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剝花生文化盛行,我們所處的究竟是什麼樣的社會?王迪詩的系列專訪:聽她怎麼點評現在社會裡頭的怪現象!

如果你是香港人,你不會沒聽過蘭開夏道;
如果你不是香港人,你該開始認識王迪詩這個名字。

王迪詩的專欄文字不但「寸」,更饒富點評興味,一人有一張嘴,自然眾說紛紜,而她最想說的是許多人裝作沒看見的真話。王迪詩的目光望著光怪陸離的中環,掐指數盡愛情與社會的種種不合常理,寫下世故而善良的字句,文字就是她用幽默化解哀愁的途徑。

良藥苦口,真心話不見得好聽,但總得有人說。

十一月,王迪詩接受女人迷的系列專訪,並將在十二月成為女人迷的專欄重量作家!我們特別想知道,王迪詩現在眼中的社會,存在什麼不合常理的怪現象?王迪詩用了三個關鍵字:貪小便宜、怕「蝕底」、剝花生文化。在台灣也不乏這樣的現象,一起看下去。

女人迷問:若要請你點評現在社會上的三個怪現象,你覺得會是什麼?為什麼?

第一個怪現象:貪小便宜居然成為美德?

從倫敦回港。

在希斯路機場登機處坐著看書,周邊的人開始竊竊私語,「陳奕迅呀!」,只見一個戴帽子的男人背向群眾坐在遠處的角落。

坐在我身旁的一對父母慫恿兒子:「快去找Eason(陳奕迅)簽名拍照!快去快去!」兒子看來有十六七歲,長得比父母還要高。他拿著父母給他的紙和筆,低著頭去找 Eason。我從遠處看見陳奕迅給他簽了名,但當少年拿出手機似乎是要求拍照,Eason 搖搖頭,然後主動跟少年握手。

接下來,群眾像缺堤一樣蜂擁而上,陳奕迅被團團包圍,很多人拿出手機拍照。少年回來,父母心急地問:「怎麼啦?有沒有拍到照片?」

「他說不想拍照,但有跟我握手呀。」少年說。

「死蠢!幹嗎不偷拍?」老爸罵道。少年一臉委屈。老媽又加一句:「所有人都在偷拍,他喜不喜歡被拍與我何干?」

另一對夫婦拖著一個十歲左右的女兒,向親戚朋友炫耀偷影得來的照片。「看!這是近距離拍的。嘩,他真人比豬還胖!」其他人也起哄:「偷拍啦!又不用花錢!」

如果你看見這些父母怎樣教自己的子女,會發現香港有一班「cheap 精」拚命將下一代打造成另一班「cheap 精」。刻薄、自私、貪小便宜。陳奕迅為少年簽名後婉拒拍照,但主動跟少年握手,後來大夥兒圍過去狂影相,他還是跟大家有說有笑,算是有涵養了。

少年懂得尊重不勉強拍照,在父母眼中竟是「死蠢」,因為「執輸」在香港是一件很丟臉的事,那表示你不夠醒目。父母偷拍回來不覺得臉紅,還到處炫耀。常說「港孩」質素低、讀屎片,何不問問父母為什麼教屎片?

我不是陳奕迅的「粉絲」,但我尊重他的工作。不管他來倫敦為放假還是公事,在候機室裡都是他的私人時間,沒有簽名拍照的義務。有人說:「作為公眾人物,有心理準備啦!」那假如你老公或老婆有外遇,能否說:「你既然結婚,有心理準備啦!」你可以說既然選擇結婚,就應該有心理準備自己和配偶婚後可能面對誘惑,但不能說被伴侶背叛是你「應得」的,誰叫你結婚呀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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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搬出「食得鹹魚抵得渴」作為理由,大佬,食鹹魚罷了,又沒有害人,為什麼處處遭到社會懲罰?幫你簽了名,任你影相,換來的就是你一句「肥過隻豬」。(註:食得鹹魚抵得渴,本意是鹹魚本身就是鹹的,因此既然吃了就不要怕口渴。指的是自己選擇了某條路或做某件事,就必須自行承擔後果。)

這班「cheap 精」因為「不用花錢」所以人影我影,拿了著數後還插人一句「真人比豬還胖」。貪小便宜不知在什麼時候成了一種「美德」,只要免費,就算搶回來丟進垃圾桶也是好的。

第二個怪現象:怕「蝕底」!被欺騙恐懼症

第一次遇見他,是在一個星期天的下午。

當時天氣很冷,前面不遠處的情景卻吸引了我的注意──一個老伯,一個非常之老的阿伯,我認為是老到了人類極限的阿伯,看來大概一百歲,穿著拖鞋和睡衣,搖搖欲墜地站在路中心不住向途人伸出那隻乾枯的手,口中喃喃不知在說些什麼。我在遠處數著──一、二、三、四、五。老伯先後向五個途人伸出手來,五人都即時彈開。

這就有點意思了。到底這個老到了人類極限的阿伯有什麼本事,足以令五名壯年男女嚇得拔腿就跑?

我往老伯走去,他果然又向我伸出那隻乾枯的手,嘴唇開始顫抖起來,彷彿有什麼重要消息宣布……「阿伯,你先抱住這根燈柱,故事可以慢慢講。」老伯眼下最需要的是一根燈柱,因為按照他搖搖欲墜的姿態,很可能在三十秒之內啪一聲倒在地上。我扶著他以蝸牛的速度往兩步以外的燈柱移動,那兩步讓我明白了什麼叫「咫尺天涯」。他簡直就像掉在大海裏的人,抱著一片浮木花盡力氣游向對岸。游了一世紀那麼久,thank God,終於游到了燈柱。

「阿伯,你抱住燈柱別動,我馬上回來。」我說罷跑到三呎之外給他拾回一隻甩掉了的拖鞋,他從剛才起就一直在寒風中光著一隻腳。我把大衣給他,他無論如何不肯披上,不斷重複說「別弄髒……別弄髒……」。

穿好了拖鞋。「Alright,阿伯,現在請你慢慢說吧。」他說了。但我完全不知他在說什麼。我請他慢慢重複了幾遍,從他那極沙啞和夾雜著鄉音的呢喃中,我隱約聽出了一個「福」字。我心想,難道阿伯看穿我福爾摩斯的真正身份?否則我怎能單憑這個「福」字去填滿整個故事?

幸好我讀了不少東野圭吾,對推理算是有了多少心得。我認真地思索起來,阿伯則一邊「福福福」地呢喃不斷。我靈機一觸,翻起他那件睡衣的衣領,Christ! I got it!衣領上果然寫著他的名字!沒猜錯的話,他應該住在附近的老人院,而這老人院的名字很可能有個「福」字。

我用 BlackBerry 上網搜尋這條街的老人院,共有三家。然後我再從剛才阿伯甩拖鞋的方向推斷他應該從左邊一路走來。

「阿伯,你再抱住燈柱一會兒,我馬上回來!」說罷跑往左方那家老人院,確定了有「福」字沒錯,猶豫著要不要通知老人院派人推輪椅去接老伯回來,但想想老伯溜出來還要迷路,回到老人院後說不定會捱罵,還是為他保守迷路的秘密吧。

於是我又飛奔回來找老伯,扶著他以蝸牛似的速度回老人院去。我自己走路才三分鐘的路程,陪老伯走了近半小時,可恨那段時間無法截的士。

「天氣這麼冷,你走到街上幹嗎?」我邊走邊跟他聊天。

「悶呀。」老伯低著頭說。

終於來到老人院了,我們就在那裏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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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星期後的周末,我買了水果到老人院去探望他。一副一副軀殼陳列在老人院的走廊兩旁,有的鼻孔插著喉管,有的張大嘴巴奮力呼吸。因為曾在老伯的衣領上看過他的名字,所以能向老人院的職員明確說出要探望的人。我說我是老伯的朋友,職員也沒向我查問什麼,便領我來到一個狹小的床位,老伯穿著同樣的睡衣,坐在床沿望著天花板發呆。

我想起中學時候曾到一家老人院探訪。我一進去,姑娘就跟一個八十多歲的婆婆說:「孫女來看你呀!」我望著姑娘,她悄聲在我耳畔說:「七年啦,她的家人七年沒來看望過她。你就讓她以為孫女來了吧,反正她不認得人。」我走的時候,她一直站在我背後默默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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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的視線從天花板慢慢移向我,一直盯著我的臉思索了很久,還是沒半點頭緒,卻跟我聊了三個鐘頭。在他那沙啞和夾雜鄉音的說話裏,我只聽懂一半。他今年九十五歲,年輕時做苦力,有三個兒子,有孫。說到這裏,他止住了,眼眶也濕潤了。

現在回到剛才的問題──到底這個老到了人類極限的阿伯有什麼本事,足以令五名壯年男女嚇得拔腿就跑?以典型香港式思維來說,一個老伯在街上向途人伸出手來,可能馬上就被想成恃老行騙,所以途人紛紛彈開。

香港的確有不少街頭騙案,從種金黨、祈福黨、跌錢黨到聲稱「性交可以轉運」的神棍,都有人信。也曾聽說一些阿伯阿婆專門在街上聲稱丟了錢包,一臉淒慘地向途人要錢。當你第二、第三天來到同一個地方,又會遇見同一個阿婆再次丟了錢包。

騙的雖然只是十元八塊,但騙財事小,香港人不喜歡被人當傻仔。被人嘲笑英文差、品味低、沒教養,全都不及被人笑傻仔那麼嚴重。

令我難以理解的是,一個人瑞站在街上搖搖晃晃,扶他一把會有什麼「蝕底」?要你幫他擋子彈嗎?假如一個人到了生命的盡頭還要在街頭騙錢,那讓他騙去十元八塊有什麼大不了?Oh sorry,差點忘了被阿伯搵笨是很羞家的事。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我為什麼要被人當傻仔,從我身上搵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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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蝕底是粵語用法,指的是吃虧。蝕是虧損,底則有老本的意思。)

我覺得愛全人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愛你身邊的人卻很難吧。

世界小姐的佳麗們被問及理想,答案準是「World peace!」;什麼地方天災,香港人捐錢也很慷慨。但看見一個老伯在街上向你伸手,即閃。

那次探望老伯後又過了很久,我再次路過那所老人院,從遠處便認出了那位老伯的身影,他身穿睡衣,拿著拐杖,站在老人院門前呆呆地望著天空。

他一定是害怕迷路,所以只敢站在門口。他由冬天站到春天,然後一直站到夏天。我忽然覺得很憤怒,上天到底要戲弄他到什麼時候?他聽不清,看不清,朋友死光,家人已將他遺忘,他甚至無法好好記住這所老人院的名字,這根本就是不存在於世上的一個人,可他卻又分明在呼吸心跳。為什麼?

人生是很諷刺的。多少人注重飲食,每年做身體檢查,不抽煙不喝酒,千方百計保持身體健康,卻啪的一聲倒下猝死了。粗茶淡飯的窮人從來沒錢做什麼身體檢查,從未吃過什麼有機食物,卻一天一天地活下來,不知要活到什麼時候。

然而我不得不佩服,老伯這一站卻又有他的骨氣。不靠別人,在那虛弱的身軀所能及的範圍內,憑自己的力量去欣賞天空。

第三個怪現象:湊熱鬧的剝花生文化

前陣子路經灣仔,看見街上聚集了群眾十分熱鬧,嘰嘰喳喳像嘉年華會。大家都拿著手機拚命拍照,不知是哪個明星在街上拍戲?我順著眾人拍照的方向看去,只見一具屍體倒掛在大廈簷篷。

後來從報章得知一位女士從大廈跳下輕生,之後兩天都看見有人在 Facebook 張貼了當日路過現場拍下的女屍照片。我覺得香港人對拍照的熱愛程度實在驚天地泣鬼神。

腿蛋治,拍。
巴士,拍。
售貨員不道謝,拍。
有人跳樓,拍。

我一直很好奇,到底拍來幹麼?

我這個欠缺攝影天份的人,嘗試從門外漢的角度去了解「攝影師」的內心世界。腿蛋治一定要影,因為可能有人未見過腿蛋治,在 Facebook 貼出來是為了傳播知識。售貨員不道謝,劉德華N年前已在電視宣傳片上說「今時今日這樣的服務態度怎麼行!」,真金白銀付了錢竟連一句多謝也沒有?於是公開此人的照片齊來公審,提醒親戚朋友不要幫襯。有人跳樓,拍。原因?這個嘛...為了顯示我有第一手資料,多威風。

人拍我拍,不要執輸。可是這麼令人難過的悲劇拍來幹麼?(註:執輸,指的是在比賽獲競爭中占下風,慢人一步。)

「剝花生文化」在香港愈來愈強。辦公室的權力鬥爭白熱化了,嘩,正!剝花生等看戲。看見有人死了,馬上拿手機拍照,剝花生等看戲。連屍體都影不覺得冷血?死者家人看見照片有何感受?也許對拍照的群眾來說,這些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們有權拍照,喜歡拍什麼就拍什麼,「我有權」。

一年到晚都有「剝花生」事件,見過網民留言:「我管它真或假,對或錯,最重要好看好笑夠 juicy!」最後還有權加一句,我就是喜歡剝花生,又如何?其實也沒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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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在專欄裡提過陳奕迅在英國機場被偷拍,有一位中學生看了這篇文章說:「食得鹹魚抵得渴,作為明星有心理準備啦!」根據這樣的邏輯,可能也會有人認為「跳樓,有心理準備屍體會被人拍照啦」。

我不知什麼時候開始,落井下石會變成一種「美德」。

或許是政治的無力感、一輩子也不可能夠錢買樓,令香港人感到無論如何努力也無法改變什麼,漸漸感到這個城市的一切都與自己無關,自己變成了旁觀者,反正無力改變,不如剝花生等睇戲。有些人投票選立法會議員也不會在乎這人的智力水平和品格,重要的是這人天天上演鬧劇,好笑,好看,夠爆,投票選個小丑,繼續剝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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