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吳姓單親媽媽勒殺子女遭判死刑,激起社會熱烈討論,有些人希望喚起對家長無力感的重視,有些人希望加害者本身的問題要被揭穿,在分化的立場之間,真的沒有共識嗎?單親媽媽的無力、母親之間的共鳴, 我們可以如何反思?如何支援?

新北市一名吳姓單親媽媽因殺害子女,於 11 月 25 日由新北市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一出,馬上引起社會討論——論死刑、論判決書用字遣詞、論單親媽媽的辛勞與壓力、論社會福利、論一個故事的背後,總有其他的故事。

公眾人物也紛紛表達立場,例如立法委員王婉諭便透過臉書表示:「同樣作為母親,坦白說,看到這則新聞,讓我非常難過」,她呼籲大家去看見「心碎案件裡,這些家長的無助與無力」。

藝人隋棠也在臉書發文,說自己:「完全不認同這位母親犯的錯誤」,但鼓勵大家用另一個角度,「探索一個悲劇事件背後可省思的地方」,因為「去理解,不代表跟『認同』畫上等號」。

當眾多立場交錯,我們相信,在憤怒與難過之外,還有希望,希望這起事件引起的關注與討論,能夠喚起改變,讓遺憾不再發生。如若這是共識,我們想邀請你,一同探討悲劇背後的那些事。


圖片|Photo by Anton Shuvalov on Unsplash

母親的無力,來自於她明明也是從零開始,卻被視為天職

這次事件中,吳姓女子與王婉諭委員都提到了母親的無力,吳姓女子說:「這 7 年來,都是我在養他們兩個小孩⋯⋯我獨自一人面對所有的輿論壓力、各式異樣的眼光⋯⋯這 7 年來都是我自己,他們生病的時候、不舒服的時候,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在顧,我 24 小時去哪裡都要顧著他們,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

王委員則說:「那段幾近不眠不休照顧孩子的經驗,沒經歷過的人可能難以體會或想像,我們仿佛過著孩子的時間、活著孩子的生活,整個世界,都跟著孩子轉動」。

在世人眼中,母親的身份,不只是血緣的,還是社會的,所以,在生孩子之外,母親還必須盡到養育的責任,要花心思照料、花時間陪伴,要去調整過去的生活作息,甚至放棄升遷、轉為兼職、辭去工作,只為完成社會交付予母親的使命。

其實,沒有人生下來就知道如何當一位符合社會標準的「母親」,母親的身份,是在有了孩子那一刻才開始,孩子多大,做母親的年資就有多長,即便生了第二胎、第三胎,也不是所有經驗都能複製貼上;每一位母親,都努力在嘗試中學習,試著達到這個社會對於母親「本能」的要求。

母親的無力,來自於她明明也是從零開始,卻被所有人當作一種天職,沒有喘息的機會,也不能有怨言。

我們時常忘了,母親其實是和孩子一起長大的,我們硬生生地將她們視為全知全能的母親,就連她們自己也被灌輸這樣的想法,深信自己應該要是「偉大的」。

因此,當母親面臨不知所措時,她們會怪罪自己,感到無力,那不僅僅是一種成長痛,更多時候,是因為在成長的過程中,少了關懷、協助與分擔。

眾多母親紛紛表達共鳴,反映的是性別失衡的撫育經驗

此次事件所引起有關育兒困難的討論,獲得眾多媽媽的共鳴——單親媽媽 7 年來養育子女的經歷、承受的生活壓力與世人眼光,以及最後走上殺人之路的崩潰,都勾起了母親曾經的無力感。

這份無力從孩子出生那一刻起,便有可能發生,比方說,對於產後身材走樣的焦慮、對於新生兒不願喝母乳的壓力、對於請了一年育嬰假深怕自己已沒有競爭力的恐懼。

媽媽面對的,不只是產後的荷爾蒙變化,更是社會對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與歧視,有太多時候,當媽媽忙著餵奶、拍嗝、換尿布、安撫、哄睡,爸爸卻仍過著一樣的生活,上健身房、與朋友喝酒聚會、長時間加班等;媽媽被迫做出改變時,常常孤獨無援,一個人扛起兩人份的擔子,自然超出最大負荷量。

不難發現,吳姓單親媽媽的沉痛告白引起的廣大育兒經驗分享,多是源自於母親,無論是不知如何活過一打二崩潰人生的全職媽媽、鄰居以為孩子沒父親的偽單親媽媽、要同時照顧家中「小小孩」與「大小孩」的媽媽,儘管處境不同,卻共享撫育孩子的無力感,類似的感慨發言很少從爸爸們口中聽見。

當社會將撫育視為屬於母親的事,她們的無力成為必然。眾多母親的共鳴與廣大父親的沈默,反映在現實生活裡,是「凡事找媽媽」的家庭型態,以及父親在子女成長過程中缺席的常態,顯示出撫育對男女而言,是十分不對等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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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以「金錢」與「社會角色」決定育兒責任,是種性別歧視,更會加深歧視

孩子出生後,媽媽除了個人時間被佔據外,甚至會面臨職涯轉變。

根據勞動部今年 10 月公布的統計數據,截至 8 月止,育嬰留職停薪初次核付的案件中,男女比例約為 2:8,其中男性申請人佔整體的 18.62%,已是近年最高。

這樣男女失衡的數字,直接反映出為人父母後,男性與女性面臨職涯變化的強烈差異,而這尚不包含離開原有工作崗位,成為全職媽媽的女性。

很常聽到的解釋是「誰叫你賺得比老公少」,但這看似以機會成本理性計算的背後,忽略的是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現象,而被迫失業的女性,與配偶的薪資差距很可能因此更加拉大。

另一個值得思考的點是,金錢是不是衡量孩子發展的唯一標準?雙親的平衡陪伴、家長透過相互救援扶持,營造和諧共榮的家庭氣氛,難道不都是提供孩童良好成長環境的重要因素嗎?

另一個常見的說法則是「這就是當媽媽必須做的犧牲」、「帶小孩還是媽媽比較行」,毫無根據地判定,媽媽必然比爸爸有更多照顧孩子的能力與責任,都是性別刻板印象的表現,試想這些能力難道不都是學習而來的嗎?為什麼同樣作為家長,育兒的責任會有不同呢?

將孩子視為優先要務,是很正常的,但必須全盤考量孩子需要的究竟是什麼,倘若只以金錢或性別刻板印象要求媽媽改變、犧牲,其實就是種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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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力與無助,難道就可以殺人嗎?

母親的無力,是普遍的,但不管如何,都不該殺人。我們不是警方,也非司法體系的一員,很難完全知悉故事的全貌,我們可以做的,應該是回到事件本身,盡可能從不同的視角去釐清問題所在。

判決出爐後,網路上也出現許多不同的聲音,包含對加害人本身行為的檢討,例如有網友現身說法,描述吳姓女子好吃懶做、渾渾噩噩度日,沒認真考慮孩子就冒然辭職,求職還肖想公司配合她接送小孩上下課時間。

另外也有像「總而言之媽媽就是愛玩」、「媽媽超級沒有耐心」、「我也認識這個媽媽,但後來因為她太愛抱怨生活而避而遠之」等有關吳姓女子平時為人的留言。

雖然我們無從得知這樣的說法究竟是否真確,但這些網友試圖以「知情人士」的身份與視角,帶領我們去「認識」這位單親媽媽,去看見她的惰性與缺陷,去提醒世人,母親的無力與無助,並不能合理化殺人,我們不該為本身「有問題」的人找藉口。

是的,再怎麼無力與無助,都不可以殺人,但我們可以去想,這份無力感,有沒有可能是導致不幸的推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們有沒有可能減緩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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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的觀念,必須體現在育嬰、育兒政策當中

我們該問的是,如果能有一個安全、無經濟壓力的育嬰、育兒環境,這位單親媽媽是不是有更多的工作機會?是不是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沒耐心、愛玩、愛抱怨,難道不常見嗎?

我們要如何幫助沒耐心的爸爸/媽媽、愛玩的爸爸/媽媽、愛抱怨的爸爸/媽媽,獲得更多的資源,可以在照顧孩子之餘,還能擁有一點自由、一點自我?

吳姓女子原本的工作,是可以配合接送小孩,且提供孩子活動空間的,但這樣的環境卻是可遇不可求,即便遇到,薪水也可能無法負荷養育兩名子女。

換句話說,無論她的態度轉為消極與否,如此不友善的工作條件與育嬰、育兒環境,都可能是壓垮媽媽的重擔,而這才是我們應該正視的。

我們可以怎麼做呢?

首先,我們可以從日常生活開始,練習將性別平等的觀念落實在撫育當中。

作為家長,我們可以從平等分擔照顧的時間與輪流陪伴做起,沒有哪項照料是爸爸或媽媽做不來的,爸爸可以換尿布、可以唸故事書、可以玩辦家家酒、可以分享孩子的單戀、戀愛與失戀。

媽媽也可以學習放手、學習信任,學習和另一半分享孩子的第一次,讓孩子從小便能處在性別平等的環境,不去假設什麼是專屬於某一性別的;作為朋友,我們可以同時與孩子的父母聊育嬰、育兒,給予他們同樣的機會分享各自與孩子共處的時光,給媽媽少一點壓力,給爸爸多一點鼓勵。

其次,我們可以打造一個對家長更為友善的就業環境,無論是王委員口中「單親家長的無力」,或是認識吳姓女子的網友筆下「不可能配合接送小孩而開的職缺」,兩個看似立場不同的人,其實都談到許多家長在職場所面臨的困境,亦即他們必須在好一點的薪水與多一點的陪伴之間抉擇。

然而,這真的是無法改善的嗎?更完善的托嬰系統、育嬰補助及留職停薪政策,需要政府與企業一起響應與推動。

例如芬蘭政府宣布將在明(2021)年施行新的給薪育嬰留職政策,讓雙親都能各有約 6.6 個月的給薪育嬰假,且兩位家長可以輪流請假,延長有人在家顧小孩的時間,而單親家長可使用雙親家庭的育嬰假額度,孕婦則可有一個月的給薪待產假。這樣的政策,不僅可以鼓勵更多男性分擔撫育責任,也能減緩單親家長的負擔。

這次的不幸事件,不該只是檢討加害人的行為,更要能洞悉行為背後的困難處境,並試圖解決它。

我們相信,社會並不是沒有共識,只是需要更仔細觀察、更耐心溝通、更努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