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好的作品(無論是電影、小說)會受人喜歡,必定演出人們共同的生命經驗,成為另一種人生的養分。

去年底各大媒體預告今年強檔大片時,《鳥人》就已是名列我的必看電影名單之一,但在它成為奧斯卡最大贏家的今日,我才終於真正看完了它。

和愛人不是很專心的看完了電影,可能有些細節錯漏,但沒關係,好電影值得一看再看,同行的人也同樣重要,例如就是因為他說了句:「是長鏡頭耶,它從剛剛到現在都沒有切換。」我才發現,原來我一直有種「很累、吸了一口很長的氣慢慢的吐,可是快沒氣了」的感覺,來自於,電影鏡頭一路跟,就算有切換也盡量不讓觀眾察覺,這營造出非常生活、混亂、胸悶的氛圍--很像《派特的幸福劇本》給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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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人》與《派特的幸福劇本》給我如此相似的感受,我仔細想想,應該來自與「對話」。台詞當然是戲劇中情節發展的重要元素,在多種戲劇形式之中,舞台劇尤是如此--因為它是直接把場景放在你眼前,不比電影、電視能夠後製剪接,而這兩部片的「生活真實感」就來自電影主角的大量說話,除了與周遭的人對話,《鳥人》主角雷根不停與幻想中的鳥人(即自己)對話;《派特的幸福劇本》的對話則是主要來自於男女主角間。

誰不是在討生活、希望能自我實現?《鳥人》中我看見的不是過氣影星想東山再起的故事,而是描繪主角在虛假的「名氣」、過去的包袱、與真實的夢想之間的拉扯。

雷根不甘只是當年超人英雄電影裡的風雲人物,他沒有將英雄電影演成續不完的續集,而在過氣的時候,他對抗幻想中的「鳥人」聲音,不願重回鳥人路數,他選擇改編當年令他下定決心成為演員的瑞蒙.卡佛的小說,製作一齣舞台劇,他又編又導又演,賭上了全部身家,與其說是期待重得名氣,不如說他希望成為並證明自己是「真正的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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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作品的價值在哪?自我實現?贏得獎項?還是知名評論家的文章、媒體下的標題?誰說了算?雷根於舞台上舉起真槍,射向自己,倒地不起時,觀眾誤以為是「假的」、是戲劇而起立鼓掌;而前一晚才揚言要「殺死這齣劇」的評論家迪金森,看出端倪,卻沒呼救,而是悄然離席,隔天報紙上出現她給予戲劇的高評價。雷根沒死,一舉成名。

當年卡佛對於雷根的稱讚,說不定只是醉後隨手寫的紙條,卻使雷根從此定下一生做演員的志願;雷根在預演時因不小心被關在後台之外只得穿著內褲、穿越人群、從觀眾席,將拇指、食指、中指比成L型充當舉槍動作,回到舞台,這樣滑稽的事件當然引起話題;而直到他決定自盡、在舞台上舉槍,他的作品才真正受到盛讚,然而這是因為他真的做了一部好戲嗎?還是因為他製造了震撼的話題?雷根裝上了子彈,但他卻不是為了讓舞台劇更逼真,他只是上演了自己的人生。

電影中,高人氣舞台劇演員麥可有著方法演技,他在舞台上從來不用「假裝」,他在舞台上就是那個角色,他甚至想讓床戲成真。他總是抱怨舞台擺設、道具的虛假,舞台就是他的真實,而真實世界是他的遊戲,他知道遊戲規則,知道該怎麼玩,知道要取悅評論家,他說:「人氣是聲望的放蕩小表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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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雷根,在現實裡做夢,傾盡所有追尋成為真正演員的夢想──即便可能來自無心的紙條。他與鳥人幻象奮鬥,他不以演出鳥人英雄片知名而滿足,他也不為穿著內褲引發熱烈討論而自喜,他更不為在舞台舉槍得來的名氣而快樂。

最後,雷根對他的鳥人幻象說:「再見!去你媽的鳥人。」雷根消失於窗檯之外,他的軀體逃離了鳥人幻象代表的虛假名氣與過去成就的牽絆,他定義了自己存在的價值,定義了自己的真實,成為真正的「鳥人」--知道該往哪去、且世界任其遨遊的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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