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租屋,跟談戀愛很像,有時候不愛了但又懶得搬,常常眼巴巴望著別人新裝潢的公寓,高攀不上,再住回小確幸小套房。所以有那些時候,你其實沒有真的喜歡一個人,卻會因為對方的房子很美很高級,而願意在週末跟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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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手機滑到一篇網路文章,在講現在台北租屋有多荒謬的事情。

筆者以一種插科打諢看好戲的語氣細數這些北市怪房,還附上 591 租屋網截來的照片,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一間,是把老公寓一進去那個擺鞋掛雨傘的狹長空間改成一個小房間,原本該是鐵窗的部分被封了起來,角落有點無濟於事地裝了一台獨立冷氣,地板上硬是塞了一個床墊進去,一路推到底。這樣一間房,印象中一個月索價 7000 多台幣。

這種離譜的住屋我自己也在 591 上看過不少,例如整間房子因不明原因全貼滿白色的浴室磁磚,臥房、客廳、廚房、廁所的分界都用便宜的簾子隔出來(對,連廁所部分都是),空間感非常怪異,感覺像電影《發條橘子》會出現的場景,犯了幾條風水大忌已經數不清,覺得住在這裡人要麼開始倒楣要麼發瘋,而且吃飯前必須禁止任何人上廁所,那些簾子應該是擋不住廚衛氣味流通的。

有兩年時間,我也在外租房,親身經歷的光怪陸離也是不少。

我曾經住過捷運文湖線旁邊的公寓,這個「旁邊」真的是字面上的旁邊,我的臥房陽台外面,就是文湖線鐵軌,如果你曾經坐捷運到大直、內湖一帶,極有可能看過我晾在外面的內衣褲。

那間公寓吵到不行,人在室內卻老覺得置身室外,每隔幾分鐘就是捷運轟隆隆駛過的噪音、底下復興北路永遠喇叭車流聲不絕、隔壁棟鄰居上來曬衣服總是聒噪擾人,又老愛往我們這邊偷窺(可能好奇究竟哪種人會租這間破爛的頂樓加蓋)。但問題最大的還不是噪音,而是整體屋齡。這間房子實在是太老,修什麼壞什麼,有人說神給你關一扇門一定會再幫你開一扇窗,但我的神卻讓我壞了熱水器並一定會再讓管線故障。

我曾經寒冬臘月洗冷水澡,因為水電下午來修了晚上又壞掉,我又不能不洗澡,洗到最後悲哀情緒一湧而上,一個人在氣溫九度的簡陋廁所裡流下冰涼的淚來。誰說 Young 就會 Wild and Free,我想大部分人都是 Young and Broke 吧。老公寓不堪使用,無論怎麼清理過沒幾天就又髒掉,那時我在媒體公司工作,常常有品牌贈送的精美禮品,那些在外要價幾千幾百塊、放在展示架上看起來很高級的東西,帶回我家看起來和二手垃圾沒兩樣。

我想如果有人想要消除物慾,只需要來我家一趟,就能頓悟物件定價都是浮雲、價值在於個人眼中的道理。

好不容易撐完了一年租約,我和男友幾乎是倉皇地租下另外一間公寓。現在回想,我和他應該都是性格矛盾的怪人吧,原本就是因為那間房子太破所以想搬走,但我們接下來租的,卻是一間屋齡更老、超過 40 歲、隔壁棟曾經鬧過鬼的老國宅。

會做這個決定有幾個原因:

1. 這間國宅雖然相貌黝黑老舊,但我們租的那一戶內裝卻非常乾淨高級,裡外宛如兩個世界。房東明顯花了一番心思整修過,浴室熱水穩定有力、馬桶沖水乾脆強勁、水泥隔間安靜防噪,除了對街公寓偶爾傳來的夫婦大吵聲外,大致平和安靜。品質如此,夫復何求。

2. 台灣老國宅的格局像迷宮一樣大而複雜,從走廊起點望向整個建築的尾端,幾乎是深不見底,一路看過去都是家家戶戶堆在走廊上的鞋子、雜物、腳踏車,還有人在天花板上拉一根線晾衣服,在照不到日光的地方嘗試種植花草。一種逆境求生的巨大生活感掩面襲來,就像水泥地裂縫長出來的小花,帶點勵志感。對我和男友來說,看起來藏了很多故事的東西,永遠比乾淨亮堂的事物更吸引人。

3. 客廳旁邊的牆上有個按鈕,一按下去,一個小木桌就會從地面緩緩升起,原來是個隱藏的日式暖桌。這個精巧設置實在是太令人驚喜,平日可以圍桌打牌,冬天可以圍坐吃鍋,不租不行。

事後證明,這間公寓雖然看似青面獠牙,卻是我住過最舒服、最滿意的地方。更不用說我家樓下就是一整排夜不眠的夜市,一條街有五間以上的台式早餐店,夏天有傳統刨冰,冬天有羊肉爐薑母鴨,酒足飯飽後走幾步路清醒過來發現自己已經在溫暖的日式暖桌旁,這樣的生活,真是棒。

但住在人口組成複雜的區域還是有些小尷尬,例如我不時會在階梯上發現殘留不明白粉的小夾鏈袋,看到走廊上一排瓦斯爐有點緊張因為讓我聯想到未爆彈,然後有天晚上回家,看見兩個警察一前一後在一門前蟄伏,氣氛緊繃,似乎正準備逮捕某個即將從屋內走出來的人。於是我繞道上樓。

我一直不敢跟我媽說我住在這裡,直到現在事隔兩年才有膽寫出來。租這種房子就像交了一個外表萎靡頹廢,35 歲存款三萬說在搞藝術,脾氣有點陰晴不定的男友。妳看到了他毫無修飾的生命力,洞見了他身上誠實並存的善與惡,又對他怪異中帶著溫柔的性格湧生獵奇的愛意。更重要的是,你知道無論當下陷得再深,其實大格局來看都不關你事,因為妳早知道這段愛情不會持續一輩子。

但說這些,無論說得再多,旁人還是不會懂的。在台北租公寓就是這樣,像一段又一段長長短短的戀情。你可能是屈就著湊合著住下了。明明已經不愛不適合了卻因為習慣了而繼續耗著。總是眼巴巴羨慕別人的三房兩廳,但太高級的你高攀不上,只好降低標準小確幸於小套房。

有的人幸運一點,平常不會有人擅入你家,運氣差一點的,房東老阿嬤每周三五日侵門踏戶來澆花。有時候,你其實不真的愛一個人,卻願意因為對方住得很高級,於是週末和他回家。

為什麼會租一間房子,有時候和為什麼要和某個人交往一樣,很難解釋。但時間會讓悲劇變成喜劇,兩年前和我媽坦白,她應該會直接讓我強行搬家,但兩年後講出來,人終究沒事,再暗黑的故事都會變得有點好笑。租房是這樣,愛情是這樣。

這就是我和台北公寓們的愛與恨,有好有壞,有淒涼有輝煌,但終究是無可取代的生活記憶。

還記得搬離老國宅的最後一晚,散佈整屋的物品全都收拾裝箱,一切光禿禿空蕩蕩的,好像什麼也從來沒留下。我跑到外面的露臺去,往遠處眺望就是星火閃爍的台北河川,耳裡聽見家家戶戶尋常夜晚的電視聲,空氣中還殘留一點晚飯剩下的味道。看著萬家燈火螢螢閃爍,即便我樓下可能住著某個毒販,但一切看起來還是無可救藥地美。

最美的是,搬家前清出來幾大箱的雜物,正愁不知該怎麼丟棄,隔壁深居簡出的老太婆突然現身光天化日,說這些不要的東西,她都要了。

走的時候,瀟灑清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