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過跟愛人同居嗎?聽聽扮演反方的海苔熊怎麼說同居,居然沒有任何一項心理研究贊同「同居有助於婚姻」?

「當我們搭公車一起去小北百貨買地墊、浴巾、還有各種生活用品的時候,一種淡淡的溫暖在心裡拓展開來,像是剛泡好的茶葉一般。他挽著我的手,我幫忙提著東西,趴在地上鋪地墊,打掃好不容易找到的租屋,好像一切都可以是一個新的開始,一切的停滯,都可以在這裡再次轉動。我一直在找一個家,而我們終於能一磚一瓦地建立,這專屬於我們的家。」她說,眼睛瞇得像天際線,低頭喝了一口海岸咖啡。高雄的陽光像是末世的最後一片溫暖,坐落在她的肩膀上。

「市面上」流傳一種說法,兩人結婚前如果同居一陣子,看看彼此是不適合,不合的話就分開,合的話再進入婚姻。遺憾的是,這樣的想法可能是錯的*!(推薦閱讀:八個小事,在同居前妳一定要知道

婚前同居能促進幸福嗎?Smock 等人指出「同居者在五年內有 55%的同居人會結婚、40%的人會就此結束關係,只有 1/6 的同居人會最少持續 3 年;1/10 的同居人會超過 5 年」[1, 2]。國外大量的研究都看見,婚前同居者溝通品質較差、滿意度較低、離婚率較高;國內學者的研究更發現,同居者普遍年齡與教育程度較低、對婚姻的看法較為傳統,更重要的是,婚後的滿意度較低[2]。

三大同居婚後不滿的主因

為什麼會這樣?過去的研究提出幾種解釋:

一、有時同居,並非試愛

許多同居研究,並沒有問受試者是不是因為「婚前試愛」才同居,而是直接用普查的方式,調查「正在同居」或「曾經同居」者的關係滿意度[3-6]。這會產生什麼問題呢?Popenoe & Whitehead 的研究發現,未婚同居主要是因為可以節省支出、又有伴侶互相支持、還能穩定提供幸滿足[7],所以情況可能是──並非同居不好,而是同居的人有一大部分是低收入、低學歷的年輕族群(想像一下國中畢業就出社會,或許宮廟陣頭,或許幫派跑路,和小情人住在套房的年輕情侶),而這些人的關係滿意度本來就很低。(同場加映:同居前妳該思考的五個問題

二、有時同居,接著是逼婚

你覺得婚前同居的人想法比較前衛,還是不接受同居的人比較前衛?

國內學者原先跟你一樣,覺得接受並執行婚前同居的人想法比較現代化,但卻發現恰恰相反。也正因為這些同居者較為傳統、以家族為重(想像前面那對情侶,長輩角頭說「怎麼不趕快把婚結一結!」),當家人或親戚施予壓力,往往只好逼不得已踏入婚姻,這樣的狀況下當然不會快樂[2]。倘若當初結婚是為了義務或責任,一發生衝突或爭執,就可能離婚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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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時同居,反而削弱婚姻

還有一種情況是,同居不但沒有「幫助」我們確認婚姻的可能性,更可能只是拖延時間、「永久同居」的替代方案[8]。想像一下,如果那對幫派情侶經濟困窘又四處「跑路」,同居比起結婚,可以三個願望一次滿足:

享受兩人相處的小世界,又不被婚姻與承諾束縛 不用「應付」彼此的原生家庭 省下結婚宴客、婚紗攝影等等大把費用 在這樣的情況下,兩個人很可能很快就適應(並愛上)同居生活,婚姻也變得遙遙無期。

因此,也有些學者覺得同居是「魯蛇的婚姻」(poor man’s marriage)。當男人的經濟資源有限時,會選擇用同居延遲結婚來先擋著,等到經濟穩定時才考慮結婚的事情。不過可怕的是,年輕、低教育程度、經濟狀況差都比較容易分手,換句話說──他們可能撐不到有錢結婚的那天就 GG 了[9]。

如果有些同居是一種婚姻抗拒

這樣聽起來,同居似乎不是一個好主意,不過並不是所有同居的人都像我們所舉的情侶一樣吧?更何況,這些調查報告與戀愛心理學都有一個致命的盲點:我們總是在乎快樂、滿意度、離婚率等等「效果」,而忽略了兩人在同居的過程中,到底有些什麼改變。

「但到了後來,啤酒瓶都是我在清、垃圾車都是我在追,他只是在繁忙的工作和遊戲的練等之間,偶爾洗一下泡麵的碗,換一下我晾好的床單。說好跟家人討論我們的未來、跟老闆提加薪的事、每個月少買一點遊戲點數,都像是在敷衍我一樣,一天拖過一天。我曾以為逃避承諾是男人的本質,直到後來我才明白,我們的骨子裡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甘被綁住的自由期待。或許也因為這樣,我們才一直維持現狀。」她舒了舒肩膀,把瀏海撥向海的那一方,多少能看見歲月在她的眉宇間留下了一點重量。

華人的婚姻比較特別的地方是,原生家庭一直都扮演者舉足輕重的角色[10-14]。如果終於看見婚姻並非自己唯一的期待,或許也是同居帶來的一種體會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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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看懂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比起快樂、幸福與關係滿意度重要得多。承認自己想要的,放棄無法完成的,也是一種,可貴的勇氣。」我說,她身上暗紅色的新年圍巾,隱約透露出一丁點冰雪聰明的堅定。

註解

其實「婚前同居是否比較容易離婚、品質較差」的問題,多年來一直沒有一致的結果,基本上是一連串的羅生門,例如 Manning與 Cohen 也發現同居與否和離婚無關[15],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沒有穩定的結果發現,同居「有助」於婚姻[16]。

還有些學者覺得是選擇性偏差(selection bias)所造成。在同居率較極端(很低或很高)的地區,同居者比其他人容易離婚。Liefbroer與Dourleijn調查16個歐洲國家,發現低同居率的地區裡,由於同居的人是少數,被視為是前衛和不符合社會期待的,或許是具有某種「反骨」特質(例如不願意被拘束),這些特質使得他們比其他人容易離婚;相反地如果一個地方同居率很高,那些直接結婚不同居的人,很可能是因為宗教因素相對保守,但是一結婚就忠心耿耿,不離不棄,相較之下另一群同居者就顯得比較容易離婚了[17]。

另外,補充曾和我們一起做遠距愛情研究的 Peggy 的回應:「如果是要檢驗『婚前同居能促進婚後幸福嗎?』, 應該比較『已結婚的人中,曾經婚前同居vs不曾婚前同居』才對。」

事實上,在台灣那篇研究中,受訪者回答「在結婚以前,你是不是曾和配偶同居過?」(選項重新編碼為 0=没有;1=有)」,其與滿意度的迴歸b為-.109*,也就是說不曾經婚前同居者,比曾婚前同居者幸福,所以至少台灣的資料應該是有做到Peggy的要求。

但即使是這樣,我覺得困難推論的地方還是很多: 1.就算收集到這些變項,也無法排除其他混淆變項(人格特質、選擇偏誤) 2.是否有地區、種族的差異? 3.相關不等於因果,有可能中間有其他共變,例如婚前滿意度、價值觀相似程度等等。例如網友Alec也補充「過去有些研究顯示,婚前愈早開始同居,婚後離婚率愈高。去年某個只被引用兩次的一項新研究說,並不是婚前同居時間與離婚機率有因果關係,而是愈年輕的情侶婚前同居時間也愈長,而23歲以前結婚的人離婚率顯著高於23歲以後結婚者。修正年齡因素後,同居時間長短與離婚率沒有顯著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