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關係愈趨多元化的今日,也引來了隔代價值觀的論戰,即便你期待於關係中擁有絕對的自由與意志,很多時候還是迫於無奈,需要讓出自己的堅持、各退一步。

從原生家庭出走,我們在多元家庭關係的實踐上,還有許多難關需要跨過。

每逢年節喜慶,家族間的聚會總會使一堆夫妻緊張不已。面臨傳統節日,免不了要進行家族聚會,而傳統習俗充斥的聚會,將會使婆媳問題或是丈母女婿問題被迫浮上檯面。

筆者註:也有岳父女婿問題、婆女婿問題,但本文拿最被人所知的問題名稱做論述,以簡化陳述名詞長度。

婆媳或是丈母女婿問題,是在東方社會中十分顯著的家庭議題(相對西方偏個人中心的社會)。

筆者認為原因有二,第一個是東方社會傳統上以家為單位,容易忽略個體性,往往家庭成員間的界線不清,使得跨代問題大增;第二個是傳統習俗與現代社會概念衝突,傳統往往充滿父權、多半以男性為尊,與現代性別平權意識上升的趨勢衝突,跨代之間的問題便十分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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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將親密關係視為庭與家庭結合,婆媳、丈母女婿的問題難以移除

時常聽到有人會說:「結婚不是兩個人、而是兩家人的事。」甚至在交往階段,就植入了這樣的概念到相處中,希望婚前雙方就要對見雙方家長這件事抱持隆重謹慎態度。可以看出,雙方家長的意願佔據舉足輕重的地位。

華人世界的自由婚戀也不過是近五十年來的事,過去明文禁止自由婚戀,直到近代修改法律才落實了自由婚戀,因此部分傳統遺留至今也不甚意外。

「結婚是兩個家的事」這個想法是婆媳、丈母女婿問題的最大根源,也是把個人物化、親子界線不清的體現。

一個完整的人,做出決定與他人締婚姻是出於個體的自由意識,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人生;然而,卻有許多父母認為孩子需聽從自己的安排,因為孩子是自己花心血養大的「財產」;也有些孩子認為父母是自己永遠的保護傘,放手任父母決定自己的人生。

無論是哪一種,當你與這樣家庭觀念的孩子締結伴侶關係時,勢必產生衝突。

每個家庭的個體界線不同,親子界線不清的父母很有可能試圖侵犯他人,因為他們早已習慣混亂的界線;而擁有混亂親子界線家庭的孩子,也是助長婆媳、丈母女婿問題的幫兇,放任自己父母去侵犯自己的伴侶界線,形成惡性的輪迴。

被傳統束縛住的關係,欠乏關注彼此的需求

華人社會中有很多禮俗,中間充滿了很多性別不平等的影子,例如:女性結婚後不是原生家庭的一份子、某些節日只允許回到男性的原生家庭,不允許女性踏入原生家庭的大門等等。

不少老一輩婚姻中的伴侶會恪守傳統規範,完全忽視個體的需求。當個體不願意時,便會冠上違逆傳統、不孝順、不是好丈夫或好太太,甚至貼上傷宗害祖的標籤,而這樣的窘境甚至來自於另一半的壓迫。

婚姻中,角色化的情形特別嚴重,禮俗教條中有對婚姻伴侶雙方無盡的規範,尤其是婚姻儀式的繁瑣與威權化遺留,往往使人喘不過氣來。

一個人不能隨心展現自己,而是要扮演好被規範的角色,這是一個人一生角色化最徹底的時期。

要扮演好一個媳婦、女婿、父親、母親,往往很難同時擁有自己,需要忽視自己的需求、作好犧牲才得以因稱職得扮演好傳統規範的角色。

這樣的人們在意的是外界對這段婚姻的看法,而不是婚姻內的彼此是否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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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類型的家庭,容易在婚姻中有婆媳問題?

1. 孩子是爸寶 / 媽寶

孩子接受父母的束縛,同時也依賴父母。無法獨立於父母之外,物質與精神都無法做到獨立。

當孩子依賴父母時,除了容易致使父母採取更嚴密的控制外,更無法獨立於自己的原生家庭之外,粘膩界線不清的家庭關係成了必然。

這種類型的人,即便成立家庭時,也無法在父母侵犯自己伴侶時站出來維護伴侶界線,甚至成為侵犯他人的那個人。

2. 家族有過於強烈的連結

家族氛圍常以眾人齊聚為家族成功的表徵,認為好的傳統便是以家族為重。

這樣的家庭時常會要求晚輩遵循傳統、尊重長輩意願,家族的紐帶時常成為綑綁後輩的武器,要求外來的妻子或丈夫必須遵守家族傳統。

若讀者看到未來伴侶被家族傳統束縛而無力掙脫,自己也要有遇到類似的禮數束縛的心理準備。

如何避免婆媳問題、丈母女婿問題發生?

1. 允許雙方不遵守傳統

尊重父母有遵循傳統的習慣,同時也要父母尊重自己不願再遵守傳統。

例如:允許彼此過年過節時各自回自己的原生家庭、允許各自不拜訪對方的家庭(若彼此父母無法遵守界線的話)、允許遵循雙方意願不生育等。

過去所有認為理所當然的習俗都可以協商,以雙方協商的結果為重,因為婚姻關係本質是兩個人的,不應讓兩個家族介入決定。

這時有讀者可能會說:「這樣哪叫結婚,哪叫成家?」這其實更是一種對關係本身帶有劇毒的想法。

若關係充滿了「應該」、約定俗成的想法,這樣個關係是非人性的,是物化的,是朝著一個模型去發展的,誰是伴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個人可以完美的套入自己的期待中。

2. 婚後不與父母同住、不托嬰

通常婚後與父母同住或是托嬰給父母,將容易依賴父母。依賴使親子關係界線逐漸模糊。

同住屋簷下,外來伴侶面對自己父母的管教容易無所適從,而托嬰於父母,更容易權責失衡,容易發生祖父母認為自己有照顧之實因而也有管教之權,將造成隔代教養的觀念摩擦。

因此筆者認為,若要婚後與父母同住或是托嬰,就需要有意識地了解到可能會有什麼樣的衝突,雖然這樣的依賴可以減緩經濟上的負擔,但同時也增加了精神上的負擔。

其實婆媳、丈母女婿這樣的隔代衝突,問題根源說起來是很簡單的,也就是衝突可能發生的當下,伴侶是缺位的。

簡單來說也就是,自己的伴侶可以避免這樣的隔代衝突。但是親子關係的淵源與情結是錯綜複雜的,能跳出這樣的模式中避免婆媳、丈母女婿問題是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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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本質回到兩人身上,跨代問題便無須存在

我其實目前是個不婚族(表示未來有可能改變也不一定),但關係的本質是一樣的,不論伴侶關係進入婚姻與否,都應回歸到關係雙方為主,否則關係本質必然是物化的。

我認為帶自己伴侶見家長不需要是件大事,讓對方了解自己的家人就像了解自己的一部分一樣自然,無需論及婚嫁才能嚴肅的碰面。

我也同時認為伴侶同居可以分床睡或分房睡取得更好的生活品質,甚至當鄰居即可。同時,我認為伴侶無需稱呼自己的父母為「爸媽」,若不想要拜訪也無所謂,我願意尊重伴侶意願,也會與自己爸媽積極溝通這個情況。

這樣不受傳統與父母的束縛之下,跨代問題要存在也困難呀。面對傳統與束縛,我都有能力選擇接受或拒絕,這樣才是真實的自由(有各式選項而不是只能遵守傳統),而這樣的自由使我經營的關係以彼此為本位,真實、幸福的親密關係便成為可能。

願越來越多人能避免傳統與父母的界線侵犯,把伴侶彼此的需求放在第一順位,遠離複雜的家族羈絆問題,專心經營關係本身,將使得親密與民主化的婚姻關係越來越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