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有沒有一種方式可以確定彼此的關係究竟進展到什麼地步?如何確定自己對他,究竟是淺淺的喜歡還是深深的愛?

記憶裡的貓空幾乎不曾放晴。陰雨綿綿略帶著繾綣的灰色迷濛,一直是我對指南山麓的冬日印象。

「我的鞋底都是水耶。你看你那把傘,果然是一把自私的的雨傘。」我腳下那雙號稱全部都是星星的鞋子,看樣子已經變成全部都是黏膩的水和雨漬。

「我的也是啊!而且我這件修身韓板襯衫也都濕透了。噢,姑娘,您瞧瞧這透明的程度,完全可以飽覽我青春的肉體與結實的胸肌。這次先算你免費,下次就要收錢啦!」他用一如以往的打鬧語氣說著,這張油嘴不知道欺騙了多少良家婦女。

「拜託,我才沒興趣看好不好。何況你那根本是青春的肉粽吧!」一邊拌嘴,我們一邊走向山邊的貓空閒。

貓空閒的陽傘可能真的只能遮太陽,就像政大的風雨走廊遮不了風也擋不住雨一樣。他細心地用手呵護手中那杯橙香摩卡,而我則在不經意之間獲得了一杯榛果拿鐵加雨滴。

這樣看似愛情小說式的開頭,卻缺乏一個動人的結尾。
而我終究不知道,自己該對這樣的結尾,負起多少責任。

一開始,我以為在結束前一段感情之後,自己已經沒有力氣再開啟一段新的感情。當初是如此竭盡心力地愛一個人,好像要把下輩子靈魂的份一起挖出來去愛的那種,於是身體變得像空殼子一樣。或者至少,油腔滑調的他不可能是我喜歡的那一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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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隨著認識的時間越長,如此堅強的決心似乎也產生了一些不確定。他的孩子氣,他偶爾的體貼溫情,有時候也讓人感到挺窩心。我們一直習慣不太花時間說話。靜靜的是我們的相處模式。

「在別人面前我總是需要武裝自己,讓自己很搞笑,很幽默。好像藉由這種方式來證明自己是存在的一樣。幸好,在妳面前我不用這麼累。」七月我們一起去看海時,他這樣跟我說。那次我們花了將近兩個小時,幾乎是什麼也沒做地站在獅頭山上,喝著啤酒看著海上遠方的看似幾乎不會移動的貨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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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的纜車上,水晶車廂穿過外圍的黑暗,我們像是沿著繩索在地底航行一般。經過站與站之間的平台時,他突然停止玩弄手中的 HTC,抬起頭來打破沉默。

「喂,小 P 他們都在那邊起鬨說我們很曖昧,你覺得呢?」他說。
「那是開玩笑的吧。」我說。一邊說著這句話的時候,卻感覺這話語本身並不是我說出來的。只是在某種機緣與巧合下,透過我的嘴順勢地流瀉出來似的。
「是阿,怎麼可能。我們是好朋友啊!」不知道為什麼,當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胸口的某一處不明的地方像是被檸檬汁滴到一般酸了一下。

直到很後來,傻傻的我才知道原來他問的那句話還有別的意思。而且,那時的我也有別的意思,但這樣的領悟,似乎已經太遲。

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憨人都知道生命的價值不在於它的長度,而在於它的寬度。我們也知道一段感情的意義,不在於它的廣度,而在於它的深度(Flora & Segrin, 2000, 2003)。但很少有人知道,這感情的庭院究竟要深深深至幾許,才能累積跨出下一步的勇氣。(延伸閱讀:男人與男孩的對話 演員鄒承恩:「去愛是勇氣,愛下去是智慧」

畢竟,並不是所有的沙漠都能尋獲解渴的綠洲。並不是每次的無心插柳,都能天雷勾動地火,成為愛情的源頭。有時候,對方只會一杯柳橙汁或多多綠,來表達她感激不盡又能力有限的謝意。

所以我們變得戰戰兢兢,步步為營。害怕向前一步會粉身碎骨,又擔憂等待後退會讓自己委屈痛苦。

表白所冒的最大風險,並不是說破後慘遭拒絕;而是擔心會因此喪失了原先親密的感覺,彼此變得尷尬、難堪、充滿忌諱。因此我們嘗試用一些隱晦的方式去探索那若隱若現的朋友界限,有時候反而模糊了自己的感覺,也喪失了某些機會。

延伸閱讀:第一次,有個男生好朋友

究竟,有沒有一種方式可以確定彼此的關係究竟進展到什麼地步?
如何確定自己對他,究竟是淺淺的喜歡還是深深的愛?
又該如何知道,對方是否跟自己懷有同樣的感覺與期待?
而我是否該相信,他口中所謂的「普通朋友」?

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想首先必須解決的仍然是那個古老的問題:

「男女之間真的有純友誼嗎?」(Bleske & Buss, 2000)

雖然過去的寫的一些文章常常充滿不確定性;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也總是不小心(?)把簡單的問題變得更為複雜;種種愛情的論述更是喜歡在各種模糊上添加高斯模糊;但是這個問題的答案,基本上是肯定的。

大量發展心理學的研究明確地顯示,我們打從小屁孩及青少年時代,就天殺地在結交異性朋友(Booth & Hess, 1974; Cheung & McBride-Chang, 2011; Cohen, Dheurle, & Widmarkpetersson, 1980; Connolly, Craig, Goldberg, & Pepler, 1999; Reeder, 2003; Salanga, 2008)。

或者說,沒有異性朋友的人,反而可能會感覺到一些心理上的壓力,甚或產生認同上的危機(Connolly, et al., 1999)。

畢竟,我們總是需要和別人比較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裡,透過認識與結交異性朋友,我們逐漸地學會用不同的角度檢視自己(Morry, Reich, & Kito, 2010),學會男女的思考是多麼的不同,並試著在這些不同之中,找到兩性都能夠接受的平衡點。

所以異性之間是存在友誼的。完畢。

發現了嗎?我這裡巧奪天工(?)地偷走了一個字。

是的,問題的關鍵在於「純」這個字。就像所有寫著「純」的按摩店都給人另一種遐想一樣,異性間的「純」友誼也常常難以取信於大家。

「我以前其實也相信男女之間真的有純友誼的,真的。可是在幾次經驗下來,我發現許多男生接近我其實都是有企圖的,或者說,他們不是『只』想當朋友。久了以後,我變得比較小心謹慎⋯⋯唉,我這樣說並不是公主病什麼的,只是不想讓人誤會之後,搞得我好像壞人一樣⋯⋯或者,我猜會不會和外貌或吸引力有關?

某次我和一位朋友看完之後她語重心長地跟我分享,並且在之後立刻補了一句:「我男朋友在日本。」

強者我朋友在表述她看法的時侯,還不忘隱晦地(?)在自己臉上貼金一下,著實讓在下感到驚艷讚嘆,佩服佩服。

有鑑於她的樣本可能只有十多人,身為一個實事求是,追根究柢,打破砂鍋,穿過山洞(?)的研究者,我當然不可能滿足於她的猜測,於是認真地去查了資料。

遺憾地是,這個問題果然不是把腳毛貼上來就能了解的[1]。

首先,如同先前所說,那些年我們對異性的認識與交往(Connolly, et al., 1999; Morry, et al., 2010; Salanga, 2008),不論是普通朋友或男女朋友,不論是打掃時的打鬧、課桌椅間的粉筆線、男孩襯衫上的原子筆墨跡、女孩背上被頑皮彈傷的瘀青,著實都穩固了我們的自我概念(Self  Concept)。

再者, 雖然大部分的女生都有至少一位的異性親密朋友,但「幾乎所有」的男生都有異性朋友。根據Rose (1985)的研究,73%的女生、100%男生認為自己有「至少一位」異性密友。

最後,幾乎所有的研究都顯示,異性「純友誼」(Platonic Cross Sex Friendship,PCSFs)的確對兩性來說是一種挑戰,而這種挑戰對於男生來說將更為艱難--尤其是在性吸引力上(Halatsis & Christakis, 2009; Parker & Devries, 1993)。

事實上,男性比女性更容易把友情當階梯(Gateway),真正的目地是在一起(Lenton & Webber, 2006)。對與女生來說,異性朋友最重要的功能是陪伴一起吃飯或受到保護。對男性來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談心,與「認識她的同性朋友」(Bleske & Buss, 2000)。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竊自下一個結論:「看來男人果然都是色胚。」

雖然我實在無法為男性的精蟲充腦(?)反駁,畢竟演化論總是強大地幾乎可以解釋所有的事情,卻常常無法提出改變的建議。

不過有一點需要澄清的是:不論是同性的朋友或異性的朋友都提供給我們信賴、忠誠與支持,只是有些人比較偏好和異性當朋友,有些人比較習慣和同性當朋友。

或許你曾納悶,為什麼有些人總喜歡交異性(而不是同性)朋友?

因為他們從這些異性朋友中得到更多的親密,信任,與被照顧的感覺(Baumgarte & Nelson, 2009)--而這些東西,是他們在同性朋友身上所得不到的。

【朋友與戀人的角色】

的確,有時候好朋友能給我們的,甚至比另一半還要多。

猶記得2009年的親密關係研討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hip Research  Conference,IARR)上,主持「友情」這個場次的主持人開場講的話[2]:「我很慶幸在這樣的會議中有一個討論友情的場次。當大家都在為愛情討論得死去活來的時候,友情提供一種更穩定而長久的可能--我們很少放棄身邊的朋友,但幾乎每天都有人提出分手。」

不過奇怪的是,我們留給好朋友的,常常比另一半還要少。

當我們為愛吵架、受傷、哭泣的時候,在身邊安慰我們的,陪我們一起喝悶酒的是朋友沒錯,可是當吵架一有緩和的跡象,我們又常常丟下朋友,奮不顧身地去找自己的愛人。

為什麼會這樣?莫非,我們生來就重愛輕友?

奧古斯都大學的手教授和丹佛大學的毛人教授 (2009)用精簡的方式回答了這個問題--我們並非偏心於伴侶,而是各種不同形式的關係滿足了不同的需求,當然我們同時也失去了不同的東西:

在愛情中我們獲得最多的關注,支持與陪伴,
卻也喪失了最多的自由,承擔最多被傷害的風險;
在同性友誼中我們獲得最多親密感,他們大多也與我們興趣相投,
但也最容易和他們比較成就,產生嫉妒;
在異性友誼中我們開始了解學習怎樣對待異性,培養同理心,
卻也面臨最多的不確定感(Hand & Furman, 2009)。

Again,Hand & Furman (2009)發現,認識正妹,以及得到認識更多正妹的機會,一直是男性擇異性友誼的重要因素。看來正妹我朋友的假設某種程度上是對的。

總之、男朋友、女朋友、紅粉知己與娘砲好姊妹(?),分別在我們的人生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讓我們活得更精彩,渡過更多難關。

【朋友的界限】

這樣看似皆大歡喜的全劇終,其實隱藏了一個祕密。如果異性朋友和心愛戀人之間的分工是如此鮮明,那麼,那來的曖昧關係讓人受盡委屈?如果我們能從朋友與戀人身上獲得不同的東西,那麼,我們為什麼還需要戀人未滿般的關係?

於是心理學家們開始對下一個問題感到興趣:究竟普通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有沒有所謂的界限?所謂的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究竟是一個階段,還是一個轉捩點?

倘若你幸運地上過我老闆開的普心、社心、或聽過他的演講,他一定會在介紹男廁禮儀的時後順便分析人際距離,並教你如何判別兩個人的關係狀態:不熟,好朋友,或者「不只」是好朋友[3]。

人類學家 Edward T. Hall 指出,只有非常親密的對象才能進入到我們的「最小親密距離」之中(從皮膚接觸到50公分左右) [4]。在這樣的距離裡,我們牽手,擁抱,親吻,耳鬢廝磨,甚至從事性行為。

所以,當你前進一步,對方也靠上來,這樣對方的意圖就很明顯了[5];相反地,如果對方反而後退三步,那麼還是趁早放棄,不要再做無謂的抵抗了。

但是,這樣的一種的區分方法,只能粗略地分辨與你互動的對象是否是親密的,並無法確定你究竟是對方的「異性密友」,或是「曖昧對象」。

有些朋友會向我興致勃勃地和我分享他的故事,或給我各種大大小小,奇奇怪怪的假設性或實際行為當做條件,然後要我幫忙猜測或估算,對方喜歡自己的可能性:

「如果說他今天晚上約我的話,是不是代表他對我有意思?」

「那天我送她去機場時,她幫我擦汗,一邊問我會不會很熱。一個女生應該不會隨便幫人擦汗的吧?你覺得,這樣我有沒有機會?」

「我跟他到士林逛街的時候,他把手借我挽著。他知道我腳不好,所以很細心的等我,跟我說慢慢來沒有關係。那時我突然覺得自己像是《挪威的森林》裡的那個直子,有一種幸福溫暖的感覺在心理洋溢開來…你幫我分析看看,他這樣是不是喜歡我?」

然而這些問題就像是讀心理系的孩子說自己出系級的時候,所有的人不約而同問的那句話一樣,我總是攤手做出很抱歉的表情,說我不知道。

因為人是複雜而多變的。

首先心理學本來就不預測「任何一個個人的行為」。再來更遺憾的是,先前所說的人際距離,其實會隨著性別、年齡、依戀風格、先前接收到的資訊等等因素影響(Fiedler, 1953; Kaitz, Bar-Haim, Lehrer, & Grossman, 2004; Patterso.Ml & Sechrest, 1970; Remland, Jones, & Brinkman, 1995; Webb & Weber, 2003)。

也就是說,有些人可能「本來就」偏好比較近的人際距離(例如安全依戀的人),當你和這些人當朋友的時候,肢體接觸越多,並不代表你跟他越有可能在一起(只是代表你跟他比較親密);同樣的,當害怕-逃避依戀(Fearful-Avoidance)的人和你保持距離的時候,可能並不是他不喜歡你,而是他對自己沒有信心(Kaitz, et al., 2004)。

當然,更遑論有些異性友情,甚至可以包含性關係(Afifi & Faulkner, 2000; Tate, 2011)。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想可能會想翻桌,如果說人際距離不是一個恰當的界限,如果說最小親密距離只有親密的人才能踰越。那究竟什麼才是親密好友與親密戀人的分界點?

幸好,心理學家們還是找到了一條相對明顯的界限,那就是「感覺」。

【不存在的界限與變遷的感覺】

人與人之間的感覺是一直在改變的,從相識,相戀,到分開。一般來說,當我們對某個人的感覺改變的時候、當對方在我們心目中的地位變得不一樣的時候,我們就會開始考慮、思索兩個人當前的關係狀態是不是仍舊符合自己的期待。

只是「感覺」這個詞相當模糊;更糟糕的是,人並不總是理性的動物。很多時候我們其實不清楚自己是真的愛對方,或是一時沖昏頭。甚至,我們也很難區分自己愛的,究竟是對方、對方在自己眼中的模樣、還是自己在對方眼中的模樣(Rusbult, Kumashiro, Kubacka, & Finkel, 2009)。

更或者,當你依然等待,依然相信她還不想交男朋友的時候,她可能早已握緊別人的手,而你直到最後才明白,那是只有你才會一相情願相信的藉口。

感覺的變遷似乎總是不明顯,而這種不明顯的程度,常使得我們在曖昧不明的時候,錯過了彼此的緣份和機會,也使得我們在對方不愛了很久之後,才遲遲地發現已無法挽回。

感謝老天爺,儘管存在著這麼多理性、這麼多不確定,感覺的變遷還是有跡可循。

感覺變遷的第一個要件,是「親密感的改變」。

Baumeister & Bratslavsky (1999)認為,雖然我們無法分辨從「哪一刻」起跨過了朋友的界限,但可以確定的事情是,透過親密感的改變,可以讓我們產生好愛好愛的感覺。當你和他的距離瞬間縮短、在很短的時間內突然變得很親密、從原先一個月連絡一次,變成一個晚上通電話三次、從偶爾想起他,變成天天想見他,心裡就會激起一種Passion(請使用Hold住姐語氣)。這種Passion,讓你感覺到對方相當重要,也讓你無形中被制約、變得離不開對方。

相反地,如果長久以來兩人的親密感一直保持穩定(不論是低穩定或高穩定),你們以固定的頻率見面、以慣常的方式牽手、維持同樣的距離一起看夕陽(不論這個距離是遠是近),久而久之,Passion也會消失殆盡。

這就是為什麼,一夜的掏心掏肺就能造成相見恨晚的錯覺(Hanason, 2011),這也是為什麼,數年的等待與眼淚,卻無法激起對方對你的一點感覺(卓紋君、林芸欣, 2003);但當你轉身離開,放棄再愛,他又悵然若失,希望你能繼續和他當朋友。

用微分的方式來說就是,單位時間內親密的增減,決定我們愛的軌跡。

Baumeister & Bratslavsky 這個看似完美無瑕的發現,仍然有一個致命的缺點:

雖然改變親密感能夠讓我們感覺到愛,但相愛的兩個人並不一定最終能夠在一起。而不能在一起的兩人,可能依舊彼此相愛。更可能的情況是,正因為那些年錯過了大雨,才讓這段愛與想像無止盡的延續。

這並不是說所有人都得面對羅密歐與茱麗葉效應[6],而是有時候,我們像《那些年》的柯景騰一樣,只是因為少了那麼一點勇氣,錯過了聽見對方說「在一起」的契機

所以,親密關係大師Rusbult又提出另一個關鍵--承諾(Rusbult, 1980, 1983; Rusbult & Buunk, 1993; Rusbult & Van Lange, 2003)。

Lin & Rusbult (1995)收集了台灣和美國的資料,發現「異性好友」與「男女朋友」有一個巨大的差別是:我們在伴侶身上投入的時間與精力比異性好友多更多,儘管「異性好友」與「男女朋友」都與我們很親密,卻只有那些最後能成為男女朋友的人,才能佔據我們心裡最重要的那個部份(Relationship Centrality ),讓我們願意安穩地將自己依賴與寄託在他們身上[7]。

我們可能因為害怕再受傷,可能因為擔憂這段愛最終又只能成為回憶,而不願為彼此許下承諾。

那些相戀卻無法在一起的愛情、那些心動卻無法化為行動的戀曲,以及那些年遲疑躊躇的沈佳宜,都差了這樣的一步。

所以,用一句簡單的話來總結友誼、曖昧和戀人的界限就是

「身體的距離決定我們是否是朋友,內心的承諾區分我們是否只是朋友。」

很好的朋友(不論是同性或異性)可以進入我們的親密領域,曖昧的異性甚至可以和我們有肢體碰觸,甚至進入更深更特別的國度(對不起當兵似乎讓我思想變糟糕了),但是只有那個特別的人,我們才願意渡讓出心裡最後的空間,那塊或許承載著傷痕、焦慮與不安,卻又渴望被呵護、救贖與安慰的陰暗角落;也只有那個特別的人,跨越了那最後的界限,住進了我們的心裡面。

那些最終能在一起的,並不是你覺得重要的人,而是也覺得你重要的人。

【說了再見之後】

本來到寫這裡就可以結束了。但是,關於愛情與友情還存在另一條界限--分手。跨越了這條相對清晰的線,不論甘願與否,都會從戀人回到朋友。

這裡用錯了一個字:「回」。

事實上,沒有一段關係能回到最初的狀態,也沒有人能真正忘懷曾經美好、充滿歡笑淚水的回憶,我們所能做的,只是說服自己忘記而已。

對方所說的「我們還是從朋友做起」、「我想我們還是退回普通朋友」、或者「先暫時當朋友,以後有機會的話你可以在追我。」等等,其實都只是試圖讓彼此好過一些的藉口(Kellas, Bean, Cunningham, & Cheng, 2008)。

就像愛上了之後,就無法只滿足於當朋友;不愛了以後,似乎也無法再回去當朋友,就算嘴巴上說還是朋友,這樣的強求也不會是當初所期待的那種溫柔(Schneider & Kenny, 2000)。

Schneider & Kenny (2000)所做的事情很簡單。

他們比較兩種擁有「異性好朋友」的人,一種是先前所說的,尚未有任何交往關係的柏拉圖式密友(PCSFs),另外一種是剛分手,說好要和對方繼續當朋友的「前男/女友」。

結果發現,真正的情況是:那些分手後還說可以繼續當普通朋友的人,繼續渴望著這個「朋友關係」中無法滿足的部分,但不幸地是這段關係的質和量,已經回不到當初交往前的那種狀態了。

愛情是一種不可逆函數,只是我們往往不太願意承認這句話的真實度。所以他會在跟她已經不只是朋友的時候告訴你,他們只是普通朋友;所以他會在無法再和你當朋友的時候,昧著良心承諾還可以繼續當朋友,以減輕內心些許的罪惡,並期許這樣說能減少你的失落。

然而失落總是在這個承諾被打破的時候,在他不再接你電話的時候,在他躲妳、逃你、消失在你所存在的人間的時候,變得更令人心痛而沉重。

【下一條紅線】

「我可不可以,停止繼續喜歡妳?」很遺憾,我淪落到說出和柯騰相反的話。因為我已經愛得很累了,那忽遠忽近的距離讓我變得精疲力竭。

「好阿。如果你願意的話。」我看著她無感動的臉,幾乎是同時想起《國境之南。太陽之西》裡漠然的雪。突然有一種哀傷和不值得的感覺滿到胸口,溢及喉頭。

我幾乎無法再說出任何一句話。原來,這段時間的付出和努力,對他來說竟然像是七月半空中飄走的紙錢一般空虛而無意義。縱使有路人發現或看見我對她的愛與憔悴,也只是會默默地將它撿起,倏地丟入火堆。

如果說,最後感情無法延續,彼此的期待的關係終點不同,我們又該如何放棄與割捨,那些曾經的用心與過去?

事實上,情況並不如我們想像般悲慘。81%的傷心人在半年(六個月)左右,情緒就能恢復了(劉惠琴, 1995)。這並不是說半年後就不再難過,而是說六個月之後比較能夠正習慣一個人地生活。

雖然走路,睡夢,或是吃東西的時候,還是會常常想起他(這稱做「殘渣」階段),但是已經不大會對你得情緒造成很巨大而「急性」的波動了。

如果你不幸已經超過了六個月還很難走出來得話,建議你進行一些簡單的諮商如果你大致上過得好的話,也建議你學著從這當中變得堅強。

多年以後你會發現,其實和誰結婚都沒有很大的差別,我們只是試圖找一個不太討厭自己的人,陪伴自己一起走過後半的生活。

那時,或許還有些許遺憾、或許還會想起,一些如果當年可以把握的勇氣。

也或許,會慶幸自己過得還不算壞,並感謝身邊的一些他或某個他,感謝他如此寬宏大量地接受自己的不完美,看見自己的特別,並在你感到孤單的時候,和你一起走過寂寞的堂口。

不論這個他,是普通朋友,或者不只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