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4 日,我們還在等,這個國家能不能給我們好消息。許多國際人權組織說,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讓世界看到「台灣選擇愛而非恨、平等而非歧視。」面對愛,我們是可以且必須,做出選擇。

同性婚姻法案在等待協商之際,國際人權組織表明支持台灣婚姻平權,紛紛發聲支持合憲版本法案。「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是美國一致力於民主、政治自由和人權的研究及支持的非政府組織,在其公布的報告中強調,去年年底的公投結果,使劃時代的第 748 號大法官釋憲文蒙上陰影,對於立法者要如何回應釋憲的精神及公投的結果,自由之家認為仍非常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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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和「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是致力於推動人權的全球性組織,同時都對台灣婚姻平權保持高度期待,也期望可以以合憲版本法案通過同性婚姻。在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後,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即發表聲明支持,代理秘書長黃尚卿表示:「這個法案向台灣人及全世界傳達出台灣選擇愛而非恨、平等而非歧視。」更說明此法案對同性兩人的婚姻自由上給予了保障,符合釋憲的精神和原則。人權觀察中負責 LGBT 人權的國際法律研究員 Philippe LeDoux 認為台灣的立法機構應該要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因為這才是真正符合台灣憲法以及國際法規的方式:「大法官釋憲中提到的『禁止歧視』不僅是國際法中基本的人權信條,亦體現於世界人權宣言及台灣有國內法化的兩公約之中,許多聯合國及區域條約和國際判例也都揭示了不得因『性傾向』而產生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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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同志人權倡議團體「人權戰線」(Human Rights Campaign)和「國際同性戀人權委員會」(OutRight Action International)也在社群媒體上為台灣發聲,表示通過合憲的法案能使台灣擁有婚姻平權,也支持這項法案可以讓整個亞洲增加對同性關係的認同。國際婚姻平權團體「全球婚姻自由」(Freedom to Marry Global)的創辦人 Evan Wolfson 表示:「在追求民主理想與同志平權的進程上,台灣一直都扮演著該地區的領頭羊。我們呼籲立法者們遵從憲法的意旨,盡快通過相關法案,並且盡力排除在收養規定和跨國伴侶待遇上的歧視,以實踐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多元和包容社會的價值,並為亞洲地區在人權與婚姻自由的推進上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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