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un 歌時間十首歌單推薦,讓自己在回憶裡慢慢品味當時自己愛的模樣。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三十歲生日的這天,妳留在辦公室工作到很晚,同事貼心的準備蛋糕想幫妳慶生。當妳看到蛋糕上的問號蠟燭,妳才突然想起,今天開始,妳要滿三十歲了。三十歲的妳有什麼樣的生日願望?撇開世界和平以及祝大家都快樂這種老掉牙的官腔願望之後,妳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呢?蛋糕上的  Mascarpone cheese 滋味馥郁,是大人的口味。妳卻開始深深的回想起二十來歲的那些酸甜苦辣,其中大部分是甜蜜的、酸楚的,戀情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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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想起那個會溫柔的牽起妳的手的男孩,他冷峻嚴肅的外表之下有顆溫柔而細膩的心。他從不怯於許下海誓山盟照顧妳一輩子,倒是妳自己多了幾分猶豫。在那個還不太懂珍惜的年紀,妳提出了分手。或許是真的不懂珍惜吧,但妳內心深處知道,妳想到得更多,不只是溫柔的對待或亙古的諾言,妳要的,是能夠讓妳可以打從心裡散發出靈魂光芒,願意為了他而讓自己變得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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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我的祈禱 摺疊我累積的問號
開始一次的單身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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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是他,有著雍容的氣度和君子的坦蕩,溫文儒雅活像是從民國初年來到現代的俊逸青年,不僅外表像、談吐像、文筆更像。他大方的捎來一封又一封的電子郵件,談書、談音樂、談電影。妳懾服於他廣博的知識和優雅的文字,於是信也開始一封一封的回,兩人展開了遠距的魚雁往返。只是,當那年夏天過去、當兩人的生活開始漸漸歸於平淡且沒有交集,信也開始一封封的減少了。從一天一封,到兩三日一封,直到不知去向…

但不管是溫柔男孩還是民初文青,妳心中最難忘也最放不下的,其實是他。

是他,讓妳相信,這世上真的有妳靈魂的另一半。是他讓妳明白什麼叫心有靈犀。

一開始,基於某種本能的戒備,妳看不慣他靈活轉動的眼神,以及操縱自如的笑容。他長袖善舞的社交能力讓妳聯想到那些風流倜儻的花花公子,妳堅決戒備拒絕眼神交會只是禮貌性的回以微笑。

妳當下便篤定,他必定是個玩咖。

而某種程度上,妳的直覺相當正確。只是妳當時萬萬沒有想到,自己也會愛上眼前這個男人。

在回國的那一天,妳多麼希望,他能夠開口要妳留下來。像小王子馴養狐狸一般,從此以後妳只為了他的出現而殷殷期盼。但他沒有。於是妳回到父母身邊繼續做妳的乖女孩,而他繼續留在海洋的另一端。他撫慰了誰,親近了誰,也不是妳能夠過問的了。

原來靈魂的另一半自有他自己的另一半。而心有靈犀只是一場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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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讓自己 活在過去的遺憾
問宇宙 他是否還愛我嗎
這問題 早就有答案...」

都說道別是人生必修的課題,只是從來不曉得這麼難。

年長到不太能夠再經得起失去,卻又成熟到即使失去了,也不失態。面對失落,頷首鞠躬、微笑示意、優雅的下台。背後的辛酸和辛苦,只留待夜深人靜的時刻,和著一杯紅酒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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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工作之後,妳走出辦公大樓。夜晚的台北大雨滂沱,妳撐起傘走,想起了他的眼淚。曾經,妳只愛乾燥清爽無負擔的關係,沒有過多的眼淚,沒有依附和沾黏,清清白白、方方正正,像一件未拆封的白襯衫。但在遇見他以後,妳開始淋濕,妳甚至一頭跳進水中,即使缺氧,也要一睹那珊瑚魚獸的妖嬈鮮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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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不走的 丟不掉的 讓大雨侵蝕吧。」

好不容易將自己從沉溺的海洋打撈出來,妳開始迴避起妳們之間共同的朋友。因為妳知道,一旦遇見他們,他們必定會提起他,而妳害怕再次聽見那個名字。

最深愛的,最寂寞:分手不聯絡的溫柔

雖說是眼不見為淨,但妳卻又十分矛盾地想要知道他的消息。或許只是想知道自己還有沒有再愛一次的機會。然而,從社群網站的種種跡象看來,他和他的新女友現在過的很好。他帶著她去了所有你們曾經去過的地方,以及許多你們沒有去過的地方。

「現在幾點了 你在做什麼呢
我們有多久 沒有說話了呢
好像聽見你在笑 今天有沒有吃飽
剛洗完澡 玩玩貓 還是已經睡著」

而妳開始懷念起他說話的樣子,妳開始想著當初如果牢牢維持著朋友關係,不要有進一步的曖昧情愫的話,現在的你們,是否仍能親愛像兩兄妹?那時,妳只當他是個隨和好相處大男孩,他只當你是個乖巧聽話的小女生,他愛憐的說著自己的女朋友如何如何,妳靜靜聽著他車上放的 Guns N' Roses。找好 brunch 餐廳盧他開車要他先墊錢,他也不在乎被佔點小便宜。他對著貓咪胡謅著電影裡學來的台詞,妳冷不防的回敬一句動漫中出現的梗。兩人之間有一種輕鬆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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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白妳從來不會讓自己喝得很醉,喜歡優雅的全身而退。有次妳忽然消失幾天,想自己一個人靜一靜,再次出現時他也不多問,只是默默遞來一杯白開水。妳曾經覺得這世上再也沒有人比他更懂妳,直到妳發覺他對別人也是一樣的。但妳還是好想找他聊一聊,不說從前,只是幾句寒暄也好。只要聽見他低頻冷靜的聲音,妳便微笑鬆動。(心中最純粹的位置,只留給未戀人。)

而妳的期盼竟然成真,他來到妳的城市。

再一次見到他的時候,妳就像初次見到白馬王子一樣的緊張。手足無措,忘記該如何說話,只能坐在桌子對邊悄悄注視著他。他依然習慣將手肘撐在桌上,雙拳交握在下巴處。俊秀的眼眉之間流露著陰性的溫柔,戴起眼鏡來非常好看。

「多年後再次相見 往事如煙
我坐在他的面前 侷促不安…」

然後是妳們都愛的KTV。

〈會呼吸的痛〉過於露骨,〈可惜不是你〉似乎也太過了。於是妳點播了張懸的〈喜歡〉,即使你們之間的可能性已然散落,即使他已經選擇了別的女孩,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裡,妳最喜歡的,還是他。雖然仍有些情深緣淺的嘆惋,但妳很開心,還能夠在他面前,好好的唱完這一首歌。

短暫的重逢眼看著就要進入尾聲。妳習慣性地跟在他的後頭,忘記你們現在已經回到台灣,待會兒要搭的是捷運,不是他的車。他輕輕揮手,那便是再見的意思;妳意猶未盡,但還是依依不捨地坐上了反方向的電車。歸途的每一分鐘,都在想著他。當時的妳還不明白,此後的每一步,都是朝著遠離他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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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為誰留一盞燈 不會再為誰緊閉心門
真心還在 天空還在 人可以活的簡單」

You love him forever。妳從不否認。

他在妳心中的位置從來沒變過,即使妳並不常說出口,深怕自己的真心像是他避之唯恐不急的垃圾。然而,妳愈是想擺脫乖巧小女生的這個角色,就愈是被它束縛。既然都已被朋友看出來了,那又何必這麼ㄍ一ㄣ?如果真有一段忘不了的感情,那就不要忘啊。把它好好的放在心裡,珍藏著、守護著,隨著歲月流轉而琢磨得愈發晶瑩。

當深深的話,也能輕輕地說時,才算是真的放下而釋懷了:遺忘 Just Light

就像席慕蓉詩中所寫: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總有一些什麼,會留下來的吧。留下來,作一件不滅的印記。好讓那些不相識的人也能知道,妳曾經怎樣深深的愛過他…

就像妳現在跟我說的這個故事,我用筆寫下把它留住了。

「世界不管怎樣荒涼,愛過他就不怕孤單。」

在我們告別之前,妳引用了 A-Mei 的歌詞,溫柔地訴說著最後的心情。而我似乎在妳眼中看見了,三十歲成熟都會女子才有的,慧黠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