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還留了幾件他的衣服,成對的牙刷、拖鞋⋯⋯這些都是事過境遷的紀念,你想丟,卻無處可丟。有時候走在街上,還是會聽到他最愛的歌,你會愣了一下,然後繼續走著,身體是成形的容器,把回憶捏成球丟進這個空瓶裡,塞得滿滿。你想著,這或許就是逝去留下的紀念品。

文|陳繁齊

不知道你能否明白有一種想念是反覆聽一首歌無數次。

在一趟通勤的總和裡、一個無人打擾的下午,或是睡前放在耳邊徹夜播放。

好像那些記憶是纖長而紊亂的,需要手指叉進其中,一搓搓地順直。

有時也僅是因為你所擁有的不會再多了,但當下卻非常需要陪伴,或只是希望有人抱你,所以聽歌。

聽歌的時候,想像力總是能豐富起來,豐富到你不擁有什麼也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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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傷心的情歌總是可以讓我想起很多事情—或者應該說,就這麼多了嗎?

聽越多次,它給我的東西似乎越來越少了,自己彷彿是個有瑕疵的容器,感傷也好思念也好,從一個未明的地方慢慢漏掉。

我再也無法循線找回第一次痛哭的時刻了,但我還記得痛哭的感覺,我記得淚痕,記得浸溼的枕頭套與被單。

我只是沒辦法確定自己曾經那麼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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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希望你能夠理解,有時我是多麼用力才按下了跳過歌曲的按鍵。

也許比聽歌的時候還要用力,幾乎是把自己一部分的靈魂釋放了。

我的意思並不是它原本被囚禁。或是困死、或是壓縮。

它只是曾因為害怕毀壞什麼,而在原處待著,像腳絆著了電線,擔心拆壞什麼器材,所以收回前腳、蹲下,用雙手整理好一條條線材。

就算最後仍不清楚哪條線屬於哪組電器。或是像那種惱人的、服貼在紙質的黏膠,我們總是撕得很慢很慢,即使最終還是會撕壞。

或者,就只是像你還牽著我,所以我還沒離開。

 

|讀者委託・01|

「我還留著前男友送我的東西,而且平常都會用到。有鞋子、項鍊、皮包、詩集……甚至還有一些貼身衣物,每次用到這些東西還是會想到他。你能讓他知道留著這些東西的意義嗎?或是讓我知道也可以,因為我也不確定這代表什麼,就只是一直留著用沒特別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