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亦絢讀《寬宥之南》,細看性侵受害者與加害者如何和解。我們曾被殘酷對待,但因知道何謂喪失人性,或許能更加堅強地守護人性。

文|張亦絢/作家

《寬宥之南》這本書,對所有的人來說,都是一種挑戰。

不遠千里的歷史性會面

共同署名的作者,莎蒂絲是強暴倖存者,湯瑪斯是強暴者。無可逃避地,我們將會聽到倖存者的創傷,並且經歷強暴者的現身說法──兩者帶來的衝擊都非同小可。然而,本書呈現的內容非僅於此。在強暴事件發生十六年後,雙方決定從各自的居住地,冰島與澳洲,飛往南非的開普敦,進行為期數天的會面與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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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經濟並不特別寬裕的雙方而言,這項行動都耗費金錢與時間。讀者也許會疑問,在通訊設備如此發達的今日,有必要捨科技的便利,選擇如此古樸的方式?更何況,撤除大部份屏障的近距離接觸,倖存者不害怕嗎?強暴者沒猶豫嗎?事實上,這兩個問題已使一部份的答案浮現:正因強暴不只是對意志的侵奪,也是對倖存者肉身與安全感的極端破壞,雙方是否能以身心俱在的方式,處於同一時空,可以說是檢驗「和解」深度的最後難關。


圖片|TED 演講截圖

我在「和解」兩字上加上了引號,因為這是經常引起誤會的詞彙。在一般人的想法中,「和解」有時表示「事情沒那麼嚴重」,或者「雙方沒那麼在乎」,因而「和解」有時帶有「河蟹」的嫌疑與汙名,有時也確實與「敷衍塞責的原諒」一般,濫用在「對惡的不求甚解」與跳針反應上。因此,《寬宥之南》可說在鋼索之上行走:因為它既拒絕對強暴的殘忍進行淡化,也拒絕「以保護之名,行退縮之實」。這個雙重拒絕,在反強暴一事上,為我們帶來了「堅決、複雜,且具彈性」的視野。

約會強暴,既關於個人,也關於社會

在我記憶所及,台灣出版史中,較早處理「約會強暴」的作品,有徐璐的《暗夜倖存者》。 儘管以台灣智識所及,我相信目前任何性侵害防治的教育,都不太可能略過「約會強暴」不談,然而我也認為,這個議題並沒有那麼容易被了解。

我們都知道,在討論疾病時,有個詞叫做「病識感」,意思是患者有自己生了病的認知;強暴雖然不是一種疾病,但我們也許可用「罪識感」這個詞,來指陳加害者對自己犯了罪的認知有無與深淺。想像一下一個駕駛,闖紅燈撞倒了行人,這個駕駛的「罪識感」可能從最清楚到最薄弱,在最清楚的狀況下,駕駛會馬上承認過失,但如果「罪識感」薄弱,甚至根本沒有,則可能找出千奇百怪的理由,責備被撞到的行人。如果有其他證人或證據,要矯正駕駛匱乏的罪識感,會容易得多。警察或司法系統的運作,有時也不只是定罪,還包括要讓犯錯者建立必要的罪識感。這個罪識感也有歷史與文化的因素存在,舉例而言,在蓄奴合法的社會裡,蓄奴者通常少有罪識感;但在蓄奴被認為是侵犯人權的社會裡,蓄奴的行為,除了犯法,也會引起公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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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TED 演講截圖

「約會強暴」交疊了兩個領域,它既是對性自主權的侵害,也是親密關係中的暴力,兩者在現代生活中,共享的特徵是「隱密」。一旦加害者的罪識感薄弱,受害者的處境非但孤立,也不太可能像上述的交通事故般,可能有其他證人或證物,加入進來,矯正肇事者罪識感匱乏的問題。姑且把法律資源這一複雜議題暫時擱置,即使受害者不尋求賠償,獨自親臨暴力現場的經驗,仍會帶來以下影響:一是受害者「見識」到人的殘酷難解,二是他或她,有可能為不能阻止加害者的再犯而感到煎熬。如果說前者打擊個人的尊嚴與身心健康,後者,則可以說是因為在公共安全一事上的「難有作為」,而受到無力感的折磨。換言之,倖存者在強暴事件後,往往受到「不能合理參與社會,以及基本社會正義感被剝奪」的痛苦。

這是為什麼許多倖存者出面「打破沉默」,最在乎的似乎是公眾「知的權益」與預防犯罪,而非個人可以有何收穫補償。《寬宥之南》的成書背景即與此有關,表面上,我們看到的是倖存者與加害者的對談;更深層來說,這牽涉到倖存者以個人之力,試圖達成一種正式(司法、文教)機構還未完備的社會使命。當我們讀到湯瑪斯說出自己:「受了那麼多教育、感受到那麼多愛,﹝⋯⋯﹞我還是做出了強暴這種事。」(一五三頁)我想很少讀者能夠不感到震撼。儘管我們早已知道,強暴與社經教育背景都無顯著關聯,然而聽見這番自白,感受依然大不相同。

雖然被殘酷對待過⋯⋯

莎蒂絲發起的這項計畫,得到包括父母與未婚夫,不同程度的支持。莎蒂絲的未婚夫再三表示,感覺她的做法超怪,但還是支持她貫徹想法。在少數寫到父母的段落中,我們也感受到,做為倖存者父母,儘管非常低調,卻也絕對沉重的苦痛。然而他們都選擇了尊重莎蒂絲的意願,沒有以約定俗成的常識去束縛她。這仍然反映了北歐地區的女權狀態,除了不責備受害者,對於女性的自由、特立獨行以及創造力,人們已經能以具體作為加以肯定。

儘管如此,我想還是有必要,對這個「非正統的實踐」稍加補充說明。在一般狀態下,這樣的會面,確實具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有人無法鼓勵倖存者進行這類接觸,也未必毫無道理。要知道,莎蒂絲並非全無準備一頭熱地投身這個計畫,會面發生在強暴事件十六年之後,在這段時間裡,她做足了功課,也在事前與湯瑪斯的長期通訊中,奠定了開啟對話的基礎;在書中,我們看到,她會很細緻地辨別什麼是「加害者具逃避性質的罪惡感」,令我們深深感覺到,這本書非但為性暴力帶來深刻的了解,對於如何阻斷加害者各種「迴避型的假處理」,也提出了敏銳的觀察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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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TED 演講截圖

根據對《護家魔》這部紀實電影的報導,現實中真有其人的女孩「海豚」,讀到繪本《妳可以說不》中,繪本中的母親,會給予遭受性侵的女兒溫柔的支持,然而海豚卻發現現實中自己的母親,只是對自己惡言相向──提起這個令人鼻酸的對照,並非希望減少倖存者的勇氣,而是覺得有必要提醒,如同沒有標準化的受害者與加害者,兩方會面,能不能得到本書中所看到的誠意與進展,永遠會是一個未知數。雖然不希望這本書被簡化為膚淺的「速食和解」,更不希望有人斷章取義地,只是苛求倖存者必須複製同樣的行動,因而造成更多傷害。但在另一方面,也必須要說,某些時候,打一場「必勝之仗」未必最有意義,我們支持人們保持樂觀與開放,並不表示我們認為積極的態度,一定會有皆大歡喜的結局,而是因為樂觀與開放,本身就是高貴的情操。這本書揭露了一個險象環生的過程,許多堅持可說讀來驚心動魄。目前來說,我們還沒建立整套充份維護性侵倖存者的制度與文化,在這個奮鬥的過程裡,身先士卒的《寬宥之南》,容或有未臻完美處,仍是令人不忍錯過的珍罕作品。

如果以一句話來總結《寬宥之南》的精神,我會說它是:「雖然被殘酷對待過,但並不因此變得更加殘酷;即使知道了何謂喪失人性,卻能更加堅強地守護人性。」願我們都能以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