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結婚,有沒有什麼讓你特別後悔或者慶幸的事?聽讀者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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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號簡介: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會喜歡的泛心理學。

前段時間,我們詢問在粉絲裡已經結婚了的朋友:做出走入婚姻的決定,有沒有什麼讓你特別後悔或者慶幸的事?以下是我們選出的第一批精彩回覆。

  • 後悔滿腦子都是愛情、靈魂、相知相伴,從沒有認真思考過如何生活,後來果然因為扔垃圾這類雞毛蒜皮的事情吵架,而愛情也在日常生活的摩擦中受到傷害。
  • 特別後悔的就是沒有在婚前,把自己的缺點和今後生活的規劃老老實實和先生溝通清楚,只想當下依著他的想法維護關係。後來所有矛盾的開始,都是因為埋下了這些雷,別想著僥倖,總有一天會爆發的。
  • 特別慶幸的事就是思考好久好久,即使遭到媽媽強烈的反對還是按照自己內心的想法,嫁給了戀愛長跑八年的老公。我覺得作為二十幾歲的成年人已經具備認識這個世界的三觀,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並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父母需要做的是正確的引導,了解子女內心真正需要什麼,而不是情感綁架。我們結婚不到一年,這一年跟我老公經歷了太多的事情,好在我們都很堅強,為這個小家努力著。我也越來越覺得當初的選擇是正確的。
  • 作為一個結婚後一年離了婚的,有特別後悔的事情:以為自己可以為對方付出、對方的家庭付出、一味忍耐,最終造成了積怨加深分手老死不往來。很慶幸我現在的老公從一開始就教會我坦誠自己,或許一開始會頻繁的摩擦,但時間越久越不容易吵架了。
  • 特別後悔的就是第一次去他家吃飯,他在看世界盃,興奮之餘碰打了桌子上的辣椒醬,他媽媽起身收拾乾淨了,他竟然無動於衷。當時,我沒有把這個看做是大問題,後來非常非常非常後悔!婚後他真的就是油瓶子倒了都不扶的那種人。
  • 特別慶幸的有兩點,一是雖然迷迷糊糊的閃婚了,可是無意中我還是避開了一些不想要的東西,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了主,沒有屈從家裡人的意見,沒有隨波逐流。二是如果你原生家庭不幸,不可避免你也會有某些性格缺陷,不管有意無意,你結婚的時候很可能會「缺什麼就找什麼」,容易忽略對對方的綜合判斷。很慶幸我提醒自己沒有隻盯著「缺什麼」的部分,選對了。
  • 慶幸選擇了他,不然會後悔。也後悔選擇了他,因為並不合適。人生有很多事都是如此吧。
  • 特別慶幸相信了自己的直覺而不是父母的判斷,哪怕他們的判斷聽上去無懈可擊,而我的直覺如此毫無道理。事後發現,直覺是多年經驗,大腦比理智更先做出了判斷,只是講不清,不是沒道理。
  • 特別慶幸我們是大齡晚婚,雙方都有經濟基礎和獨立的朋友圈,不用在買房買車這類形式主義上耗費感情,也沒有離開誰就不能過的執念,婚姻可以給生活加分。
  • 特別後悔的事情就是一結婚就有了孩子,身邊也有這樣的例子,結婚之後是需要兩個彼此磨合的,兩個人還沒有好好開始生活,匆忙有了孩子之後問題會更多。
  • 特別慶幸在認識現在的伴侶之前,感情上遭受了一次沉重的打擊。那次感情變故之前,學業工作生活一直順風順水,心裡難免有些自負,認為很多身邊人的付出是理所當然,沒有仔細反思過自己在親密關係中的言行。那次感情變故之後我才開始認真審視自己在親密關係中的表現。開始新的戀情後我比以前更加用心觀察、思考和調整兩人的關係。同樣很慶幸現在的伴侶是一個聰明又善良的人,我們在婚姻中共同成長,相處越久交流越順暢。
  • 後悔(只)為了安全感結婚吧。隨著自己漸漸強大起來,發現自己也能給自己安全感了,丈夫變得可有可無。
  • 特別慶幸與真心相愛的人結婚,這讓我們相互扶持熬過了生活中那麼多的溝溝坎坎,讓我們在結婚 18 年後依然宛如初戀。放開二胎政策後我們嘗試著詢問高一的女兒「要是我們再生一個弟弟或者妹妹會不會讓你覺得要失去我們的愛呢?」女兒的回答讓我特別意外:「不會啊,反正有沒有他,你們都一樣愛我,有沒有他,你們都不會第一愛我,你們第一愛的不是對方嗎?」
  • 當初離職跟老公來到他的家鄉,對方家庭對我充滿質疑與怠慢,覺得自己的兒子很優秀,我因此受了不少委屈,老公卻不理解。後來我立志考研,去了北京上學。那幾年很辛苦,但特別慶幸,不管當時的初衷是不是為了證明自己,那幾年的「出走」,讓我成為更好的自己,也認識了很多優秀的人,見到更大的世界。現在我和老公依然異地,我工作很忙碌,但深深感到獨立和自由帶來的幸福。我感謝這段婚姻讓我知道,無論你嫁給誰,是窮光蛋還是富豪,你都一樣需要尋找自己的路,需要思考你將要如何度過這一生。
  • 慶幸的是一開始我就把自己人生最糟糕的狀態擺在了他面前,抑鬱最無望的時候選擇了自殺,一般人都會嚇跑吧,他卻留下來照顧我鼓勵我,直到我現在擁有穩定的工作和家庭。儘管我現在依然在心理上不夠成熟,情緒時常不穩定,但他是個情緒穩定且積極的人,影響我很深,在他面前我不自覺的也變成了一個情緒穩定的人,生活一直在正確的軌道上前進,越來越好。
  • 只在最開始糾結要不要接受老公時,很鄭重地問了一個問題,如果我以後比你優秀,你能接受嗎?他說,這是一件多麼正常的事,這有啥的。於是大膽地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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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婚姻故事》劇照

  • 決定結婚的最大理由是:他有那麼多的臭毛病,我居然都沒有討厭他,也沒有暴跳如雷勒令他改。
  • 我們都是男生。我們理論上確實是結了婚的,在紐西蘭註冊(只是我們不是紐西蘭居民所以現在在法律上沒有什麼效力)。因為比較特殊,我們並沒有考慮過多的因素,譬如財產、孩子等等。考慮到的主要的點是,是否認定能和對方一起長期生活。我覺得不管同性還是異性,結婚前同居都很有必要,因為很多的缺點和衝突,不住在一起的時候是感覺不出來的。所以在立下契約、作出承諾之前,一定要確定彼此是可以一起生活過日子的人。
  • 後悔一步步喪失了離婚的能力。我們的矛盾爆發在哺乳期他的出軌,之前我只是覺得很累很累,發現他出軌以後,便一心只想要離婚。我理性上覺得合則聚不合則散,然而他在孩子剛剛幾個月的時候出軌,給了我致命的打擊。那個時候我產後不停生病,產後抑鬱也非常嚴重。因為疼痛難忍時常崩潰,孩子不好帶,也沒有工作。事發後我覺得必須離婚,又迫於沒有能力獨自撫養孩子忍下來了。之後的每一天都在後悔。為了能夠離婚仍在努力著。
  • 慶幸的是:36 歲才結婚。經過了漫長的自我成長、反省、成為獨立自信的女性。工作上的努力也得到肯定。可以有底氣的選擇自己想要的。
  • 去年十月結婚,現在已經在考慮離婚了。當時爸爸查出癌症轉移,醫生說只有不到一年的時間,我爸在病床上拉著我說希望看到我結婚,處於激動情緒中的我當時覺得為了我爸幹什麼都行,於是一咬牙決定去問剛分手的男友能不能「幫我結個婚」,男友同意了。於是哄我爸高高興興辦了婚禮。全程我都處於一種非常痛苦但又不得不這樣做的情緒中,直到現在終於決定還是要離婚。這件事給我最大的教訓就是:一定不能在情緒激烈的時候做重大決定,因為情緒過去一定會後悔。
  • 一年之內經歷了結婚,離婚,又再婚,只想說:婚姻不是將就湊合的過日子,而是在你覺得快要被生活壓垮時,那雙在背後默默支撐你的眼睛,讓你足以燃起勇氣去應對平凡生活,繼續你的英雄夢想。
  • 有婚前一定要考慮的:性!婚前不好意思談這個,我倆一直沒睡過,結婚三個月才在他硬盤裡發現大量 GV。現已離婚一個月,反思自己最大的錯誤就是在婚前過分靦腆害羞,實為自身性教育的失敗。
  • 我後悔當時只是為了不被拋棄,接受了性的不和諧,在很年輕的年紀,走進婚姻。為了被愛,我總是詢問他人,並把選擇權交給對方,我覺得幼年被寄養的經歷使我只能做出類似的選擇,這是我無能為力的昨天。年輕的我接受了自己的選擇,將錯就錯,與有愛的老公共同經營了一個不錯的家。但如果今天的我重新再來,我要尊重自己身體的感受,心裡的感受。勇敢去愛,去嘗試。我們只能做出某一時刻認為最正確的選擇,所以了解自己,自我成長,自我覺察才是走進婚姻的入場券。先長大,再結婚。
  • 做出結婚決定的時候,腦子裡總是匆匆而重複的想,「先把婚結了再說,先把婚結了再說」。然而離婚之後回頭來看,才發現原來「先把婚結了再說」一定是不對的,它意味著沒有考慮好任何事情,有諸多沒有解決的問題,就把關係往前推進了。最後導致的一定是不成功的婚姻。
  • 特別慶幸在我恐婚經常晚歸時,他只是等我回家,從不問在哪兒、和誰一起,足夠耐心地等我自己想明白。
  • 有後悔,太過相信門當戶對這件事,以為感情很好培養。我在父母常年的「門當戶對」觀念叮囑之下長大,所以在遇見了一個「合適」的人選之後,因為父母的滿意而產生巨大的喜悅感。這感覺只持續到了拍婚紗照的那天,因為發現自己根本擺不出任何浪漫的姿勢,很沮喪,但是在雙方父母期待的注視下,覺得後悔已經來不及了。更糟的是發現他已經很愛我。婚後一年半離婚,只有過一次性生活,是特別安靜的一年半,沒有吵過一次架,但他哭了很多次,我一直活在自責中。唯一慶幸的是因為性格合拍,事業上也依然互相幫助,把彼此當家人。
  • 自己選對了人。自己的家庭條件不錯,原來父母也有意介紹條件更加好的人選。但是婚後丈夫對我的理解與尊重是我在其他地方都感受不到的,我在原生家庭受傷失落不願社交時,丈夫鼓勵我,把我推入社會,幫我尋找工作和社交的機會,雖然我百般不願意,還為此和他吵架,但他說,我知道你的心願,你的能力絕對不是呆在家裡,你要出去,做你喜歡的事情。現在我做到了並且很快樂。
  • 那段時間是我人生的最糟糕時段,家庭學業全在低谷,可他卻向我求婚了,他說不為別的,只因為想陪著我更久,於是認識三個月決定一無所有的閃婚了,到現在快一年,慢慢有了房子,車子,今年一起去美國留學,我真的特別慶幸,當時決定嫁給他,雖然會有吵架,但是我們都不會忘記當時決定在一起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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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覺得,如果有一天我選擇了婚姻,那一定只會是因為愛。此刻我覺得,除了愛,一對伴侶還要溝通很多問題,處事的原則、價值的取向、每一天要度過什麼樣的生活。可能一千個人有一千種對婚姻的看法,不同的人對「什麼是幸福的婚姻」也都有自己的定義,但你得找到那個和你看法大致相近,且願意出於對彼此的愛改變自己的人。

里爾克曾經說過:「我感到結婚並不意味著拆除、推倒所有的界牆,建起一種匆忙的共同生活。在理想的婚姻中,夫妻都委託對方擔任自己孤獨感的衛士,都向對方表達自己必須交給對方的最大信賴。兩個人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倘若兩個人好像在一起了,那麼就是一種約束,一種使一方或雙方失去充分自由和發展可能的'同心同德'。」

所以,我想,可能和人生所有的選擇的一樣,人們在選擇婚姻時,會有必然的「得到」,也伴隨著必然的「失去」。婚姻不是童話的美好結局,它包含了一種客觀的殘忍性:我們都因為這份契約失去了很多可能性。美好的生活不一定只能通過婚姻獲得,婚姻也並不一定適合所有人,但也會有人可以在婚姻中找到人性最美好的證據。

希望所有選擇了婚姻的人都能喜歡和享受婚姻,無論是一時還是一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