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同志家庭的日常處境,當社會歧視的目光燒灼,同志父親母親心疼孩子的心也隱隱作痛,婚姻平權的意義體現於平等的權益。

婚姻平權與同志教育的關聯及重要性

「是的,儘管你們教我歧視仇恨我的母親,並讓我對我自己的出身感到自卑,但我不會計較那些,因為我的同志母親教我的,不是恨。」——女同志媽媽的孩子 日常對話紀錄片導演 黃惠偵

跟所有的父母一樣,同志家長最費心思的就是孩子的教育。許多媽媽從孩子還未出生,就開始為孩子的教育做準備,除了存教育基金、廣讀教育書籍外,從小就一路陪孩子念兒童繪本,並積極組織親子共學團交流育兒心得。當孩子大一點,開始要上幼稚園的時候,家長們也積極走訪每個學園,藉由不斷的現身出櫃來知道每一間幼稚園的教育工作者對同志家庭的態度,為孩子選擇同志友善的學習環境。

同時,很多家長為了更融入孩子的校園生活,非常投入地參與義工家長的行列,目的是為了讓校園裡的老師學生和其他家長都認識自己的家庭,以建立良好的互動。許多同志家長都表示,對他們來說,「陪伴」是親職教養的過程最重要的價值,而陪伴之所以如此重要,正是因為許多同志家長都意識到自己不同於主流的家庭型態,因更盡心在孩子的教育上,以陪伴孩子作為翻轉社會對於不同家庭型態及其孩童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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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成長於同志家庭的孩子並不會產生對自身的家庭感到疑惑,而是相當自然地認同自己的家庭。許多同志家長在參與他們孩子的幼稚園生活時都發現,即使非同志家庭的孩子,對同志家庭型態只是感到好奇,當理解之後也毫無疑問地就接受了,在主流價值尚未進入孩子的心中形成評價系統之前,孩子們只會理解差異的存在,但並不會將差異轉變為偏見甚至是歧視。然而隨著成長而習得主流社會的價值判斷後,孩子就可能以習得的主流價值對待不同於主流社會的群體。

因此,許多同志家長仍然憂慮當孩子進入義務教育之後,校園環境的師資對於性別的態度是否友善、性別教育的資源和教材是否充足適合。女同志媽媽 Cindy 就說,「有了小孩,開始思考很多未來她們會面臨的台灣環境,關心教育、關心課綱。我們聽過很多同志家長的分享,孩子不會覺得同志家庭有什麼奇怪,反而是小朋友的父母、老師,個別的信仰跟觀感可能會對同志家庭的小孩造成壓迫。」同志家長希望婚姻平權能夠通過,不只是為了生活上的權利義務,也期待能夠讓下一代有更自由友善的環境,並且讓性別氣質不一樣的孩子不要再受到霸凌和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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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恩的孩子今年上小一,在學校雖然沒有在班上大聲公開宣佈,但是也沒有刻意隱瞞,孩子跟班上同學也相處融洽。然而有一天,班上轉來一位新同學,知道了慕恩孩子的家庭背景後就開始嘲弄她:「你有兩個馬麻,她們是同性戀,同性戀很噁心不正常,所以妳也不正常!」事情發生後的隔天,班上老師馬上處理了這件事。由於受過性平教育的訓練,老師馬上在班上向孩子機會教育,告訴孩子家庭的形態本來就很多元,有些人只有爸爸或媽媽、有些人給阿公阿嬤帶、有些人爸爸媽媽來自其他國家、也有些人家裡有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重點是,只要家裡有愛,每個家庭都可以是幸福的家庭。

性別平等教育的目的是告訴孩子,無論你是什麼性傾向,來自什麼樣的家庭,所有的差異都不應該成為偏見和歧視的原因。推動婚姻平權,不只為了保障同志家庭實際生活中的權利義務,也為了讓孩子知道,自己的家庭和所有的家庭一樣值得背尊重。正如同志家長大龜所說的,「我們必須透過立法告訴我們的孩子,我們是正常的,我們不該被無限期耽誤我們的人生。」 學校是孩子每天生活的重要場所,孩子在此所習得的各種知識和觀念都會影響他們日後看待事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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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志家庭的孩子與同儕,在互動過程中隨時可能遇到跟性別相關的對話,因此性別平等及多元家庭的教育更應該及早在學校教育中開始,以避免孩子對不同家庭型態的單純疑問演變成質疑。如若學校不教,則解釋自己家庭型態的壓力勢必落到各個單獨的同志家庭孩子身上,因此性別平等教育的實行,正是將「解釋」的責任回歸到教育系統,而非直接落到同志家庭孩子的身上。為了保護孩子不受歧視和歧視他人,認識性別與多元家庭的教育,應該儘早開始。

事實上,不只同志家長在意性別平等教育在學校的施行,許多異性戀家長也同樣支持性平教育與婚姻平權,因為這同樣是他們對下一代所生存的社會的期許。許多異性戀家長在臉書上公開發文表達支持,「教育的目的,在於給下一代有機會去創造更好的未來,用更包容的心去面對世界,學會感激和同理⋯⋯站在異性戀家庭的立場,我希望同志家庭們也能在法律上擁有和異性戀家庭一樣的權利與保障,為台灣的下一代增加更多的包容與勇氣,讓正向的溫暖與教化能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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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風土世上少有,我希望能為同志家庭們獲得法律保障的台灣而驕傲。」有兩個孩子的爸說,「文明的社會皆希望消弭充滿歧視,並力求濟弱扶傾⋯⋯我希望我的孩子長大的年代,對於性向可以毫無顧忌的表達,如同『嘿!我最喜歡的顏色是紅色,那你呢?』般的自然,我衷心的期盼,同志朋友們加油!」

日前以紀錄片「日常對話」拿下柏林影展泰迪熊獎的導演黃惠偵,就是利用這部家庭紀錄片,來梳理自己和女同志母親的關係。黃惠偵的媽媽雖然一直以來都知道自己喜歡女人,後來仍進入婚姻,然而父親只要喝了酒就家暴,母親於是帶著黃惠偵和妹妹逃家。母親交女朋友這事黃惠偵小時候並不覺得奇怪,直到十一歲那年,她偶然從其他長輩的談話中聽到他們說她的媽媽是同性戀、變態、不正常,黃惠偵當時心理一震,開始努力在書本和報章媒體中找資料。

然而當時臺灣關於同志的資訊都很負面,黃惠偵說,「一個我生活了 11 年的媽媽,然後突然有人從別人嘴巴裡聽到說她可能是個變態,就一直看一直看可是就覺得奇怪我怎麼我看不出來她哪裡不對勁,但是後來就因為那一句話,我就開始也去看一些別的,比如說電視它怎麼報導這件事情,或是我就跑去書局看同性、喜歡同性的書甚麼的,我 11 歲那時候 1989 年,電視台就是偷拍嘛,拍說他們男同志多亂啊,你找到的書一定都給你講,同志是一種疾病,生理疾病、精神疾病 ,我覺得很可怕是因為我後來一度就選擇相信這些,我就覺得我好像應該要選擇站一邊,如果我支持我媽我就會被打入跟我媽一樣,我就是一個變態生的小孩。」這些負面的資訊和言論,使她此後長達十年的時間無法認同自己的母親,因而活在巨大的陰影和痛苦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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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偵說,「後來我花了好長的時間才知道什麼叫做同性戀,並且花了更長的時間才懂得,母親對我的照顧與關愛,並不因為她愛的人也是女生,而有所影響或差異。只是,我浪費了太多的時間才明白這麼簡單的道理。如果當初學校裡有這樣一堂課,告訴孩子們這個世上有著很多種的家庭型態,有的人家裡只有爸爸,沒有媽媽、有些人家裡有兩個媽媽,沒有爸爸,還有些人的媽媽來自其他國家。這樣所有父母離異和新移民的孩子們就不必遭到同學取笑,我也不會因為羞愧而和母親疏遠那麼多年。」


黃惠偵想要藉著「日常對話」這部紀錄片傳達,其實是社會的污名讓受傷害的人因無法認同自己而反過來責備自己:「比如說過去因為我媽是女同志我覺得我很痛苦,但到底是我媽是女同志,我很痛苦,還是外界看待我媽是女同志是不對的,才讓我很痛苦?這當然是我長大之後才有辦法去分辨的,因為我知道是後者。如果今天你擔心說同志家庭生養小孩要面臨社會的壓力,你要改變的其實不是不要讓同志生小孩,不要讓同志有小孩,而是去改變這個社會怎麼看同志家庭的小孩或是其他弱勢家庭的小孩,那才是對的啊。」做為一個女同志的小孩,黃惠偵確實有非常痛苦的成長經驗。然而那痛苦並不是因為她的母親是同性戀,而是因為社會的歧視。

去年立法院結束兩場婚姻平權的公聽會後,一位由男同志爸爸撫養長大的孩子在臉書分享道,爸爸在母親離家後一個人扛起家計和前妻留下來的債務,雖然生活不富裕,但家人之間的情感卻非常親密。然而,「真正受到的歧視霸凌,反而是『來自家長』的。『以後不准他來我們家玩了』、『不准再跟他來往,他沒有媽媽,你怎麼知道他是不是心理變態?』這些話很割人,很傷害,卻都是出自於外表看起來好和善的『正常家庭』的同學媽媽口中。同學們倒是與我相處融洽,他們知道,沒有媽媽並沒有讓我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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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道:「我的爸爸,用他的生命、責任感、與愛來撐起這個家,孩子們深刻地感受到這一切,又怎麼會去質疑『我要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家』?我告訴你,我們『完全不在乎有沒有一個媽媽』,完全。建構一個家庭的要素,是愛。⋯⋯孩子們需要的成長環境是關愛,絕對不是模組化的一夫一妻家庭結構。首先,請先停止你們的『多數者優越』,跟你們不一樣的人們能力並不比你們差。並且,也請不要小看了孩子們的感受度與良知。更不要用你們自己的價值觀去限制別人應該享有的權利與幸福。請你們不用為我們操心,擁有同性戀家長,我們非常快樂!最後,更正一點:他不是我的『同性戀爸爸』,他是我爸爸。」

社會中其實一直存在著許多不同於一父一母的家庭型態,包括單親家庭、新住民家庭、隔代教養家庭、失親兒等等,若我們放任社會偏見,不教導更核心的家庭價值、例如愛、例如包容、例如尊重,那麼將把所有不同於想像中的完美家庭樣態的孩子都推向邊緣,這將讓他們更可能遭遇歧視,或因感到自卑而抗拒自己的家庭。這樣的社會,是我們想要的社會嗎?從婚姻平權開始,我們可以好好地對待並教導下一代,理解差異、尊重差異、包容差異,這才是推動讓台灣民主更進一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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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許多國外的長期性追蹤研究已經表明,同志家庭的孩子無論在心理發展、性別認同、和社會關係上,都和異性戀家庭的孩子沒有差異,美國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AAP)也在 2013 年公開表明,讓同性配偶擁有相同的婚姻權及子母撫養權,才是真正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顯見社會上對於同志家庭生養孩子的疑慮,其實是多慮。

同志因無法意外受孕,無論使用人工生殖或進行領養,需經歷的手續和流程都十分繁複,付出的時間金錢及心力成本都很高昂,因此絕大多數同志家長都是在懷抱著對孩子極高的意願下,孕前盡心準備迎接孩子的到來,孕後全力地撫養,「陪伴孩子成長」被同志家庭視為最重要的核心價值。與其他家庭組織親子共學團、到學校當當義工、為孩子入班說故事,這些參與同志家長們一樣不少,許多同志家長的原生父母也開心地直接帶著孫子孫女大街小巷話家常。

同志家庭在實質的社會生活中其實與一般家庭無異,享受著核心家庭或三代同堂的天倫之樂,然而沒有法律保障的家庭卻可能因生活中的意外瞬間瓦解。若法律的目的在於保障人民實質生活的需求,那麼將同志家庭納入婚姻制度以保障其家庭關係則極為合理,並且也確保了孩童在穩定的家庭關係中成長,對同志家庭內的孩童必產生相當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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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家庭無法進入婚姻制度,其喪失的權利不僅僅是攸關生死的醫療決定權、遺產權、監護權,還包括了跟維持家戶經濟的有關的報稅、保險、房屋貸款方式等等,這些重要的經濟活動決定了同志家庭的財產積累,然而沒有婚姻關係保障的同志家庭必須在理性的經濟考量與孩子繼承權的矛盾衝突中做出不符合經濟理性的選擇,付出較高的經濟代價以確保孩子能夠順利繼承,而這個經濟損失,所有的同志家成員包括孩童都得一起承擔。此外,由於社會福利和民間福利的發放常以家庭為單位,同志家庭無法進入婚姻成立家庭關係,因此必須犧牲非生母方的陪產假、育嬰假、和家庭照顧假,也無法申請育嬰津貼。

另外,所有家庭中的行政庶務只有生母方能辦理,諸如銀行開戶、辦戶口遷戶口、甚至簽收包裹等等,都因無法讓雙方家長彈性分擔而造成了許多同志家庭生活上的磨難。這些生活中的大小事務,若非直接進入民法修正讓同性伴侶進入婚姻一體適用,則條條修法千頭萬緒,恐怕掛一漏萬,屆時若同志家庭因配套法律不完善而需再度上訴,將耗費更多社會成本,蹉跎更多同志家庭成員的生命。

「婚姻」制度不僅保障了家庭成員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同時也承載了豐富的社會文化意涵。同志家庭需要的不單是家庭成員間的法定權責,也追求婚姻所代表的文化內涵和心理意義。因此即使台灣同志婚姻尚未合法,仍有許多同志伴侶舉行婚禮儀式並公開宴客,追求的即為這一層文化和心理上的意義。而今同志爭取法律上的婚姻平權,除了實質上的權利義務保障之外,也為了此一文化和心理上的需求,期待國家合法認可同性關係與異性關係有同等組織家庭的能力與權利。婚姻平權通過也將為同志族群和同志家庭的孩子帶來去污名的效果,而其背後彰顯的平等意涵也能為社會帶來希望。

婚姻平權所保障的,不只是同志族群、不只是同志家庭的孩子、不只是非主流的少數族群。婚姻平權背後所彰顯的平等意涵,將進一步改變社會對待「差異」的態度,深化社會理解「尊重」一詞的內涵,創造多元包容的社會氛圍,為下一代帶來希望。「守護下一代的幸福」是所有家長共同的目標,異性戀媽媽Alice Tsai因此在支持婚姻平權的頁面留了短短的幾句話:「我希望同志家庭的孩子能在愛及公平的社會長大。前者同志家長給了他們,後者該由我們還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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