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和弦與 Keanna 近日來的感情風波持續延燒,當相愛已成往事,曾經相愛的兩人因第三者對簿公堂,該怎麼在法律上,用理性讓這段關係為自己劃下相對完美的句點呢?

歌手謝和弦於前陣子遭老婆 Keanna 檢舉持有大麻被捕,事後公開高調認愛直播主莉婭。而在近日,Keanna 正式向謝和弦與莉婭提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Keanna 向新北地院遞交訴狀後,透過 IG 發文表示「今天正式的向法院提出訴狀!對於謝和弦與陳莉涵小姐兩人提出共同「侵害配偶權」的訴訟。謝和弦至今仍是本人配偶,卻和陳莉涵小姐以男女朋友身份為交往,多次公開牽手、親吻,甚至同居,造成懷有身孕的本人深受打擊,也因此無法保住肚子中的寶寶,為了捍衛本人配偶之權利,以及身為公眾人物應有的態度,本人經過再三考慮,因此決定訴諸法律,以示公道。」

Keanna 提起「侵害配偶權」的訴訟,那是什麼呢?

翻開法典,整部民法中並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一種權利叫做配偶權,而是法院基於民法第 184 條與第 195 條在實務上所創造出來的一種權利。「配偶權」指的便是配偶因結婚所享有的相互扶持、協助、誠實,使婚姻生活美滿的權利。Keanna 與謝和弦目前仍是處於婚姻關係存續之中,所以雙方都有享受美滿婚姻生活的權利。

因此,當一方配偶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幸福,法院就認為這樣已經違反婚姻契約所生的義務而侵害了另一半的權利。當 Keanna 與謝和弦婚姻關係外的第三人莉婭已經「過度介入配偶之間的關係」時(白話地說就是外遇),就有可能侵害配偶權。

只要是超過了普通的社交關係、達到破壞婚姻的程度,在法院看來都有侵害配偶權的可能性。像是貼臉、摟肩、吻頸、裸體共眠、牽手、擁抱且進出飯店的頻繁約會等等的行為,因此若 Keanna 有掌握到謝和弦與第三者有超過了普通的社交關係的證據,例如截圖、對話紀錄、照片等等,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的勝訴機會是相對高的!

侵害配偶權的的法律效果?

侵害配偶權是一種侵害人格權的行為,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簡而言之,侵害配偶權就是外遇所引發的民事責任(點此可進一步了解外遇的刑事責任)。不只如此,外遇出軌的那一方與第三者同時都要負擔金錢賠償責任。Keanna 也才會對先生謝和弦與陳莉涵小姐一起提告。

提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後,Keanna 還能怎麼做呢?Keanna 與謝和弦目前的婚姻關係可能因為第三者的介入無法繼續走下去,離婚可能就會是下一步。(點此了解提起離婚訴訟須滿足的條件)如果您有類似的困境,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尋求協助,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