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控制欲?通常是因為不穩定的自我價值感,需要透過別人的語言和行為來得到肯定或者安慰,才會想去控制別人。

如果想改善控制欲,親愛的,你得先好好照顧自己⋯⋯

心理學家武志紅(知名心理諮詢師)說過:「控制欲是萬惡之源」。

控制欲就是:一個人想去控制另一個人,讓另一個人服從自己的意志。很多生活中的煩惱和悲劇,都是因為控制而產生的。

在人際關係中,為什麼會不由自主想控制別人呢?

在我父母三十年婚姻中,導致吵架的固定原因,就是我爸總是將沒喝完的隔夜茶倒進花盆。我媽每次都提醒他不要這樣做,說這樣會影響花的生長,但不管她說多少次,他依然故我,到後來幾乎就會因為這件事相互「咆哮」。

他們倆的溝通更像是互相較勁,一個不讓,一個偏要,都拗得很。看上去是我爸不聽話,實際上是我媽一直試圖控制我爸的行為,而我爸用行動「抵制」這種控制,就是使用行為而非語言在表達抗議。

我有一個男同學 M,大學期間認識一個極有控制欲的女朋友。她幫我同學買一雙 Converse 的帆布鞋,可是因為有點磨腳,同學只穿了一次就沒有再穿。

他女朋友因此大發雷霆,覺得他不愛她。另外,她希望每天睡覺前,都聽到男朋友跟她說聲「晚安」,即使自己晚睡也不願放過對方,我這位可憐的同學經常紅著眼睛陪她熬夜。

即使睡著了,他女朋友也要一遍又一遍打電話把他吵醒,就是一定要聽到「晚安」才甘心,不然就會發脾氣、吵架。她認為男朋友在她睡前沒有說「晚安」,就是不愛她。

M 很痛苦,經常剛睡著就被吵醒,便很困難再入睡。這種情況出現一次兩次,讓 M 有種被需要的感覺,很窩心,可是長期下來,就苦不堪言。

熱戀期通常彼此會覺得很甜蜜,這個女生認為說聲晚安,是一種在乎對方的表現,可是時間越長,感覺越窒息,窒息到只想逃離,兩人最後以分手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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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閨密 R,老公非常喜歡買新手機給她。每年蘋果出新款,她老公第一時間都會買來送她,讓 R 的朋友羡慕不已。可是 R 卻很困擾,她認為手機不需要每年更換,不僅浪費,也很麻煩,畢竟用得順手的手機被強行換掉,其實很令人討厭。

她曾經表示自己不需要每年換手機,她老公每次都答應,但是第二年照樣不聲不響買好新手機給她,並催促她回收舊機。去年,蘋果出了新的「暗夜綠」,預售廣告剛剛出現,她老公就說她該換手機了。

她直接跟老公說,不要買新的,如果非要送禮物,比起一支手機,她更想要拿一萬元現金,可以自己選擇需要的護膚品。結果,她老公仍然買了一支最新的蘋果手機給她。

我覺得這件事很有意思。反正都是送老婆禮物,為什麼不送她想要的呢?後來我終於明白,答案就是「控制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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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不由自主地想要控制別人的時候,實際上是因為控制不了自己。控制欲潛藏在我們的親密關係當中,滲透在生活的小細節裡。

通常是因為自己不穩定的自我和自我價值感,需要透過別人的語言和行為來得到肯定或者安慰,才會想去控制別人。既然我是因為你才產生這種負面情緒,而我自己又沒有能力處理,所以你要改變,你要接受,這樣我的心情才能變好。

例如,我媽因為我爸「不聽話」而發火,實際上是因為她的意志沒有在他身上體現出來,尤其是當她認為這個意志是「正確」的時候,只要對方沒有按照她的意思做,她就會怒不可遏。

其實,如果她能多問問對方,為什麼非要把隔夜茶倒在花盆裡,或者壓根不去管,事情可能反而會朝著她預想的方向發展。

在親密關係中,我們不由自主地想要控制別人,是因為我們沒有穩固且靈活的自我。穩固的自我是指一個人具有非常穩定的自我價值感,不會因為外界的否認或者質疑而有所改變。

還有一個重要的概念是:靈活的自我。這一點看起來雖然跟上面有點矛盾,但其實它們是彼此相融並且缺一不可。靈活的自我,是指你的自我概念不會僵化或者停滯不前。有著靈活自我的人,願意不斷去探索新的可能性,並且讓自己不斷成長。

如果我們可以活出一個穩固且靈活的自己,就不會一直想要透過控制其他人來獲得自我價值感,也不會因為外界的否定或拒絕而憤怒,從而可以靈活應對不同的人和情境,發展並展現一個多元的自己。

在我二十歲談戀愛的時候,男朋友 L 有一個早就約好的聚會想邀我參加,但是剛好碰到我生理期第一天,感覺非常疲憊,又恰巧初冬天氣冷,我決定不參加。L 嘴上雖然沒說什麼,可是他的臉卻拉了下來,整個下午說話語氣都很冷淡。

如果是原來的我,肯定就算再累、再不願意也會答應陪他去。但是那天我反而沒有答應,我說:「親愛的,我今天確實不舒服,想一個人在家睡一覺。不好意思,你還是一個人去吧。」在這次之前,我幾乎從未缺席過他認為重要的場合。

男朋友很顯然生氣了,而我也不太好受。我問自己:「你願意在這麼不舒服並且不想說話的情況下,應對一群朋友嗎?」我心裡知道我是不願意的。

「那為什麼我拒絕他後,心裡感覺這麼不好受呢?」因為我需要男朋友 L 不生我的氣,來證明自己是一個很好的女朋友。

那麼,是不是男朋友生我的氣,我就不是一個好人了呢?其實並不是。當我想明白,即使他再生我的氣,我也並不會因此而不是一個好人時,我就放棄了要控制他的情緒、不讓他生我氣的衝動。

我沒有答應他參加聚會,而是進一步解釋我的情況並且希望他能夠理解。當然,他能不能理解已經不重要,因為我知道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

作為一個人,首先應該是要能照顧自己的感受並且愛護自己,而不是犧牲自己的感受去滿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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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在所有的關係中都適用。當你不需要透過伴侶向你「吐露心聲」,來證明自己值得信賴,他不跟你說那件他小時候的創傷事件,就不會讓你覺得受傷。

當你不需要經由別人的誇獎,來證明自己作品的價值時,別人沒有表達欣賞,都不會讓你覺得憤怒。

當你不需要因為別人的感激,來證明自己做一件好事的意義時,不管別人有沒有說出「謝謝」,都不會讓你憤憤不平。

當我們有非常穩定的自我價值感時,就有了不去控制別人的勇氣。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自我價值不會因為別人的肯定、褒獎、支持、讚美或者安慰而得到提升。

無論何時請記得,我們本身就有價值,不需要透過控制別人來得到價值感。

當我們不由自主地想要控制別人的時候,實際上是因為控制不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