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的新書《我們都是千瘡百孔的戀人》,寫盡了我們在戀愛中的難。這難在依賴、這難在不安、這難在佔有慾。分手了以後,還能不能當朋友?這樣的友誼往往是仍渴望著被「變換形式地愛著」,變形的友誼是貪戀愛的「未完成式」。

前女友

以前的我不善交友,我所有的好朋友都是我交往過的人,似乎只有與之戀愛過,才可能知心,所有曾經燦爛過、美好過、悲傷過,甚至以激烈方式分手的對象,彷彿因為不可能繼續了,在我生命裡留下一個奇特的位置,他們以「好友」的方式繼續存在我的生命裡,為孤僻的我,保留著一個友人的名額。一處可以投奔的灣岸。

很長時間裡,我未曾深思此事真正的意義,反而視為理所當然,愛過永遠不會離開,任我繼續在情愛裡浮沉,繼續一段又一段愛情的逐獵,讓他們開玩笑說:「你這裡是好人訓練班。」我們斷續地來往著,看著彼此各自有了新對象,有些時候,四人相見,各有新歡,還覺得我們很獨特,有能力跟每個舊情人當朋友。開玩笑說將來婚禮(或喪禮)上,會有一桌特別註明:「前任們」。自鳴得意。

我沒想過,維持這些友誼,讓我們彼此甚至對方的現任都付出了些代價。

直到後來 S 的現任女友明白告訴我,不喜歡我的存在,不喜歡「前女友」密集出現在生活裡,感到不舒服,起初我與 S 還帶著「我們兩個根本不可能了」的心態質疑他的「多心」,四人見面不可能了,我跟 S 偶爾通電話,竟帶著無法對人坦白的幽微。

我慢慢思考自己為何招人厭,為何明明朗朗的「友誼」受到質疑,我才赫然發現自己竟然那麼依賴某幾個特定的「前任」,那種依賴帶著某些「特權」,彷彿我知道雖然戀情已經過去,但我在他們生命裡仍占有重要地位,我還希望延續那種影響力,我仍渴望著被「變換形式地愛著」,而對方可能也還因為某種緣故,即使我們不可能出軌,但那確實是一種因著過去遺憾而變換形式的「舊愛的延續」,當新的對象加入時,我們雖然抱持著「彼此已經像親人」一般的心態來往。

然而,卻忽略了我們的過往仍處在一種互相依賴的「未完成式」,我們還沒真正走到愛情真正的昇華、轉變,可以安然相處,甚至可以「不相處」的狀態,我猛然發現自己因為擁有這幾個比知己更親的「前任」,這種變形的「友誼」,我也不懂得如何跟一般朋友往來、交心,因為還有比曾經愛過你、恨過你、最後依然與你友好的人更為可信?對一個怯懦於交際的人而言,過去的戀情、往事、回憶、變成避風港,前任,成為最佳的好友,全然不知這樣對於四個人都造成「生命無法前進」的損傷。

原來我不曾真正放手。

醒悟到這些,經過了很長時間,我彷彿又經歷一次一次真正的分手,將那些我視為「摯友」的前任一一地從緊密的往來,從那種「我知道只要一通電話你就會來」的默契,漸漸清除,我必須還他們自由,也才能使我自己從那些依賴裡脫離,那是一段非常漫長的過程,那甚至比分手更痛苦,原來我心裡仍有無數的不捨,仍帶著「我知道我不可能維持一段長久的戀愛,但我需要恆久的愛」的心理,貪戀著那些未完成、也不可能繼續的愛,我沒有走出過去,也無法邁向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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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到了跟早餐人結婚後,我終於完成了將每一段關係全部收尾做結的歷程,原來真正的分手不只形式上、名義上的,還有心理上,實質生命意義上的分離,某些人,還是「我們」的朋友,偶爾會出現在我與阿早的生活裡,某些人,我們不再相見了,某些,只是斷續地聯絡,我自己的身邊,也逐漸擁有了幾位共度過許多困難的患難之交,也有可以一起吃飯、運動、說心事的「家庭好友」,也有往來雖然不多,但彼此相知的「同伴」。

我的生活逐漸擴大了,我不再緊緊抓住往事過活,不再以為那些存在於生命中或長或短、但分量足夠的戀愛,一旦結束,生命就像失去了某一塊,無法完整。

我與那些人的愛,終於完成了它們自己的生命輪迴,真正被保留在記憶中,有些日漸褪色,有些變得永恆。我們都必須放開手讓對方前進,好讓已經結束的愛情,不會變成包袱、拖累、舊傷,而真正成為生命裡美好的祝福。

我想我終於不再是討人厭的前女友了(應該是吧),我懂得封藏那些往事,收斂回憶的頻率,分辨自己所在的位置,我想,那些被我愛過、愛過我的人們,也終於像卸下生命裡一個沉重的包袱那樣地,可以將我歸類為「曾經愛過的人」,我們不再為喪失苦痛,不再沉溺於往事,不為遺憾而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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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深刻愛過、相處過,所以可以勇敢走出舊愛的保護範圍,讓彼此都能敞開生活,得到自由。

然後可以深深地理解那句話,「不愛也是一種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