包裝成善意的一把槍抵住頸項?我以為二十一世紀的今日我們不必困在相似的東西裡面,而我們卻還在,還不明白猥褻淫蕩的究竟是沒穿的人,還是緊盯著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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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東西看起來像吻,裡頭卻是刀。我最喜歡的漫畫《名偵探柯南》也是。雖然作者使用的詭計常被眼尖的讀者發現抄襲自某本推理小說,不過兇手以內衣鋼圈殺人、令偵探和警察怎麼找也找不到凶器的那一集,真的很新鮮。內衣耶,如此貼身、日常,卻能搖身一變成為致命的凶器。它承諾要保護你照顧你,沒想到用力過頭就死了人,例如愛情,家庭,還有億萬女人每天都要穿的,像座籠子的內衣。

但我也不真的那麼討厭它。

仔細想想,內衣真是全世界最矛盾的存在,我對它又愛又恨的程度大概僅次於冰淇淋(很好吃但月經來時痛得要命)。平時買衣服不敢選的嫩粉紅配白蕾絲多可愛,但只有當它成為內衣配色時,穿在身上才不會顯得裝可愛。內衣還肩負撐起上衣的責任,好讓小腹和吃飽的肚子不那麼明顯。甚至有人忘了塞胸墊就會緊張一整天,深怕被同事看出來 size 不對。「你今天看起來比較瘦耶」,本該是稱讚,聽起來卻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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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穿內衣好一陣子了。

因為感冒或某些不知名的原因胸口很悶,每次發作都想把內衣扣給解開,卻不能這麼明目張膽,只好在座位上扭動,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有隻小蟲爬進衣服裡。於是我索性不穿內衣。

沒想到,即使能靠冬天的厚重衣物遮掩,不穿內衣時我更矛盾了。好不容易脫下它,少了鋼圈的壓迫很舒服,卻總覺得旁人都在看,眼神裡暗示著「你今天感覺不太一樣」。我把煩惱告訴兔,她說拜託毛衣那麼厚,根本看不出來。

「原來他們根本沒在注意我啊」,我有點失落,卻也輕鬆許多。

勸我脫掉內衣的人也是兔。她因為燙傷,已經很久不穿內衣了,即使傷口早已復原也不穿。我問她不穿真的沒關係嗎?不怕別人看到?她說,看到就看到啊,又不會怎樣。

可是,不管是男是女,都會想看的吧。我反駁。即使我對你的身體沒有慾望也會好奇,或者好奇本來就是慾望的一部份。

不然你自己來看。她掀起衣服。

那一瞬間我才發現,無論是慾望或好奇之類的念頭,雖然很真實,其實很短暫。那道條狀的疤,從本該是內衣中央的位置延伸到肋骨最下緣。結痂的傷口像一座狹長的島,隨著呼吸的波浪上下起伏。她的身體像一座白色海洋,解脫的乳房是柔軟的浪,自然地垂在胸間。

如此自然又美麗的事物,究竟為什麼要遮掩呢?我感到非常疑惑。即使知道答案,卻還是不明白為什麼。(同場加映:【臉紅短評】FreeTheNipple 我的身體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