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在 5/24 當天登記結婚的插畫家厭世姬,書寫自己的家庭景象,說道:「我從來沒有和媽媽聊過我的性向。一直以來,我都知道自己可以喜歡男生,也可以喜歡女生,但總覺得喜歡女生的那個部分,還是不要讓媽媽知道的好。」但直到遇見了現在的伴侶,她才知道眼前的荒蕪與迷霧,是有可能撥開的。

媽媽還是希望我幸福吧?

這幾年我的人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在網路上畫畫,短短時間內就獲得廣大的回響,緊接著的一切也是順利得不可思議,貼圖上了排行榜,五、六家出版社來邀稿。後來出了書,首刷數量是我自己當編輯時根本連想都不敢想的數字,不久又賣了好幾國的版權,大型媒體紛紛專訪,可說是嘗盡了名利雙收的滋味。

順遂的感覺,宛如張開眼睛只見遍地陽光,我的人生好像一點陰影都沒有了。偶爾連自己都差點忘記,明明幾年前父母才雙雙過世,自己也以為永遠無法振作⋯⋯但我不會忘記,畢竟是依靠親友的善意,才可以這樣自給自足過著自在的日子。

誠如心靈勵志類書籍裡常說的,我的人生終於「與自己和解」了。二十二歲以前對人生的各種期待與想像,終究已經不可能了,我只能重來。如果那年媽媽沒有因病去世,如果爸爸沒有燒炭自殺,我現在會過著完全不一樣的生活吧。我可能不會成為一個圖文作家,我可能不會出書,甚至,我可能不會是一個出櫃的女同志。

我無法回答究竟怎樣的生活才算好,我只能說以前我會覺得是爸爸媽媽拋棄我,現在的我卻每當對生活感到滿意時,心中隱隱約約有股罪惡感,就像是我拋棄了爸爸媽媽。

這幾年,有些長輩對我說:「媽媽一定很以你為榮!」我總想,媽媽一定還是會找到很多可以挑剔的地方吧。我都可以想像她會怎麼說了:「不過就在網路上畫畫圖,這樣也算畫家嗎?」「現在出書的門檻太低了吧,這樣也行?」「戴那什麼面具,難看死了!」

但,媽媽還是會高興的吧。即使忍不住照例講些難聽的話,也是不希望我太驕傲自滿,然後一如往常到處宣揚我這個小孩很不錯。


圖片|來源

媽媽曾經想當導演,也有創作熱情,寫過幾本童書,也有一些翻譯作品。爸爸的公司一度要開發教外國人學習中文的遊戲,當時媽媽積極參與其中,又畫圖又寫稿。她興匆匆的跟我分享,她想到教數字「六」的時候可以用六隻豹奔跑的動畫來表現,因為豹的英文是leopard,跟中文的「六」發音相近。後來,計劃中止,媽媽失落了好一陣子。

媽媽也說,她是為了在家照顧我,給我比較好的教育,才放棄了自己的事業。也許因為這樣,我非得功成名就不可,否則媽媽的犧牲就沒意義了。有時我甚至覺得,我是在為媽媽過她的第二人生,替她完成她來不及完成的各種夢想。

媽媽過世的時候,只是一個平凡的家庭主婦。不是導演、不是作家,媽媽就只是我的媽媽。對她來說,我是她唯一的作品。可是我並不是。媽媽過世後,我終於得以過自己的人生,不再需要背負她的期待,不再需要事事徵詢她的意見,尋求她的認可。我的作品,不會被她拿去跟什麼人的孩子比,不會受到她的批評指教。我是我自己的作品了。

有個很要好的朋友,有一天鼓起勇氣對她觀念傳統、覺得女人一定要結婚人生才圓滿的母親說:「我覺得我不會結婚。」本以為母親會激烈反對,不料她母親只是嘆了一口氣,說:「是因為我和你爸爸常吵架的緣故嗎?」朋友很訝異,原來母親自己也知道,上一代的婚姻關係不好會影響到小孩。

爸媽在我面前堅持了多年的模範夫妻,但隨著我逐漸長大,發現他們的琴瑟和鳴只不過是表象,我也因此認為婚姻並非人生必要的選項。原本結婚就像重新為自己挑選家人,我失去了原生家庭,或許可以透過婚姻,建立屬於自己的家庭,但我談了幾次失敗的戀愛,越發打消結婚的念頭。

我看過一篇講「聖母型人格」的文章,才驚覺自己的親密關係出了什麼問題。「聖母型人格」的人,總是盡力討好,不敢拒絕,覺得愛就是犧牲、就是痛苦,很害怕讓人失望,也因此從來不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和需求。

延伸閱讀:聖母式戀愛:無止盡包容對方?其實是想確認自己值得被愛

我跟心理諮商師表達我有這樣的問題時,他回答我:「那就盡力怪你爸爸媽媽吧!」他說,你從來沒有感受過無條件的愛,不是嗎?你的父母雖然過世了,卻還在你心裡,評價著你的所作所為;你覺得如果自己做得不夠好,就不值得被愛;你不能犯錯,因為犯了錯就不會被愛,這是你父母造成的,盡力怪他們吧!我說:「這樣不是很不負責任?」諮商師立刻回說:「你看,你又在怪自己了。」

檢點過去的感情確實是這樣。我總把對方的需求視為最重要的事情。如此一來,若遇到本性善良的人,可能就因為雙方情感失衡導致分手;但換成是心懷不軌、個性有些歪斜的人,可能就會被對方利用,予取予求,拚命索討。

我曾經因為恐怖男友流落街頭,有家歸不得。幸好一位朋友伸出援手,讓我住進她家公寓;失魂落魄之際,高中同學買菜來煮給我吃,一邊揮舞著菜刀說「哪個人渣欠你錢,我去幫你要回來」;大學好友聽聞我晚上睡不好,三更半夜打電話給我,劈頭就問:「要不要去吃二十四小時牛排館?」我們當真搭上計程車前去,凌晨四點,台北街頭冷冷清清,卻還能吃到鵝肝醬菲力,覺得非常幸福。在這些好朋友的支持下,我度過了因感情遭受的挫折與磨難,也讓我有勇氣再嘗試。

愛情路上,我依然跌跌撞撞、深信自己不會結婚,直到遇見現在的情人。


圖片|來源

我現在的情人是女生。雖然喜歡同性對我來說並不陌生,只是過去交往的對象一直都是男生。國高中讀女校的我,也曾經喜歡上同學,但校園中受到矚目的情侶,淨是長得好看的人,青春期總被媽媽嫌長得醜的我,覺得自己沒有喜歡別人的權利。

我從來沒有和媽媽聊過我的性向。一直以來,我都知道自己可以喜歡男生,也可以喜歡女生,但總覺得喜歡女生的那個部分,還是不要讓媽媽知道的好。高中時期,我有個很要好、甚至有點搞曖昧的同學,我們在學校傳紙條,回家後還要講一兩個小時的電話,有一回,媽媽忍不住問我:你是不是喜歡那個某某某啊?我們只是朋友啦!我連忙否認。媽媽像是鬆了一口氣的表情,我到現在都還記得。

媽媽自詡是開明進步的知識分子,我們也常常一起看同志電影,甚至聊過同婚議題。就算如此,當發現自己的小孩可能是同志時,還是忍不住顯露出恐懼。雖然我想那不是恐同,而是擔心我未來的路不好走,也擔心親友的眼光。

延伸閱讀:女生而已|李屏瑤:期待有一天,同性戀不是異性戀的反義詞

高二下學期,我和對方鬧翻了,躲在房間裡哭了好幾天。我不知道要和誰訴說心情,只好上網路聊天室向陌生人傾吐。網友說,這只是一時迷惘,上大學遇到男生就會恢復「正常」。我確實上了大學,也開始和男生交往,慶幸自己終於「正常」了。我刻意遺忘過往,想要安分守己當個異性戀。

但我遇到她了。我立刻知道自己並沒有「變成」異性戀,我還是喜歡女生。這段感情從萌芽到發展,到最後我們決定結婚,這之間我沒有任何一點猶豫。我第一次感覺到,我實實在在掌握著自己的人生。對比媽媽過世時,橫亙在我眼前的一片荒蕪與迷霧,如今我看到的是一條清晰的道路,為我鋪展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