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親和我們之間的關係,不僅僅影響了童年的歷程,也在未來的關係中種下模仿的種子。與你分享四種關係類型,並深入探討「不安全依戀者」該如何從原生家庭中,找到扭轉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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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的文章中,我們曾經談過童年對我們的影響。而在今天的文章中,我們將會詳細分析我們的主要照養者(Primary Care Taker)和我們之間的關係。必須強調的是,雖然傳統性別角色默認孩子的主要照養者為母親,但其實,完全也可以由父親承擔這個角色,有時也會是隔代老人或保姆。

四種不健康的親子關係類型

以下是四種不健康的親子關係類型,有時,幾種類型也可能同時出現在一段關係中。

1. 「密友」型(Bosom Buddies)

父母想要做孩子最好的朋友。這段親子關係整體是溫暖、親密的,爸爸媽媽總是為自己能夠隨時給孩子以支持和建議而驕傲,雙方的交流也是坦誠、開放而真實的——直到孩子到了一定年紀,開始想要建立關係的邊界,就會使雙方都感受到威脅。這時,由於父母已經在孩子的生活中陷得太深,往往很難抽身。

2. 上下級(Boss and Subordinate)

這樣的父母是頑固、嚴厲和缺乏同情心的。他們想要統治和控制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永遠都在提出需求、想法,要求孩子遵從自己制定的規則,像符合自己期待的那樣去生活。研究表示,比起不專制的父母來說,專制的父母更容易因為孩子的行為表現而感到被羞辱,更容易發怒和缺少同情。

孩子(特別是在年紀較小時)容易為了避免衝突,不想讓父母不滿意,從而選擇順從,但一定會暗暗地感到憤恨、羞恥;也有的孩子會做出反抗——有可能是以強烈的方式,也可能只是消極的抵抗。另一方面,他們習慣了順從他人的指令。因此當他們一旦成長起來,需要和父母分離、獨立地做出決定時,就會變得很緊張。

3. 對手(Rivals)

父母把孩子視為自己的競爭對手,或者說是一種威脅,她始終認為和自己的孩子處於競爭關係中。由於他們並不能將彼此視為完全獨立的人,也不能允許對方只是單純地做自己,這樣的的關係多見於同性別中親子關係中。他們往往懷著對彼此的嫉妒,會和對方比較誰外形更好、更聰明或者更成功,雖然這樣的競爭往往是在看似輕松的氛圍中進行的。

4. 角色互換(Role Reversal)

在這樣的關係中,父母要求孩子反過來給予他們支持和鼓勵,卻並不覺得孩子也需要同樣的付出和關心。因此,孩子很容易有被遺棄、被忽視、被利用的感覺,會認為自己只應該付出和犧牲、為他人著想、滿足他人的需求和喜好,也容易形成低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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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的一項研究認為,這種關係和 「混亂型依戀」(Disorganized Attachment)有關,即嬰兒和父母之間的依戀模式並不安全。此外 2005 年的一項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如果一個人在自己幼年的原生家庭中,和父母關係處於角色互換狀態,那麼在自己成為父母後,也容易和自己的孩子角色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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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經歷過這樣的對待嗎?

以下 7 個常見的父母的不良行為模式容易造成孩子的不安全依戀模式。這些行為模式有一個共同點:父母往往缺乏關懷、同理心,容易使孩子的自我認知扭曲,缺乏自信,從小便覺得自己是「不重要的」、「不被愛的」。

1. 輕視(dismissive)

「當我做出本以為會讓他驕傲的成績時,他總是會忽視這一切;而當他問我餓不餓時,我已經說了不餓,他卻還是把食物放在我面前,好像完全沒有聽到一樣。他也會問我想穿什麼衣服,周末想去哪玩,但僅僅是問問而已,因為不管我怎麼回答,他早就替我安排好了。他從來不會關心我在想什麼,有什麼感受。」

這是一個典型的受父母輕視的案例。在長期受漠視的環境下成長,孩子容易懷疑自己的情感需求是否正當。他們往往會問自己:「我哪裡不好?為什麼我的爸爸/媽媽並不關心我 / 愛我?」進而用一些條件去要求自己,比如,「如果我每一科都拿 A,爸爸/媽媽自然就會愛我了。」當這樣的努力無濟於事時,他們會陷入越來越深刻、痛苦的自我懷疑。

2. 控制(controlling)

控制其實是另一種漠視,雖然是以完全不同的形式表現出來。事實上,那些喜歡控制的父母並不會比漠視的父母給予自己的孩子以更多的承認。 父母們會從細節上控制孩子的生活,不認可孩子的選擇,同樣使孩子發展出不安全感和無助感。這樣的父母常常會說「我這都是為你好」,以此來掩蓋他們在對孩子實施控制的本質。這樣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往往會在父母身邊時渴望擺脫、痛不欲生,離開父母的指導後又變得不知所措、陷入掙扎。

3. 缺失(unavailable)

「我的爸爸/媽媽並不刻薄,但我一直都覺得她離我很遠,我們之間並不存在真正的情感聯繫。」

大多數孩子天生是願意親近、依靠父母的,但情感缺失的父母,會在孩子試圖接近自己時退縮。在行為上,可以表現為缺少身體接觸(比如擁抱、安撫等),也可以是對於嬰兒的哭泣、情感表現毫無反應;當然也可能是字面意思上的遺棄,比如,在孩子很小時便選擇離婚、離開家庭,在孩子的成長中角色缺失。

這些都會使孩子在情感上變得飢渴,產生近乎絕望的渴求。幸運的孩子會擁有另一個負責任的家庭成員,比如父親、祖父、伯母,有些可以發展出健全的情感,有些則不行。這樣的孩子在成人依戀類型中,有可能會過於依賴他人,需要持續地從戀人、朋友那裡獲得保證和確認,也可能會格外迴避親密關係,用「完全杜絕渴望」的方式來避免失望。

4. 捲入(enmeshed)

與控制型的特質有關,有一種類型的父母不承認親子之間有任何邊界存在。他們往往認為自己的幸福 / 成功與孩子的成就直接相關。在一段安全的關係中,嬰兒可以爬出父母的臂彎,當成長為青少年時,他們也是會被傾聽和尊重的;但在捲入式的關係中,邊界、尊重、自由這樣的字眼都是不存在的。

5. 好鬥(Combative)

通常情況下,好鬥的父母並不承認他們自己是這樣,而且在他人面前他們也並不這樣,只有在對待自己的孩子時,才會吹毛求疵,採取高壓攻勢,極盡辱罵之能事,對孩子進行言語和情感上的雙重虐待,只為能夠「贏」得優勢。他們往往認為自己擁有特權:不僅為孩子創造了一個世界,也擁有解釋這個世界的權利。因此,他們還會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必要的,是為了糾正孩子所犯的錯誤。

6. 不可靠(unreliable)

「當我追溯自己不自信的根源時,我找到了父母那裡。她是如此難以捉摸,可能某一天大發雷霆、嚴加批評,轉眼間(沒有任何契機地),他又笑逐顏開,對我過分關心。我總猜想,是不是我做了什麼事,才導致他變來變去。」

這也許是孩子在與父母相處中最難應對的一種模式,因為孩子永遠也不知道「好爸爸/媽媽」和「壞爸爸/媽媽」分別應該如何表現。對於一個孩子來說,她在現實世界中對於精神層面的「關係」的概念經常基於和自己父母的聯結,所以他們往往會把「關係」看做是危險的、不確定的、不安全的。

7. 自我中心(Self-involved)

這樣的父母往往是自戀者,她把孩子看作自己的一部分延展和附屬品。她並不像那些過度捲入的父母一樣,將生活的重心都放在孩子身上,而是小心翼翼地維護著自己的形象,孩子也是她塑造自身形象的一部分。她從來都缺乏同情心,但卻非常在意他人對自己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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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在外人眼裡他們也的確是光鮮亮麗的、富有吸引力的,擁有很高的才能和職業成就,而他們的孩子則會倍感孤獨和困惑。

這些行為可能造成孩子缺乏自信、不能信任別人、建立不好邊界、無法對自己進行準確評價、迴避親密、過分敏感、或者找一個和自己的有問題的父母相像的伴侶。報告還顯示,在功能失調的親子關係中成長的孩子,抑鬱症、進食障礙的發病率都會相應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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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選擇家庭,但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需要獨立,與自己的父母「分離」。這種分離是痛苦的,不僅僅是距離的遠近,而是脫離情感上的糾結。如果你覺得今天的文章讓你很有共鳴,首先你要意識到,現在的你已經不再是過去那個無助、沒有力量、離開父母就會死去的小孩子了。你的環境其實已經發生了變化,你不是走投無路的,也不是別無選擇的。這種對於「可能性」和「力量」的意識,是你以及整個家庭發生變化的前提。

當然,如果你還處於因為家庭抑鬱、窒息的階段,也不要過於逼迫自己。承認自己的不幸。人生是生而不公平的,沒有那麼幸運的你,首先要承認自己的不幸。給自己時間和空間去為自己感到悲哀。充分的釋放之後,你才有可能走出去。

請堅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