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無論是作為一個抽象概念、自我認同、生理特徵,都挑戰著我們對於性(sex)、性別(gender)與性向(sexuality)的認識。今年通過同婚法案的台灣,對於同志與同性戀等概念已不如以往陌生。但是,我們對於跨性別夠理解了嗎?

文|張依婷

今年八月,美國知名女性內衣品牌維多利亞的秘密(Victoria’s Secert)首次聘用了跨性別模特兒,造成了時尚界不少轟動。 今年22歲、來自巴西的桑帕伊奧(Valentina Sampaio)有著深邃的五官、修長粗黑的眉毛,甜美的笑容搭配著橄欖色皮膚,看起來與「一般」的「女性」沒有兩樣。 桑帕伊奧的故事一方面象徵著跨性別女性得到資本主義世界的接納,另一方面,她秀氣的樣貌似乎重申了社會對女性外表的規範與期待,讓我們思考所謂性別二元以及刻板印象是否真的被「跨越」了?

「跨性別」,無論是作為一個抽象概念、自我認同、生理特徵,都挑戰著我們對於性(sex)、性別(gender)與性向(sexuality)的認識。今年通過同婚法案的台灣,對於同志與同性戀等概念已不如以往陌生。但是,我們對於跨性別夠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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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 

在《跨性別歷史》這本書中,美國的性別性向史學家Susan Stryker用跨性別(transgender)一詞來指稱不認同自己出生時被指定的生理性別,並且有不同的性別認同與表達形式的人 [1]。雖然「跨性別」一詞過去幾十年來才開始在歐美等國廣泛使用,並在過去十年逐漸在台灣的非主流社會流傳,「跨性別」的現象其實一直存在於台灣的文化中。很少人知道,台灣於 1953 年完成了第一起換性手術,幫助當時與國民黨一起退兵來台的雙性人(intersex)謝尖順「由男變女」,成為台灣第一位「換性人」[2]。

相較於廣義的「跨性別者」(transgender)或是特指經過性別換置手術的「換性人」(transsexual),在台灣我們較常聽到的詞是「變性人」以及帶有貶義的「人妖」。這些詞的歧視與殺傷力來自於它們並沒有給擁有不同性別表現形態的人自主表達的空間,並將他們怪異化、妖魔化。雖然「變」這個本身有轉換、改變的意思,但也有奇異怪誕的意味(例如:「變態」、「變象」),用來形容「變性人」時,好像意指著這樣的存在狀態是稀有怪異的,是令人不舒服的驚異現象。所以比起「變性人」,我更喜歡強調自主動作的「跨性別者」。

Trans-- 這個字根在英文裡有跨越、改變、轉換的意思,例如 transform, transgress, transition,我們一般通譯為「跨」。從中文文字釋義的角度來看,「跨」這個字作為動詞時有「舉步移動」、「越過」、「超出、勝過」之意,作為名詞則指「兩腿之間」(「通「胯」) (註3)。這種舉步越過的動作,強調了跨性別者自主的身體意識與行為,提醒著我們,許多擁有不同的自我性別認知的人走了很遠很久,努力在這個性別規範重重的社會生存著。「跨」,作為兩腿之間,似乎也強勢地逼著我們探問,是否我們兩腿之間的性器,就能單一決定我們的性(sex)與性別(gender)?

性與性別二元

「跨性別」(transgender)與「換性」(transsexual)意義相關,卻不相同: 前者意義較廣泛,用來形容性別認同與表現與生理性別不同的人,後者意義較特定,特指經歷過換性手術的人 ,兩種身份認同都揭露著「性」與「性別」二元的不穩定性。

在許多醫療、教育 、行政以及文化場合,我們沒有特別區分性(sex)與性別(gender)的意義,雖然英文裡有 sex 與 gender 的分別,中文時常把兩者都譯為「性別」。如果有所區分,我們偶爾會把 sex 稱為生理性別,把 gender 稱作社會性別。性與性別時常被混為一談是因為主流社會習慣用生理性器來判定社會性別,並且將二元的性別賦予特定的意義與角色,於是嬰兒時期的我們,在還不能決定自己的性別認同時,已經依照我們是否擁有陽具或是陰道,而被分類為男性、女性,被要求完成社會對所謂「男人」、「女人」的期待。(延伸閱讀「性別角色」:在這個社會上,沒有人是真正「正常」

然而,這樣依照生理性器來二分社會性別是非常奇怪的事情。首先,人的身體是非常多元的組成,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體都有不一樣的生理特徵與構造,為什麼我們單挑陰莖與陰道以及其他的器官(如卵巢、子宮、睪丸)作為判定性別的標準?女性主義者 Monique Wittig 便認為,這樣的做法像是刻意製造單一的準繩來衡量與二分各有特色的身體。一旦規範了哪些器官是為所謂的「性器官」,我們只有一種統一的語言來訴說不同身體的故事,而那語言就是「性」與它的二元[4]。

再來,這樣的做法也認定了性只有兩種,並直接對應了兩種社會性別。對於同時擁有兩種性器官的雙性人(intersex),我們的體制習慣要求他們或是他們的父母選擇其中一種性別,並接受性別重置手術,讓他們能夠像「正常人」一樣在這個二元性別的社會生存。雙性人的存在並不只是一般所理解的染色體或生殖器變異,更重要的是,他們照見了性與性別二元分類法的缺陷。我們有可能有第三種、第四種、第五種或是更多性與性別組合嗎?

「跨越」的可能與「性別(不)流動」 

雖然同是 LGBTQIA (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Queer, Intersex, and Asexual)族群,跨性別者或是雙性人的處境許多時候更難以獲得他人理解,在 LGBTQIA 社群中,也時常被邊緣化。 其實跨性別者的存在不只挑戰了性與性別的二元,也讓我們重新審視所謂「異性戀」、「同性戀」、「男同志」、「女同志」等分類。

我想起我的朋友Z原本自認是男同志,有一天他告訴我他認為自己是跨性別者,因為他無法接納自己作為「男生」這件事情。選則跨性別,不代表Z想要成為「女生」,而是離開自己原本的社會性別身份,在自己的表現與認同上做出二元以外的選擇。Z改了一個較中性的名字,給我看他新買的圖樣繽紛的衣服,也告訴我:「我覺得我現在不是大家一般認為的『男同志』,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像一個女生一樣喜歡男生,但我也不是真的『女生』。其實有了不同的性別認同後,我最近竟然開始跟女生約會,連我自己都很驚訝......。」另外一位朋友M原本自認為是女同志,過去十年來認為自己是男性,開始看跨性別諮商,平常也將自己當作一個男人一樣生活。M 的跨性別傾向並無法在他的女同志朋友圈得到諒解,朋友們問:「當女同不好嗎?你為什麼會想要當異男啊?!」

無論是「跨性別」、「換性者」、「雙性人」或是意指同性戀的「男同」、「女同」,這些身份的界定其實都應該被擴充與深化,而不是用統一的標準(例如性器官、性徵、戀愛對象等)來規範這些身份的表現形態。畢竟,狹隘的規範與刻板印象最終只是複製主流社會的權力壓迫,並沒有達到真正的多元與接納。

同場加映:打破刻板印象:男人女人,勇敢拒絕不平等標籤

最後,讓我們回到巴西籍跨性別模特爾桑帕伊奧的故事吧!有人說,像桑帕伊奧這樣的存在,證明性別是流動的。也就是說,所謂「性」、「性別」、「性向」的歸類,都是人們創造的規範,純粹是無法真實呼應我們身體感受的「論述」。也有人說,桑帕伊奧雖然改變了性別,卻得努力地表現出她女人味的模樣,以符合時尚界對於女模特兒的期待,而這樣的跨性別者即使「換性」了,最終也只是強化了性別二元與刻板印象。究竟性別流動(gender fluidity)是否成立 ?「跨性別者」或是「換性人」究竟跨越了什麼?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不一定要有立即的解答。畢竟,許多時候一個斬釘截鐵的答案可能暴力地消滅了不同的聲音,或是造成少數群體之間對立。我想起著名的跨(換)性別學者 Jack Halberstem 在討論「換性人」(transexual)時曾經寫道:「雖然許多換性人透過手術成功轉換性別,脫離了性別模糊的地帶,但也有許多手術後的跨性別女性在中間地帶遊走,還是無法成為女人;許多能完全作為女人的跨性別者,在脫下衣服以後,呈現的卻是模稜兩可的身體;有些換性者無法負擔所有換性手術所需的醫療費用,只得用他們現有的身體繼續過活。」[5]

Halberstem 固然看見性別轉換的可能,但也提醒我們性別並不如我們所想地流動,或者應該說:「性別流動 」本身並不是全能的解答, 許多跨性別者或是接受過手術的換性人可能因為經濟、技術與社會壓力等因素,無法成為他們想成為的樣子。且性別多元在不同時空、文化、個人情境下有不同的呈現方式, 我們無法單用「性別流動」來解答所有跨性別相關的議題。我們必須去了解個人選擇和不同時空所造成的狀態與特殊性,並嘗試理解為什麼許多換性人在跨越性別分界的同時,卻得努力達成社會對性別的特定期待。

也許,跨性別者有沒有可能「跨越」並不是最核心的問題。也只有了解不同時空、文化情界下造就的個人選擇,並不去急著分類與規範,不去用我們有限的知識暴力地為我們不了解的行為表現命名──也只有如此,我們才能開始對性與性別多元有更寬廣的想像。

並不是只有跨性別者才需要「跨越」。畢竟,跨越狹隘的性、性別、性向分類,體貼多元性別認同的人,是整個社會共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