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寫下《何日君再來》與《玉米田之死》的作者平路今年甫出新書《黑水》,以社會事件媽媽嘴咖啡店殺人事件為書寫靈感,藉由兩位女子的心理視角刻畫,讓這起被媒體過度「扁平化」的社會案件,能有被看見與思考的更多豐富可能。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為何我們總是用「蛇蠍女」代稱一個人?我們能夠坑殺邪惡,但我們可以抹滅人性嗎?

問:這部小說是你寫作歷程中很特別的一個類別,請問是什麼因素讓你想從一個社會事件發展成為一部小說?


(C.C Kevin Jaako

睿智的讀者早已看出,淡水河邊那件聳動的咖啡店命案是這本小說靈感的起始點。不諱言地說,寫出《黑水》與那件命案有著關連。

我簡單說一下心境好了。自從那聳動案件發生,至今三年來,媒體提到被告,用的常是「蛇蠍女」。以「蛇蠍女」概括地標籤一個人,坦白說,我很不能夠接受。

司法過程也令人不安。一年多前(2014年九月),被告二審判死。審理前,法官送被告一本《與絕望奮鬥》的書,要她讀後好好悔罪。看似一件小事,違反的卻是司法基柱的「無罪推定原則」。奇怪的是,司法界一律噤聲,竟沒有人提出專業倫理的疑問。

開庭時,庭上的對話尤其荒謬。法官威懾話語譬如:「妳說想儘快給被害家屬公道,為何還上訴?」某些時候,法官又在庭上變身八卦記者,問一堆「為什麼你朋友都不來看開庭?」

「這裡沒有媒體,(探監時)你男朋友都跟你說什麼?」

判決書更是武斷,見財起意、殺人奪財,又說被告在案發後「絲毫不覺愧疚,更無任何懺悔之意。」錯綜如迷宮的內心世界,有沒有悔意等等,外人真的輕易知曉?

判決書對於心理學的範疇也同樣獨斷,斬釘截鐵寫著:「本院認為深度心理治療並不包括可能可以防止被告『再犯風險』之命題。」

當時我感觸極深。人心是遍佈暗礁的水域,這樣一紙判決書,甚至作為死刑依據,對真相拼圖毫無助益。

當然,殺人的被告並不無辜。她殺了兩人、她確實犯下重大的罪。我好奇的是,為了什麼?罪行有沒有其他原因?其他理由?

小說,對寫作者而言,是解惑的一個方法!D. M. Thomas 的《白色旅店》寫的那句:「人類的靈魂是個遠方的國度,遙不可及,想要成功抵達,先要在峭壁之間闢出良港。」我始終服膺在心。人心是遙遠的國度,試圖抵達,必須一斧一斧的敲,敲在堅硬的岩石上。一斧一斧,在「峭壁間闢出良港」。

而小說,一斧一斧,只是真相的開始。

問:寫作《黑水》,最大的困難為何?

我坦承,這本書對我是高難度的挑戰。

過程中數度難以繼續,心裡常思索的是,她不能夠停下來麼?佳珍真的必須走下去?

人心隱晦而難明,像是一團亂線,耐心抽取,才約略找到它的線頭。包括小說作者在內,難以回到時間的原點,重構犯罪事實。

對著未完成的書稿我也曾想要放棄,就好像一本書中說的,「如果你試著去了解一個破碎的人,你會跟那個人的人生一樣破碎。」怎麼樣儘量公平,處理兩個角色的心境:怎麼樣分出層次,呈現故事的片段。許多時候,彷彿正在走鋼索。

另一層次的困難在於,這故事不是奇案或懸案,沒有意想不到的情節,甚至在開始已經知道結局,怎麼樣在結局既定的情況下,讓讀者興味地翻頁,一點點進入角色的內心世界,在在考驗小說作者的「手藝」。

以上說的是寫作過程,最困難的還是,說服讀者除了進入情境,也願意進入一場思辨。包括每章後面的紛紜的聲音,羅列的是可供思辨的素材。

難處在女主人翁並不無辜。她殺了人、她確實犯下罪。有可能被冤枉的人我們願意為他(她)辯護,包括之前的蘇建和案,三人全然無辜,人們的關注或同情比較容易找到理由。

這本小說的女主人翁顯然不是。

黑是黑、白是白,這個黑白分明的社會裡,她的位置清楚,她落在暗黑世界裡。可不可能說服讀者,多聽她一點;邀請讀者與我一起,聽聽她可有心聲,怎麼樣把自己鎖進打不開的心牢,一步步走向不可逆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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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小說當然是虛構,但是在《黑水》這部小說中,你如何調節真實與虛構?

借用了某些真實案件的元素,場景與情節有相似之處。人物的背景與內心世界卻純屬虛構。這是一本小說。請外界不用對號入座,都是作者一手捏製出來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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