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美國聯邦法院判決同性伴侶結婚權受憲法保障,作者 Kanghao 反思台灣現況,我們的平權之路戰場是在國會!

美國最高法院做出判決,同性伴侶婚姻在全美境內的50州都合法。白宮的臉書專頁也換上六色彩虹的白宮圖樣,來紀念這一歷史時刻。美國總統歐巴馬也說這是 Love Wins!(愛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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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臉書換上彩虹白宮(圖片來源

一向「唯美是瞻」的台灣人,前所未有地在網路上刮起換上彩虹頭貼的風潮,狂轉歐巴馬對於同性婚姻法案通過所發表的演說。連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也將其競選圖騰換上彩虹,並以 equality 為標題。


蔡英文臉書也換上彩虹圈(圖片來源

我替美國境內的同性伴侶感到高興,美國實現它做為一個自由、平等國家的諾言,但我一方面也不是太有感覺,因為台灣還沒能實現這一個願望,台灣也不是美國的第51州。

最保守的制度,卻是最難以達成的願望

2013年10月3日,伴侶盟提出包含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的多元成家草案,送至立法院討論。護家盟則跳出來聲明「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堅定立場,並認為「多元成家將徹底破壞家庭制度及倫理觀念,其中不限制性別、不負性忠貞義務、單方面即可解約、與雙方親屬沒有婚姻關係、自主選擇多人家屬及領養小孩等主張,皆將台灣帶往『毀家廢婚』的境界」,所以他們號召30萬人走上凱道,要「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面對這樣的壓力,送進立法院只有「婚姻平權」法案,也只能繼續跟其他無法通過的法案一起躺在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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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護家盟的反對,支持婚姻平權的人,並未質疑現代核心家庭「一對一親密關係形式」的霸權,甚至是支持這樣保守的形式。連美國最高法院主責同性婚姻法案的大法官 Anthony Kennedy 也說:「沒有任何一種形式的結合,比婚姻還要深刻,婚姻具體化了愛、忠誠、奉獻、犧牲和家庭的想像。透過婚姻的結合,兩個人成為了比他們從前還要更好的模樣。他們的願望,是想要脫離如詛咒一般孤寂終身的命運,不再被公民社會的傳統制度排除在外。他們希望,在法律面前擁有平等的尊嚴。而憲法,同意他們擁有這樣的權利。」

可是以一對一形式為主的現代核心家庭,其實不代表普世的絕對價值,也不像很多人所說的那樣是「人權」。它在人類歷史上出現,其實是很晚才發生的事情。

西方在工業革命過後,差不多是18世紀下半葉才普及核心家庭的形式,日本也是到二次大戰以後,要復興頹敗的日本國土與產業,企業得照顧員工的觀念才造成核心家庭的流行。而台灣可能要等到1965年以後,工業化、大量城鄉移民到都市造成都市化以後,才開始流行一夫一妻的核心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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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在這個多變、極度個人化的當代社會,是不是真的如 Anthony Kennedy 所說,沒有任何一種形式的結合,比婚姻還要深刻?如果是,在當代的台灣社會中,發生的各種家庭悲劇、夫妻失和、婚外情,以及多元成家法案未通過,就已經發生兄弟姊妹互相上床、繼父繼母強暴子女的事情,又該當何解?一對一的制度放在當代看起來是最保守、最穩固的親密關係與家的形式,人人都想追求,但它不必然是最符合我們這個社會的形式。

不過,雖然我認為一對一的核心家庭是最保守的親密關係形式,但在台灣還是有很多人沒有辦法享受到國家給予的保障。一旦各個團體都要求台灣當政者可以給予同志朋友們一個最基本的婚姻權利時,反對的團體仍然還是會說:「若要通過這個法案,必須經過全民共同決定(即公投)。」這種說法,彷彿是在說「黑人爭平權,要經過公投」、「女人有沒有投票權,要經過公投」,要既得利益者同意,恩賜給你權利,你才能夠擁有,這真是荒謬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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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保守的婚姻制度,在美國境內,已經是人人能夠享有的權利,但在台灣,仍然是一個難以達成的願望。甚至,我們新誕生的四位大法官還口徑一致地反對「婚姻平權」法案。台灣的同志們還有希望嗎?你們還認為自己是一個受到平等待遇的公民嗎?

為什麼是最難以達成的願望?

在台灣現行的制度中,所有的法案,最大戰場都會是立法院。我們攤開過去表態過支持婚姻平權的立法委員,民進黨籍立委將近30位,四分之三的民進黨立委支持婚姻平權,反對的民進黨立委(如:劉建國、劉櫂豪)都是區域立委。國民黨籍立委只有個位數的立委支持,超過一半的國民黨立委不表態、超過四分之一的國民黨立委反對,其他黨團則不表態。

這樣加一加,支持婚姻平權這項法案的立委人數在立法院沒有過半,在代議制度下,這就代表「社會未有共識」。關鍵票數就是那些不表態或持反對立場的區域立委,以及少部分的不分區立委。其實大部份以政黨票當選的不分區立委,應該都會支持這項法案,如洪秀柱這種持反對意見的不分區立委算是少見。

那麼,為什麼區域立委總是會躲起來?因為他們怕支持這個法案,下一次會無法當選,即選區壓力。像吳育昇、張慶忠、廖正井、劉建國、劉櫂豪這些持反對立場的區域立委,他們的票是來自選區選民的票。所以他們在立法院的表現,往往反應的是「投給他們的支持者」的意見,絕對不會是你們這些「支持婚姻平權者」的意見。

代議制度就是有這樣的缺點。我們所選出來的代議士,並不一定能夠表達我們內心真正的意見。尤其在台灣的選舉文化,只有激情,而無法真的看到各個候選人的立場與政見(就算有政見也如背景般地存在),代議制度的缺點就更為嚴重。我們無從得知把票投給某個候選人,他到底會不會綜合選區內選民的意見,在立法院做出進步價值的選擇。

可是其實社會力量,才是一切。社會共識是政治人物做出判斷的依據。所以,當社會力量大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政治人物的決策就必須要往前進步。


婚姻平權是社會進步力量的展現(圖片來源:coolloud,CC

讓社會力展現進步的力量

在台灣人歡欣鼓舞美國通過同性婚姻的時候,我們要正視台灣尚未擁有這樣權利的事實。但是在現在這個時候,我們有這樣的機緣可以為台灣未來埋下尚未萌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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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網路上大家都在做了,我們可以把大頭照換成彩虹,告訴親朋好友,有一個大國叫做美國,他們已經通過同性婚姻。同志朋友在該國境內享有自由與平等的國家保障。

接著,我們要在日常生活中,勇敢地說出支持同志婚姻的立場。儘管這會受到很多挑戰與反對聲浪,但是如果這是你信仰的進步價值,我們就應該勇敢地捍衛這樣的價值。我們需要做到怎麼樣才足夠呢?我們需要做到,你的爸媽願意投給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委,才算足夠。

最後,我們到底要如何讓我們自己選區的立委候選人對同性婚姻的立場表態呢?其實就是直接質問他!像我就滿想質問國民黨的不分區立委、立法院副院長、國民黨未來的總統候選人—洪秀柱:「你對婚姻平權的立場是什麼?不要再說社會共識,為什麼服貿不需要社會共識,而同志朋友想要結婚需要經過 2300 萬人同意?」

明年2016年1月16日,就是立委跟總統大選,如果你也想知道你選區的立委對婚姻平權的看法,或許你可以下載這份檔案,寫下你的名字,以及你想要質問的立委候選人與問題,並且跟這張紙合照,上傳到你的臉書,加上#立委給問嗎。然後你上網找到該立委的競選服務處地址,把這張紙寄給他,表達你身為該區選民的心聲。

我非常希望在我有生之年的台灣,台灣的同志朋友也能擁有那項最保守卻最難以擁有的婚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