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普遍對媽媽有正向的評價,但現在的環境還是沒辦法讓媽媽毫無顧慮的大顯身手。作為受雇者、作為企業’方,我們可以帶來什麼改變?

2020 年《親子天下》邀請 2 千大企業人資長參與「企業友善家庭調查」,並透過網路發放「媽媽幸福感大調查」問卷,詢問全台 6 千多名全職媽媽、職業婦女、育嬰假媽媽、兼職工作媽媽們的壓力與渴望。

雖然台灣已有許多友善職場媽媽的法規,且企業不僅相當遵守 《勞基法》規定,對媽媽工作者的評價也很高,但社會文化仍有向前推進的空間,並且對企業來說,更是面臨人力調度的困難。《親子天下》也根據兩大調查的結果提出 3 大發現,並綜整專家及友善家庭企業的建議找出 3 大解方,盼解決媽媽在家庭與工作間存在的兩難,以及企業的友善家庭政策如何更有彈性及創意。

發現一:企業對媽媽工作者的評價正向

高達 54% 的職業婦女在《親子天下》媽媽幸福感大調查中回答,因為家庭育兒關係,自 己的工作表現並不如前,但近 9 成的企業卻不這麼認為(表 1-1)。總體來說,企業對媽媽 工作者的評價正向,87% 的企業認為,媽媽工作者穩定性比較高(表 1-2)、66% 的企業覺得媽媽工作者在團隊溝通合作的表現比較出色(表 1-3)。

從企業的回應中也可看出,現代媽媽重視自己在職場的表現。64% 的企業認為,媽媽工作者還是在意職場的位階與薪資(表 1-4)。

發現二:企業「給假」意願高,但人力配套措施待加強

逾 95% 的企業認為,協助媽媽安頓好家庭,媽媽工作績效會更好(表 2-1),更高達 98% 以上的企業支持父母平衡家庭照顧與工作(表 2-2),當媽媽因家庭育兒需要臨時請假, 97% 的企業表達支持(表 2-3)。 即使近 6 成的企業表達了媽媽育嬰假長達一年以上,公司人力調度困難(表 2-4),但仍有超過 9 成的企業支持媽媽請一年以上的育嬰假(表 2-5),員工平均請育嬰假時間超過半年的企業逾 5 成(表 2-6)。

但是,高達 75% 的企業面對員工的產假、育嬰假,並沒有儲備常態性的替代人力(表 2-7)。 企業對育嬰假的支持不分性別,逾 9 成企業也欣見爸爸請育嬰假(表 2-8)。對於育嬰假復職後是否降職或減薪,僅有不到 1 成(6.5%)的企業表示,不排除這麼做(表 2-9)。

近 8 成的企業也不傾向媽媽因家庭育兒需要暫緩其升遷、加薪的機會(表 2-10)。而多數企業並不鼓勵父母帶孩子上班,有超過 8 成的企業不支持媽媽帶孩子上班(表 2-11)。

發現三:企業遵守友善家庭法令,但彈性和解方不足

在各種友善家庭的面向中,調查發現,企業相當守法,卻罕見在法律規定之外有更多彈性、具創意的解決方案。友善家庭,有 7 成的企業提供員工生育補助(表 3-1),卻僅 14% 的企業提供優於勞基法的陪產假(表 3-2)。

《親子天下》媽媽幸福感大調查中,媽媽渴望彈性工作;但在人資長大調查中,僅不到 5 成的企業提供彈性工作的機制(表 3-3),且提供的機制以 87% 的「彈性上下班時間」為大宗,26% 的企業「工時依員工家庭照顧需求可縮短」(表 3-4),極少數企業表示可依個案評估合適的彈性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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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方一:企業建立坦誠溝通文化,和員工安心談「私事」

人資專家李志鴻觀察,不讓私人的狀態影響工作,這樣「公私分明」的氣氛普遍存在於職場。老闆覺得自己是善意的,也提供了資源,員工為什麼還是不敢說?雙方的不信任並不真的是感受到對方的敵意,而是從未有過私下的談話與交心,平時的交集僅限於公事。

十五年前就讓員工帶孩子上班的博仲法律事務所共同創辦人譚璧德認為,公司站在「支持」員工而非「管理」員工的角度,比較能營造一個坦誠溝通的文化。

解方二:企業人力打破「非零即一」的思維,嘗試「媽媽實習生制度」

協助媒合媽媽與企業的得人資源整合創辦人蔡淯鈴觀察,育嬰假帶來的人力困境,是因 為企業的人力運用「非零即一」,如果可以把工作拆成 0.3、0.5 或 0.7 份,那麼人力的運用 就出現彈性。現代不乏高資歷媽媽,得人一直倡議「媽媽實習生」,企業建立因家庭育兒需 要而回家的媽媽人才資料庫,媽媽可以承接短期或部分的工作,也為企業自身拓展了另一個

解方三:媽媽要理解企業營運難處,發揮工作倫理

企業畢竟講求競爭力與成本效益,蔡淯鈴直指,面對企業的彈性與友善,媽媽們也需自問:「我可以給公司什麼?」這是專業工作者的倫理。 曾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幸福職場」獎的創客教材開發商勁園國際總經理范文豪就說, 鼓勵員工提早與公司溝通申請育嬰假和是否復職的需求,但經驗中也不乏請了育嬰留停後突然就不回來的媽媽,令公司的人力安排措手不及。

親子天下邀請媽媽、伴侶及企業以「3 行動」共同實現友善家庭 《親子天下》在 2011 年曾發起「友善家庭運動」,同步募集「一〇一個友善家庭承諾 夥伴」,希望企業承諾守護家庭的三個「我願意」,包括:「願意支持政府的友善家庭政 策」、「願意每週至少一天不加班」、「願意推廣並身體力行友善家庭行動」,尊重「家庭第一」的新價值。

時序至今,台灣有越來越多友善家庭職場的法規及福利,也有愈來愈多企業領導人逐漸 重視且體會家庭的重要性,但友善家庭職場仍亟需企業重新調整人力價值與運用的眼光,以及媽媽們於工作倫理的持守方能持續進步;勞資間談公事也交流私事,才能打造具信任基礎的溝通文化。

要真正實現友善家庭,支持媽媽的目標讓母愛得以自由,更需媽媽自身與社會 集體的努力,親子天下邀請媽媽、伴侶以及企業,透過以下三個行動宣言一起「友善」家庭 (詳細行動宣言及更多人物故事請看:讓母愛自由)。

行動一、媽媽的行動宣言:媽媽的模樣我決定! 媽媽做自己並不是要棄孩子於不顧,而是在照顧家人與照顧自己的心力和時間分配上有所 平衡。

行動二、伴侶的行動宣言:家務育兒我分擔! 透過溝通協商並找出適合彼此的家務工作,不以經濟生產力看待媽媽的價值,共同討論出 適當的家庭分工。

行動三、企業的行動宣言:彈性工作我願意! 有彈性的工作能幫助父母兼顧孩子與學校的作息,讓父母在工作的當下更無後顧之憂地專 心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