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要多深,才能被稱作是「愛」?來看看這份「喜歡程度對照指南」!

有人說,現在的地鐵很快,一站能愛八個。

前一陣,朋友就在地鐵上遇見了一個完全理想型的男生,連著幾天下班時,總會在站台碰見。她鼓起勇氣要了聯繫方式,慢慢和對方聊了起來。她覺得自己是喜歡對方的,但卻越來越猶豫,總覺得離考慮戀愛還少些了什麼。

很多人在喜歡一個人的時候,都有過類似的困惑:不清楚自己的感覺是不是喜歡、是哪種喜歡;不清楚這份喜歡的程度,能不能夠好好地談一場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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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多喜歡他?這是一份獻給你的「喜歡程度對照指南」

Level 1:單點的積極情感

喜歡的第一個階段,是單一的積極情感。

比如 crush,在和對方還沒有太多交集的時候,你就被對方的某個特點所吸引了。可能是因為「顏控」、「聲控」,也可能是對方某個的表情特別可愛,大腦釋放出令我們感覺良好的多巴胺,讓你覺得對方很 adorable。

還比如性吸引力,當你感受到對方身體的荷爾蒙和性張力時,產生了快樂的情緒,你把這種快樂和積極感情聯繫了起來——認為給自己帶來快樂情緒的這個人,是自己「喜歡」的人。

從心理學上講,當你將自己的想法和價值投射到另一個人身上時,你就會不自覺地認為對方擁有某些你所鍾意的特質(但可能這只是你的想像),你會對自己創造的這個形象產生強烈的積極感覺。

這種喜歡,雖然單一,但往往伴隨著新鮮感、性吸引力等帶來的純粹的快樂,心動的感覺很猛烈。

即使短暫、脫離現實,之後你可能還是忍不住反反覆覆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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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2:立體的複合情感

喜歡的第二個階段,是一種更複合的、立體的積極情感。

這種感情,可能包含了 crush、情慾、依戀、欣賞或崇拜中兩種或多種。在與對方相處時,你感覺心中有一種複雜的情感在湧動,你會時常覺得自己和他很親近,似乎你們之間有特別的情感紐帶。

這種喜歡,可能是對心儀的潛在發展對象、對身邊親密的朋友,也可能是對你所崇拜的、優秀的人。

當你被對方身上美好的一面吸引,你自然而然地會想要更進一步了解他。

正如社會心理學家 Dr. A. Fugère 所言:「我們可能會被某些人所吸引,僅僅因為他們是好的聽眾,或是交談起來很有趣,同時我們並沒有感到性吸引(Fugère et al., 2014)。」

總之,你對他的存在有一些複合的、立體的好感。在他身邊,你不僅感覺輕鬆自在,自我感覺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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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3:有佔有欲的、排他的喜歡

喜歡的第三個階段,是一種強烈的、排他的(exclusive)的喜歡。

當你的喜歡達到這種程度,說明你已經準備好了進入一段排他的關係。你已經花了一定的時間了解對方,這段相處讓你意識到,你已經不想再和別人約會。

這種排他性關係需要責任感,同時也意味著,你對他是有佔有欲的。你將對方看作是「自己的一部分」的同時,也希望自己能成為對方人生中的一個重要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當你對一個人的喜歡還沒有達到 Level 3 時(如處在 Level 1 和 Level 2),並不意味著它將一直停留那裡。

感情是流動和充滿變化的,嘗試著留出一些時間和對方更多地相處、約會、加深對彼此的了解。看看這份喜歡能不能夠在和對方的接觸交往中昇華進入 Level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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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類型的喜歡可能源於不同的生理和心理機制,離「愛情」可能還差得遠!

很多時候我們感覺到的「喜歡」,並不直接意味著浪漫的親密關係的發生,它可能距離真正的愛情還少了些什麼——

類型一:喜歡,但不一定親密

比如,在 crush 時,即使我們對對方的人品、三觀、學識和家庭一無所知,僅僅憑著幻想和腦補,我們也能感到瘋狂的心動,享受 crush 帶來的美好和快樂。

這種感情,根植於我們自己的幻想,在很大程度上甚至不需要基於和對方的現實聯繫。一旦進一步了解,可能就不得不面對幻想覆滅後的殘酷現實。

這種缺乏彼此了解的喜歡,是一種強烈但非常不穩定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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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二:喜歡,但不一定有激情

小時候,我們會很喜歡自己的毛絨玩具、照顧著我們的人,比如外公外婆、爸爸媽媽;和自己要好的朋友在一起時,我們也可能喜歡他的幽默風趣,我們能夠看到對方的閃光點,感受到對方的魅力,但並不會想和他親親抱抱⋯⋯

這種類型的喜歡的發生,是因為我們和對方足夠的親密,彼此產生了真實的連接,對方是我們願意親近、信賴的人。

研究發現,當我們被他人感動時,彼此的親近感都會增加(Seibt et al., 2017)。當對方對我們表示關心、向我們提供物質、情感上的支持和幫助時,我們會產生這樣一種充滿信任與依賴的喜歡。

不過,像這樣的感情往往缺乏激情,離通往浪漫的親密關係還有一段距離。

類型三:喜歡,但不一定欣賞

你可能喜歡一個人,但你並不對他有積極的認可——你不希望成為像他一樣的人。

臨床心理學家 Josh Gressel 認為,當我們能夠在他人身上看到美好的品質時,我們會進行理想自我的投射。

我們將對方作為一個可見的效仿對象,希望他的存在能夠激發自己更好的一面。

但當我們不欣賞一個人時,對方是缺乏這種能力的——和他在一起,我們不能自我感覺更良好。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快餐式戀愛、一見鍾情在一起的人,在彼此接觸了解一段時間後,會感到很失望。你無法在對方身上看到理想的自我,無法用欣賞的眼光去看待對方,你甚至感覺自己不會因為他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這種缺乏欣賞的喜歡,可能是一種痴迷的狀態,類似於成癮,它可以作為一種進入穩定關係前正常存在的一個階段(Tennov, 1979),但也可能發展成「病理性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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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知道的最終疑問:喜歡一個人多深,才會想談戀愛?

以下三個維度能夠幫助你判斷,愛情是否即將在你和你喜歡的人之間即將降臨——

1. 不再只是關於自我需求時

有的「喜歡」,僅僅是因為自我的需要。

比如在依戀關係中,我們會更多考慮自己的需求和願望。我們喜歡對方,因為他給我們帶來了好處,且這種好處並不是相互的。

當對方一旦沒有達到心中的標準,我們就很容易放棄對方。我們只是需要對方的形像作為情感的寄託,無論是滿足我們自己被愛、被呵護,還是和世界有連接感的需求,本質上都以「我」為主的。

這樣的喜歡是單方面的、脆弱的。

只有當你對一個人的喜歡,開始不再是只關注與自我的需求,而是也將對方的需求納入到這份感情裡,這樣的喜歡才能夠成為良好的親密關係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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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對彼此的認知有現實基礎時

當你喜歡一個人是基於一些現實基礎的了解,可能才是一段親密關係良好開端的信號。如果你們完全缺乏對彼此現實生活的認知,僅僅存在於幻想中的感情注定是空中樓閣。

西北大學教授心理學 McAdams 認為,當你通過跨越「三個認知層次」去了解一個人時,你會穩步建立對他的理解(Mayer, 2010),你才能夠真正地「看見」對方。

  • 第一個層次:能夠對對方進行廣泛的、一般的特徵描述(general traits),比如他是一個害羞的、外向的、聰明的或是熱情的人;
  • 第二個層次:能夠了解對方的個人價值和目標(personal concerns),比如他的生活重心是什麼;
  • 第三個層次:能夠了解對方的身份認同(identity),比如他如何看待自己。

當你們已經有過一些深入的談話,彼此從模糊的形像變得漸漸具體,你們就離建立浪漫的親密關係更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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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當兩個人開始成為「我們」時

試試在你們的聊天記錄裡搜索「我們」,看看這個詞出現的頻率高嗎?

當你喜歡一個人程度很深的時候,你便願意承擔隨之而來的責任。當「你我」變成「我們」,你就像會像對自己負責一樣,對自己喜歡的對象負責。

這種負責可能是願意對雙方的物質生活負責,也可能是關照對方心理層面的需求。

責任感也是良好親密關係的前提,如果你感到對對方的幸福負有責任,你自然會主動地去關心對方最近過得好不好、有沒有辦法讓對方更開心。

不過,負責不代表我們要完全承擔另一個人的責任。

我們同時要尊重所愛的對象,把對方當做一個獨立的個體,尊重對方的獨特性,讓對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生活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