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滴滴打車 app 繼 2018 年性侵事件後,又於 2019 年 11 月引起性別歧視風波。為什麼在試營運聲明中,短短一行不到 20 字的加註,會引起輿論撻伐,甚至讓總裁發文道歉?

深夜坐計程車,能有多危險?中國叫車 app「滴滴出行」(也稱滴滴打車、嘀嘀打車、滴滴順風車)近兩年來發生的事件,恰恰驗證了這句話:計程車,還真的蠻危險。

2018 年五月,一名女性乘客在搭乘滴滴順風車時,遭到司機性侵後殺害。同年八月在溫州,又有另一位女性遇害。短短三個月內發生兩起司機性侵事件,讓滴滴順風車決定下架 app 整頓公司內部流程。

經過整頓,滴滴順風車於 2019 年 11 月 6 日發表聲明,宣布已廣納各方意見,將於 11 月底陸續開放部分城市試營運,卻因聲明稿內,一項不到 20 字的備註,引發眾多討論。

11 月 20 日起,我們將陸續在哈爾濱、太原、北京、南通等七個城市上線試營運。試營運期間,首先提供 5:00-23:00(女性 5:00-20:00)、市內(50 公里以內)的順風車平台服務,並不收取信息服務費。


圖片|《觀察者網》

那行「女性 5:00-20:00」,清楚表明滴滴順風車對女性乘車的態度——只要減少使用時間,就能降低女性遇害風險——聲明立刻引發部分網友不滿,認為此舉是限制女性行動,也指出此政策的背後邏輯是:只要受害者不存在,那問題就消失了。

不到幾小時,輿論滿城風雨,滴滴順風車總裁柳青在 11 月 6 日晚間於個人微博上發文表示「我自己作為一個資深女白領,也覺得現在的順風車產品功能對女同學們不太好用」、「懇請大家多給我們一些時間,我們馬上會上線順風車產品功能的評議會,歡迎大家更多的批評與建議」。


圖片|微博截圖

總裁發文後隔日,11 月 7 日,滴滴順風車官方微博便發表了最新聲明,將針對男女用戶的服務時間統一在 5:00-20:00 之間。滴滴順風車的「服務時間之亂」看似平息,最新聲明也看似消弭了「性別不平等」之說。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圖片|微博截圖

讓我們針對試營運辦法與總裁說法來討論背後邏輯。

男女使用時間不一,本身就是種譴責受害者的行為

在滴滴順風車 11 月 6 日發佈的第一版聲明中,明文規定女性用戶的 app 使用時間只限定於 5:00-20:00,整整比男性少了三個小時,這明顯是個「譴責受害者」(Victim Blaming)的行為。因為女性在外頭逗留太久、太晚,所以才讓人起了侵犯或殺害之意,所以只要限制女性活動時間,要她們早點回家,就能保護她們避免受害。

根據心理學家 Melvin Lerner 研究發現,人們之所以會如此譴責受害者,其實與「認為世界是公平公正的」心態有關。當一個普通人遭遇傷害、侵犯時,我們很有可能不再相信這世界很公正——連和我們一樣的普通人都會遇到壞事,這世界哪裡公正?

因此,大腦會傾向認為,一定是受害者做了某些事、說了某些話,才會遇上這些壞事,這世界依然像我們想像中的棒,一切都沒改變。我們為了保護、維持自己對世界的認知,間接忽略了受害者的遇害事實,也忽略了真正的責任歸屬,應該歸咎於施暴者、加害者,而非受害者。

滴滴順風車的初版試營運計畫,就是譴責受害者心態下的產物。


圖片|來源

柳青的發言,證明了不是身為女性,就天生擁有女性意識

而另一方面,滴滴順風車總裁柳青在外界輿論壓力下,搶先在 11 月 6 日當晚於個人微博發表看法,表示「順風車產品功能對女同學們不太好用」。但仔細查看批評聲浪,大家真的是在批評「順風車產品」不好用嗎?

大部分的抗議聲其實是在討論,平台訂下的使用規則,背後邏輯是有「性別不平等」疑慮的。因此我們可以由此處看見,儘管柳青身為一個職場上的資深女性白領階級,也不一定具有「以追求性別平等為目標」的女性意識。

女性要的,從來都不是以「保護為名」的限制自由。女性要的,是社會給予同等的尊重,以及生活空間。

從滴滴順風車事件看回台灣,其實這類「我是為你好才限制你」的事件也層出不窮。過去性別力曾以〈別用「夜歸」恐嚇女孩!談談女人的深夜行走權〉、〈【性別觀察】那一夜,看 A 片的計程車司機〉、〈「為了妳的安全,不准太晚回家」你以為的「愛女」,其實只為服務父權〉等文,從個人經驗、家庭背景各方面討論:

當我們以愛之名侵犯女性自主權、剝奪女性人身自由,這樣的社會,真的擁有足夠的性別平等意識嗎?能落實真正的性別平等嗎?

我們不要女性自由被限制,同時也不希望男性被冠上「一定會侵犯別人」的標籤。我們想要的,是無論任何性別,都能享有一樣的權利與待遇。我們想要的,是真正更公平的世界,而不是幻想中的正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