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處在親密關係暴力裡,卻沒有自覺嗎?沒有人有權力控制你的自由,從威脅到經濟虐待,介紹八個暴力特徵給你,我們都值得更好地被對待。

文/善牧基金會

七夕情人節剛過,善牧便接到一通求助電話,電話那一頭的她,泣訴著男友對懷孕的她施暴,她很想逃,卻也因為肚子裡的寶寶讓她一忍再忍,總想著等孩子出生後,他會變得好一點……

一直以來,我們看待家暴,或說親密關係暴力,會自然著眼於暴力受害人所承受的「外在傷害」,打斷肋骨、眼睛瘀青、頭破血流……身上的傷痕訴說著加害人的暴虐行為,越嚴重越令人髮指。但是,暴力型態絕不只於肢體暴力,還有無形的精神暴力,更是讓許多受害人痛苦不堪。

「我一嫁到台灣他就把我的證件統統藏起來,平常不准我出門,他出門會把家門反鎖,如果要買菜,就騎車載我到定點,買完了立刻上車,然後回家。」善牧婦幼庇護家園的印尼姊妹小蘭在求助後這樣告訴我們。還有另一位婦女麗萍,先生不准她回娘家,每天檢查她的聊天軟體和手機,一有任何出軌的懷疑就對她拳打腳踢……肢體暴力、精神暴力都有。

所謂的「親密關係暴力」,係指發生於夫妻、同居人及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從事家暴受害者服務的相關機構,都不斷在倡導「暴力零容忍」這件事,無論施暴的對象是誰。

然而,面對多數人的好奇,以為加害人會施暴於自己的親密對象,不外乎是脾氣不好、運途不順,或是喝醉酒等等,但長期的服務經驗告訴我們,暴力的核心問題是「權力控制」,也就是一方為了在感情中控制另一方,確保自己可以將對方占據的權利,才加以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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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力與控制輪」(The Empowerment Wheel, Domestic Violence Project, Inc.資料來源:家庭暴力工作手冊,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2004)的分析基礎下,善牧提醒所有在感情中的妳,一旦親密關係出現以下 8 大警訊,就該多注意。

警訊 1:壓制威脅對方

威脅對方要傷害他或離開他、威脅要自殺、威脅他撤銷告訴、威脅他做違法的事情等等。

警訊 2:恐嚇脅迫

出現讓對方害怕的表情、動作或姿勢、砸東西破壞對方物品、虐待寵物、亮出兇器等等。

警訊 3:情緒虐待

貶抑對方,讓他覺得自己很差勁;羞辱對方讓他以為自己瘋了;玩心理遊戲、讓對方充滿罪惡感等等。

警訊 4:隔離孤立

控制對方所做的事、所見的人、所談的話及任何行動;限制對方在外的行動等等。

警訊 5:淡化、否認和指責

否認、責怪表示並沒發生什麼事,而且不將對方關心的事當一回事;強辯自己並無虐待對方;將暴力的責任歸咎於對方等等。

警訊 6:利用小孩

讓對方覺得對不起小孩、用小孩傳達訊息、利用探視小孩的機會騷擾對方、威脅要帶走小孩等等。

警訊 7:使用(男性)特權

待對方有如奴僕、獨掌所有重大的決定、獨斷男女角色之定義等等。

警訊 8:經濟虐待

限制對方找工作或持續工作、控制他的經濟,如:不給錢、拿走他所有的錢、不讓他知道家中收入等等。

親密關係暴力不限於肢體暴力,言語暴力、精神虐待、經濟控制、性騷擾等都是暴力的形式。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對象早已擴大到同居關係,而不限於家人,只要在親密關係中感到暴力的威脅,都可以對外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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