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有什麼事情不要做?張小嫻真心推薦你,不論再難過,也請你愛自己,拜託。

文|張小嫻

失戀後不要做的十件事

一、糾纏

立即死心,完全不去糾纏,也許是不可能的。那麼,給自己一個期限吧。

分手時,他答應會打電話給你。他信誓旦旦地說,他會找你。他說,雖然分開了,他還是會永遠關心你。你信以為真,每天等他電話,但是,這些承諾完全沒有兌現。你終於明白,分手時說的話,只有傻瓜才會相信。

應該放手了,可你捨不得,你太想他了,好吧,那就打電話給他。第一次,他的態度冷冰冰。第二次,還是冷冰冰。第三次,他依然沒有回心轉意的跡象。凡事不過三,這些電話,以後不用再打了。

要是他愛你,下一次,會是他打電話來。要是他不愛你,再打四十次也沒用,不如留一點尊嚴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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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要打無聲電話

一聽到他的聲音就掛斷,你以為他不會猜到是你打來的嗎?除非他是個大笨蛋。假如他是個大笨蛋,根本不值得你愛。

三、不要再去看他的網路日誌或 Facebook(臉書)

他的一切已經跟你無關,別自討苦吃。他的網路日誌寫得才沒那麼好。

四、不要隨便找個人來填補他的空缺

失戀時,跟一個自己不愛的人一起,只會讓你更想念他,也更瞧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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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要拿自己的幸福來報復他

明明不喜歡他的朋友,為了報復他,故意跟那個男人好。你以為他會心痛嗎?他只會覺得你不自愛。他根本不關心。

六、沒期限的沉淪

傷心和沉淪總有個期限。兩個月也好,三個月也好,給自己一個期限,就當是送給自己一個奢侈的失戀假期吧。假期之後便要清醒,一直沉淪下去,當你醒覺的那天,也許已經太遲了,你已經錯過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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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要逼自己去忘記

能夠忘記的時候,自然就能夠忘記。忘記不是一時三刻做得到的。

某時某刻,幽幽地想起那個你愛過的人,依然忘不了他,是人生的一部分。然後,某年某天,想起同一個人,發覺你對他早已經完全沒有感覺了,原來也是人生的一部分。

八、不要無愛的性

有些男人很自私,他不愛你了,但是,當他想要的時候,他還是很樂意找你上床,因為他知道,痴心的你不會拒絕。

別那麼傻了,假如他還愛你,他不會捨得給你無望的夢想。無論你再跟他睡多少次,他早已經不愛你了,也不會回到你身邊。每次上床之後,他只想你快點離開。

當愛情已死,再瘋狂的性也撩不起愛的餘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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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要把他送的禮物還給他

只有小男生和小女生才會做這種事。無論他送的東西多麼貴重或是多麼有意義,當愛情消逝,互相送過的禮物對你或對他已經沒有任何意思。留著吧,送回去或是把禮物要回來都太小家子氣了。

十、不要相信自己說的話

你大可以很悲壯地告訴他:「我以後再也不會這麼愛一個人了! 」但是,你心裡不必真的這樣想。人生的千迴百轉,是你心碎時沒法想像的。

你以後會找到比他好的,到時候,你也許會反問自己:「我當時到底為什麼會愛上他啊? 」

愛情不是在泥土裡開出的花朵,而是泥土裡的肥料,最後開出的那朵花,是你的人生。你是你自己的王子或公主,你不需要等待任何人來把你吻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