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了解自己的願望,並遵循自己的渴望,把自己擺在自己的生活的中心⋯⋯。你也是這麼活著的嗎?

文|Li
轉載自公號:KnowYourself(ID:knowyourself2015)
公號簡介:關注自我和內心,覺察即自由。

前幾天,我們收到一條後台留言,留言的粉絲提到自己有不錯的教育背景,有前途的工作,跟男友感情穩定,還即將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

她說:「周圍人羨慕我該有的都有了,可我好像無法從這些東西裡感受到真正的快樂。」

這則留言引發了我的思考:過著別人看來很好的生活,卻體驗不到快樂和意義的現象並不少見。

推薦閱讀:真正能代表你的不是身份地位,而是你內在的美好特質

我想,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我們對這些「大家都認為很不錯」的事物的追求,並不是真正的「自主自願」——看起來是我們自己選的,其實不發自自我。

心理學家 Carol Ryff(1995)曾經指出,一個人如果想要實現心理幸福,必須做到「自治」——這一點,使我們很多人沒有意識到的,因為在我們的文化和成長過程中,關於「自治」的教育和討論很不足。

今天我們就來和大家聊聊「自治(autonomy)」這件事。


圖片|來源

不自治卻不自知,是大部分人的生活常態

高學歷、好工作、美滿的家庭,都是我想要的,追求這些怎麼不自治?

我們以為這些是自己「想要的」,其實它們只是「好的」、「正確的」,並沒有和自己深層的真實需求和意願聯結在一起(Wegner, 2002)。

什麼專業的高學歷?什麼種類的好工作?與什麼樣的人組建美滿的家庭?這都是值得你深思,和填充上屬於你自己獨特的回答的。

存在另一種現象是:總是選擇違背社會規則而行。這種狀態是不是自治的呢?其實也不一定。

他們或許的確選擇了不被社會推崇的生活,比如保持獨身、投身不被看好的小眾行業、追求那些看起來難以實現的夢想。

但偶爾停下來思考時,他們會發現,自己好像一直處在很緊繃的狀態,聽不得別人質疑自己的生活;他們的心底也總是隱隱有一層空虛和脆弱,擔心眼前的生活方式無法帶來好的結果。

這樣的他們也不是自治的,因為他們只知道自己不想要什麼,卻不夠清楚自己真的想要什麼。

看到這裡,你也許會問:按照標準和不按標準都不是自治的狀態,那什麼才是自治的狀態呢?

 

什麼是自治的狀態

是否處於自治的狀態,並不取決於選擇什麼方式生活,而是看我們做出一些選擇或採取一些行動時,是否經由「真實的自我」來調節和管理(regulation by the self)(Ryan &Deci,2004)。

處於自治狀態時,我們能覺察到:是自我真實的意願和價值觀在驅使自己,自己也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Weinstein, Przybylski, & Ryan, 2012)。

更具體地說,一個自治的人通常會有三方面的特質。

1. 與(真實的)自我保持一致(Self-Congruence):

當一個人處在自治的狀態下時,他的所作所為,與內心真實的需求和意願是維持一致的,而不是根據外部標準或他人的眼光開展生活(Ricoeur,1966)。

比如,伴侶提出想結婚,不夠自治的人即使自己暫時不想結婚,也可能因為「歲數到了應該結了」或「我不同意他會不高興吧」,答應結婚。

自治的人則會真實地表達自己暫時不想或沒準備好的態度,與伴侶開展溝通——就算這個選擇和對方的意願相左。

推薦閱讀:承認脆弱的勇氣 林書豪首談 NBA 生涯挫折:「當你知道你是誰,你不是誰就不重要」

2. 擁有掌控感和效能感(Control & Efficacy):

自治的人相信、並且感受到生活可以由自己掌控。並且他們相信,只要自己行動起來,就能有效地推動目標的實現(Lancer,2012)。

而不自治的人則會更多地感到,自己似乎只能被動地接受生活的結果(Decharms, 1968)。

我想我們身邊都有這樣的人,他會向我們抱怨自己過得不好,可當我們給出建議,他又總能找出許多理由說明改變有多困難,然後拒絕做出行動。——這是典型的不自治的表現。

3. 開放地反思(openly reflection):

當人在自治的狀態下做出選擇之後,對於由自己的選擇帶來的(無論是)正面、負面的體驗,他們都能做到接納,並保持全面的反思——以此更全面地探索和了解自己(Weinstein,Deci & Ryan, 2011)。

這是人在自治和不自治的狀態下,最主要的區別:根據自己的意願做的選擇,並不必然帶來好的結果。而不好的結果恰恰是對一個人能否堅持自治的考驗(Ryan& Deci, 2006)。

比如,根據自己的意願選的工作,入職後發現適應不了。不自治的人會因此覺得,聽從內心並沒有讓自己的生活變好,那麼下次遇到重大決策時,他們會傾向於聽別人的。

但自治的人則會在決策之初就做著結果不好的準備,並反思哪些因素導致自己選錯,以便在下一次做出更好的選擇。

說到這裡,相信大家對什麼是自治的狀態已經有了一定的認知。接下來為大家介紹社會上存在的關於自治的普遍的誤解。

誤解一:自治就是想幹什麼幹什麼。

自治並不意味著,你可以隨心所欲的做出任何「夢幻」的選擇(Kierkegaard, 1954)。一個毫無資源天賦的人,某天突然決定要當演員,或者不顧自身能力認為自己應當在巨頭公司做高管等等——這些都並非是自治。

自治是平衡考慮了那些生活中必須做的事情,和自己有可能做的事情之後的選擇;它不是夢幻的仙女來滿足你的願望,而是你在這個世界上的奮鬥、努力實現自己的最大潛能(Kierkegaard,1954)。

誤解二:自治意味著完全不參考外界的意見。

自治不代表你要生活在一個與世隔絕的狀態裡。擇業時聽從前輩的建議,選擇定居城市時考慮伴侶的意見,不意味著你就是不自治的。

只要你在接受外界的影響時,進行了充分的反思,並選擇接受了其中你認為是對的、好的部分,你的自治就沒有被破壞(Dworkin, 1988)。真正破壞自治的,是對外界影響的盲從,或不假思索地拒絕。

所以,總的來說,自治是一個靈活、開放的狀態。它讓我們感到,自己擁有支配自己行為的能力和空間,並能根據當下的狀態,做出符合真實自我的選擇。

為什麼要自治?

正如在文章的開頭提到的,自治對實現心理幸福感至關重要。原因之一是,感覺到能掌控自己的生活,是人的一種基本需要(Leotti, Lyengar & Ochsner, 2010)。

另外,處在自治的狀態下生活,也能幫我們形成穩定的自我認知(Guardia,2009)。

我們不難在生活中看到,身邊一些從小習慣自己做決定的人,長大後往往對自己的人生有一種更成熟的態度。他們更少盲目追求熱門專業、熱門行業,也更少因為自己沒有按社會時鐘生活而感到焦慮。

這正是因為,當我們一次次基於自我真實的需求、意願、興趣做出選擇時,我們會越來越清楚自己想要什麼、可以做到什麼。通過反思自己每一次選擇的後果,我們會不斷形成對自己更深入、更準確的認識,同時也對自己的能力、優勢等有客觀的自信。

基於此,我們才會逐漸清晰自己的生命道路,不會因為外部情況發生變化,就失去自己的方向。

而最重要的一點是,自治讓我們確信,我不用依附於某段關係或某個人,而是能在這個世界上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存在著(Ryan& Deci, 2004)。

在自己做出選擇的過程中,我們會清晰地感受到,自己不是被裹挾著,或因為他人成為了現在的樣子。

我們的每一步都源於對內心的覺察和獨立的思考,因而你對自己的人生會有一種篤定的「擁有感」和掌控感——它屬於我自己,它是我心之所向的模樣。

也正因此,自治能幫我們更平和地回應外界對我們的看法。面對「催婚」、「催生」時,自治的人的反應會是:做到做不到都不影響我存在的價值,所以不妨聽聽那些催的人具體有哪些考慮,也許會有對我有意義的信息。

這種既不迎合,也不抱有敵意的態度,會幫我們實現與世界的和諧相處。

我們該如何實現自治的狀態?

1. 首先,你需要了解真實的自己

自治的基礎是了解真實的自己。如果你習慣了根據外部標準或期待行事,想不清楚自己真實的意願,這裡有一些問答練習可以幫助你:

推薦閱讀:30 歲就得買房買車,和另一半結婚?想讓生活幸福,試試這五件事

  • 如果不考慮外部條件的話,我理想的工作/感情/生活狀態⋯⋯是什麼?
  • 我現在的選擇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我的理想?
  • 是什麼讓我接受了那些不符合理想的部分?是我的某些價值觀、當下真實的需要、某些思維定勢,或是他人的期待?

2. 打破慣性思維,接納自己的變化

我們常常有類似這樣的想法:我過去成績好,工作後也必須優秀;我是個非常在乎親密關係的人,所以任何情況下,我都要顧及伴侶的感受⋯⋯。

這些慣性思維往往是我們自治的阻礙,因為它讓我們不是基於「此時此地真實的自己」、而是基於「我們以為的自己」來做出選擇(Tartakovsky,2018)。

所以,主動覺察、接納自身的變化,質疑那些「一定得如此」的慣性,能幫你走向自治。

3. 從小事開始嘗試

一開始就在學業、事業、親密關係等「重大事件」上做出自治的選擇,可能會帶來壓力。我們建議你先從小事開始嘗試自治,比如今天穿什麼、假期去哪兒玩,等等。

關鍵在於,你需要問自己「我想怎麼樣?」而不是「哪個選擇更恰當」(Tartakovsky,2018)。你將從小事中積累經驗,逐漸懂得如何根據真實的自我做決定。當日常生活中的自治成為習慣,我們才可能在重大選擇前,也有自治的勇氣和能力。

KY 作者有話說:

自治並不必然帶來愉悅,它意味著你要為你的選擇承擔全部責任,不再有他人可以去作為藉口。自治是複雜的。它不僅意味著我們能自主地選擇、行動,更意味著我們要直面所有可能的後果。自治其實會帶來很大壓力,實踐它需要勇氣。

儘管如此,我們依然倡導自治。

長遠看來,自治能讓人達到更高的生活滿意度。「自治至少能推動人們的覺察和反思、去思考他們正在做的,並在這個基礎上學會自我滿足,擁有掌控未來的可能性。」(Ryan & Deci, 2004; Houston, 2020)

根據真實的自我選擇、行動,為自我的行為和選擇負責,能讓我們獲得存在的重要體驗——我是我存在的中心(at the center of our existence),我能為我這一生負責。

而當你敢於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也許會發現,生活也在協助你走向你希望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