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明白『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道理,分手不見得是世界末日,反而是讓我們遇到更適合的人的最佳契機!

我們知道讀者是意猶未盡的,因此與王迪詩的第四波訪問,我們來聊聊愛情裡頭讓人不想面對的殘酷真相。

當劈腿偷食越來越屢見不鮮,我們愛上一個人的時間越來越快,換掉一段關係的時間也越來越短,從前東西不合用我們想著要修,現在東西不合用我們想著要退貨要換,愛人的耐性越磨越少。在這樣快速墜入愛河又快速分手的時代,王迪詩又怎麼看?

女人迷發問:上次你聊了拍拖和緣分,你說緣是一秒,份是一生,合在一起才叫緣分。這次我們犀利點吧,來講講結婚、劈腿(偷食)和分手吧。你怎麼看這些愛情裡頭的現象?

王迪詩:「談戀愛誰不想要天長地久,後來我們得到的可能是幾秒的快活。」

要不要結婚?王迪詩正在想的七件事

  1. 童話都是 bullshit,只告訴孩子白雪公主和白馬王子從此幸福快樂,沒告訴你婚後王子天天去滾,白雪公主則變成肥婆奶奶。童話書的作用,等於電車男抱著的吹氣公仔,讓你從千瘡百孔的現實逃到完美的幻想世界。

  2. 有些情侶由中學開始拍拖,十年後依然從早到晚黏在一起,而兩人都不快樂。儘管十年的相處有過無盡衝突,縱使當初的愛早已變淡,有人能把這份愛轉化為感情,有人卻只淪為習慣。

  3. 綁住一個男人最有效的方法是什麼?不是鐵鏈,不是愛,而是跟他共同經營一盤生意。兩年、五年、十年之後,夫妻檔共同創建的生意王國已經確立,無論他在外面有小三小四還是小五,也沒法子跟你離婚。放棄老婆事小,放棄艱苦經營的事業於他卻是天方夜譚。

  4. 當夫妻之間已不再是純粹的愛情或感情,而是涉及利益,那麼你可以說這段婚姻會更加長久,也可以說更加脆弱。「長久」是因為離婚變得更加困難,兩人在財政、事業和生活上已不可分割了,離婚等於拆夥,誰願意放棄自己一手創立的事業王國?然而那夫妻的名份底下卻空空如也,脆弱不堪。

  5. 現在,我偶爾也會忽然很想很想見一個人,想得心疼起來,就像我偶爾會忽然很想很想直奔紐約看梵谷那幅 The Starry Night,或在半夜忽然很想很想吃熱騰騰的雞蛋仔。人生不管到了什麼階段都需要任性,但所謂「成熟」,大概就是說不會因為個人的任性而傷害別人,不會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6. 「情人眼裏出西施」是愛神邱比特最狡猾的魔法,在情人的眼裏,矮可以被看成 cutie,胖可以被看成 kawaii,矇豬眼可以被看成有個性。要是有天你醒來的時候一睜開眼,忽然發現寢邊那人面目可憎,那麼,你大概已不再愛她了,那又矮又胖又矇豬眼的婦人是多麼的惹人討厭啊!

  7. 對女人來說,最氣頂的莫過於被丈夫罵:「你學吓人哋啦!」而那「人哋」就是小三。

同場加映:我們以為的真愛,會不會根本不存在?

Daisy:天生不同路的人,怎麼也無法勉強走在一起。道不同,fine,我不需要你認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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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都吃不夠啦!點評劈腿(偷食)現象

  1. 現代有一種女孩主張和諧,她們從沒想過爭什麼名份,她們不需要結婚,只是想偶爾跟一個男人吃飯、聊天、上床。說到底,並不是每個女人都有錢叫鴨。

  2. 你愛這個情婦嗎?他想了一會說:「跟她一起,感覺總是很放鬆。」那你會娶她嗎?「不會。」那難怪你感覺放鬆啦。

  3. 英國一個富商,每次「偷食」之後都給太太送鑽飾以作補償。廿六年的婚姻,讓這位太太收集了四十三件珍寶。件件首飾都頂心頂肺,粒粒鑽石都有血有淚。

  4. 有了一千萬,又想要二千萬;去過一個國家,又想看盡天下;得到百份百的愛,又渴望百份之二百的愛。不夠,還是不夠。

  5. 有一個LV,又想要多個 Gucci;有一個老婆,又想要多個二奶;得到百分百的愛,又渴望百分之二百的愛。不夠,還是不夠。

同場加映:衣服可以兩件都要,那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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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sy:前美國總統克林頓說,跟萊溫斯基搞婚外情是因為壓力大。阿媽死了,政務又繁重,原來他偷食的背後有如此悲壯的理由,世人欠他一個諾貝爾獎。我想問他:你老婆對住你都好大壓力呀,你能接受她去叫鴨嗎?

世上有種動物,一年四季都處於求偶高峰期,以致整個生命都被性慾燃燒得七七八八。男人一有錢就身痕。當然,世上也有不少周身痕的窮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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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身痕是粵語用法,指的是皮癢欠揍。)

好心分手,查出真相又如何呢?

  1. 推敲一個男人為何變心,是世上最徒勞無功的事情。就算被你查出「真相」,so?除了令自己加倍傷心生氣,誰會來同情你?與其等人同情,倒不如自己爭氣。我才不會為一個不愛我的男人流一滴眼淚。

  2. 做人最緊要面對現實。既然緣盡,就不要回頭。人生有許多不同的風景,被愛是一種風景,被拋棄也可以是一種風景,何必停留?(坦誠不愛了,其實也沒這麼傷人

  3. 「我們曾經深愛對方!」「曾經」即是已成過去,想來有個屁用?我是個頭也不回的人。Out of sight,out of mind 是我做人的原則。我不喜歡藕斷絲連,完了就是完了,還去推敲他的心思,回憶他的好處,或反覆咒罵他的不是,對提升我的 quality of life 毫無幫助。

  4. 被我忘記的人往往非常憤怒。他們總是把自己看得那麼重要,別人非要把他們記住不可,怎麼也無法接受自己已被遺忘的事實。「王迪詩,你好無情!」他們總是說。Well,maybe。反正不關我事。

  5. 剛分手那一陣子痛苦得要死,總是咬牙切齒地喊著「我肯定我肯定這輩子都無法忘記他!」其實做人除了肯定終有一天會死,到底有什麼是可以肯定的?人生最好玩的地方是柳暗花明,剛剛還以為前無去路,不料一拐彎竟又海闊天空。一切都毋須太快下定論。你會變,世界也會變。

  6. 你以為有些人會一生一世守在你的身邊,但終會發現原來這不是理所當然。

  7. 憎恨一個人是很辛苦的事。自私地希望自己活得舒服一點,如何才能不再憎恨一個人?簡單得很──忘記他。注意,我不是要你原諒他,我是要你忘記他。對一般人來說,寬恕太難。既然如此,我們便捨難取易。寬恕一個仇人是情操高尚的行為,但我們不用搞那麼高層次,只需把仇人當成透明,我繼續好好地活。把這人從生活中一點點的抹掉,終有一天不留任何痕跡。

  8. 張愛玲說,兩個人相處,總會認為自己是吃虧的一方。於是,到了分手的時候就要埋單計數,我為你做的,你欠下我的,逐一列出,巨細無遺,終於連曾經有過的美好回憶都砸得粉碎,一無所有。精彩的開始,核突的結局。It's just not cool。

  9. 分手了,當然第一時間賴人,難道賴自己?錯的一定是對方,我自己是永遠不會錯的。

  10. 明明分手了,他再度以「祝福你」的姿態出現:你有沒有定時吃飯?你的胃一向不好。你別誤會啊,我是真的關心你。Wow,我幾乎感動到喊。

  11. 離了婚的男人就像「復刻版 CD」,深受消費者歡迎。本來以為絕版了,這輩子也沒希望擁有了,如今卻突然重出江湖,感覺就像失而復得。大家都密切注意「復刻版」推出的日期,準備搶購。

  12. 我相信不少女性都曾有過這種經歷:分手的時候,哭著說無法跟這個男人一起我會遺憾一生;一段時間之後回望,才發現假如跟這個男人一起我會抱憾終生。

  13. 儘管時間會奪去女人的青春,時間也是女人最強的武器。因為時間流逝,女人才會成長,變得更加成熟,更有智慧,拿得起也放得低,這樣的女人才有能力為自己爭取幸福。時間讓人把事情看得更清,把愛情看得更透,終於明白「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道理,感謝他當日一腳伸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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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你真正該放下的,不是他

Daisy:你以為沒有他就是世界末日,因為你不相信你會成長,會變得更強,終有一天他在你的人生會變得無關痛癢。

假如你已徹底放下前度,那不管他現在做什麼你都應該沒有感覺,不會因為他對你好而開心,也不會因為他對你差而傷感。其實要放下一個人並不是想像中那麼困難的。閉上眼睛,深呼吸,靜靜的等待海浪過去。在一個對你再沒感覺的人面前搖尾乞憐,有什麼作用?他只會加倍的瞧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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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要跟這個人分手?到了最後,你心底裏必然對這人有個判斷。認清了他的真面目,就不要在回憶裏把他美化,把自己包裝得他媽的淒美。

不能兌現的承諾都是 bullshit。

英國有個 D-day。每年聖誕新年過後,英國進入 Divorce day,離婚的高峯期。節日過後才跟你分手,真是他媽的體貼啊,沒有讓你度過一個孤單的聖誕,真想表揚這個充滿人情味的負心人。

分手,是一場「鬥快把對方忘記」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