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出風靡美國的教養書、教過無數名人的「沃姊」,怎麼教導她的孩子學習「自主」。

數十年來, 加州的小學四年級生都要參與「加州教堂計畫」(California Mission Project),這是社會研究課程的一部分,旨在帶領學生認識加州的歷史。

作業很簡單:用方糖蓋一座教堂。聽起來是一個能還原歷史的有趣作業,對嗎?那你就錯了。

你真該看看某些小朋友交出來的教堂,簡直是精美的工程藝術,拱廊、鐘樓、斜瓦屋頂,一應俱全。但猜猜看這些都是誰做的?往往不是學生,而是家裡的老爸。

現在不少家長好勝心和控制欲都很強,常常覺得自己有必要插手。有些老師乾脆把計畫停掉,因為他們知道這些教堂不是孩子做的,又何苦出作業給家長呢?

也有老師會事先警告家長,作業應該交給孩子去做,這個方法目前看似多少有用,家長大多會乖乖配合,但時不時還是會出現一些應該收進博物館的傑作,想也知道是誰做的。

女兒四年級時,自己的教堂都是自己做的,我從來沒想過要幫忙,直到我把她們的作品拿去班上,才看到競爭有多火熱。相較之下,安妮的教堂看起來就像剛剛遭受地震重創。我要以歷史寫實程度為她在這本書裡記個嘉獎。

孩子的作業就是孩子的作業。


圖片|PIXTA

她們的房間裡各有一張大書桌,每天傍晚我知道她們一定都在書桌前做功課,她們不用人催就會去做,做功課是每日作息的一環。

當然,那個年代沒有會引人分心的手機或平板電腦,但她們自己也喜歡做功課,跟上班級的進度。她們要是沒寫功課,那也是她們自己要面對的問題。

雖然孩子有所請求,我還是會幫忙,但那通常會是我們雙方都樂在其中的情況。遇到類似教堂的專題作業,我並不擔心其他比我更樂於插手的家長會把我比下去。我只會跟女兒說:

「我相信你,你自己就能做得很好,而且不論成品長什麼樣子,我都喜歡。」她們如果希望我協助,我會答應幫忙,但前提也是她們要指引我。我拒絕替孩子做作業。

我和朋友梅伊.馬斯克(Maye Musk)聊到這件事,她是營養師,也是事業有成的模特兒,還是鼎鼎大名的伊隆.馬斯克的母親。我們所見略同,她從來不檢查孩子的作業。

她沒辦法檢查,她一個人兼五份工作才能養家餬口。如果作業需要家長簽名,她就要孩子練習學她簽名,然後代替她簽。「我真的沒有時間,」她告訴我,「而且那是他們該做的事。」

這才是孩子需要的,不是無時無刻的監督控制或過度保護,而是容許孩子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對家長來說,就是把事情交給孩子去做,給孩子責任愈早開始、愈常練習愈好,換句話說,就是放手。你可以指引方向,提供諮詢指導,但孩子做得到的事比你想像中更多,做得到的年紀也比你以為的更早。

蘇珊一歲半時,是我在家裡的好幫手。當年沒有嬰兒監視器,我們的房子又大,她的責任就是扮演嬰兒監視器。只要珍妮一哭,蘇珊就會大喊:「媽咪,珍妮哭了!」蘇珊說話還口齒不清,但是不要緊,這件事由她負責,她也引以為傲,覺得自己是家中重要的一員。

她也會幫忙摺尿布,以為是在玩遊戲,其實是我把這件事變得像玩遊戲,她雖然無法把尿布摺得很好看,對我來說已經夠好了,我只希望她以自己完成的家事為榮。

我建議給所有孩子一件專屬於他的家事。他們會從中養成獨立所需要的能力,同時學會幫忙做家事,不論是女孩子或男孩子,這都是重要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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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蘇珊又當起珍妮的老師。她拿玩具給珍妮,示範怎麼搖鈴鐺才會響,確保珍妮總是有事做。過幾年在日內瓦,看蘇珊努力餵安妮吃香蕉泥,實在令人忍不住大笑。食物最後大部分都抹到安妮臉上,但蘇珊很高興能為這個家盡一份力,哪怕只是很小的事。

洗碗是我們家另一件重要的日常工作。晚餐後,每個女兒都會搬一張小板凳到水槽邊站上去洗碗。她們不見得能把每個碗盤都洗得乾乾淨淨,但這件事教會她們負責。

我的孫子現在也繼承了這項傳統。艾娃四歲,已經會搬板凳去幫哥哥里昂洗碗。我也要求女兒每天早上自己折棉被,小孩子折的棉被看起來像是人還睡在裡面,但我不會為此責備她們,只要有做到,我就能接受。

去超市採買時,我會請女兒秤兩磅蘋果,再放進推車。現在很多賣場有孩童專用的推車,但當年女兒必須想辦法駕馭大型手推車。她們必須學會秤重量,以及怎麼挑蘋果,她們也都知道採買的預算,假如超出預算,她們會幫我評估該把哪些商品放回去。

即使女兒還小,我仍堅持給她們一定的自由。我讓她們主導的一件事,就是布置自己的房間(至少到一定程度)。她們可以決定房間的樣子,之後不論成果如何都要接受。

那年代很流行全室地毯。我們去地毯專賣店,交給女兒自己挑選。六歲的蘇珊選擇桃紅色絨毛地毯,她自己挑的,之後就算不喜歡了也必須接受。(蘇珊一直很愛她的地毯,我才是那個不懂欣賞它的美的人。)多年後,蘇珊自己購屋時,已對室內設計有了一些經驗(謝天謝地,她這次選了比較百搭的中性色調)。

珍妮自然也不會錯過布置房間的機會,挑了皇家藍的地毯,這個顏色我中意多了,但反正是她的房間,她喜歡最重要。安妮滿六歲時也挑了自己的地毯,萊姆綠的絨毛地毯。

我並不是在倡導讓孩子在還不了解或沒有能力應付時就把責任拋給孩子,也不是街上不安全還讓孩子去外面玩,或是社區治安不好還讓孩子自己走路去商店買東西。我也不會單獨留下幼兒給大孩子照顧,除非後者已經是青少年。

過於早熟的獨立,就算不至於造成創傷,也只會形成反效果,但有時候,我們可能擔心過頭了。

馬里蘭州有一對十歲和六歲的兄妹被帶回警局看管,只因為他們沒有大人陪同獨自走到住家的幾條街外。芝加哥一名母親被媒體報導成「媽媽之恥」,只因為她八歲的女兒自己出門遛狗,被鄰居報警檢舉。

《紐約時報》最近一篇社論敘述一名母親遭到逮捕,原因是她把四歲兒子單獨留在車上五分鐘(天氣涼爽,車窗有開縫隙,車門上了兒童安全鎖,警報器也開著)。她只是匆匆進商店買個東西,就有路人打電話報案。

幸好近來也出現一些反彈的聲音。二○一八年五月,猶他州通過「兒童放養」(freerange kids)法案,允許兒童享受過去被列為違法的活動,例如走路上學或單獨在外面玩。猶他州決議重新界定「疏忽」的範圍,不再約束兒童的許多自由,大家認為那是兒童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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