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會打我,上禮拜我才掉了一顆牙齒。」小咪說。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當遇到家庭暴力,律師建議你可以就這三步驟自我保護。

小咪從一進門開始到坐定都低著頭,眼眶紅紅的、眼神不敢跟律師直視,手還在微微顫抖。

「他會打我,上禮拜我才掉了一顆牙齒。」小咪用很微弱的聲音說,小咪跟老公在婚後生了一個女兒,但老公情緒起伏很大,有時跟小咪及女兒互動良好、可以一起聊天甚至嘻笑玩樂,有時又會突然因為小事辱罵小咪「母豬阿?」、「臭女人」,甚至動手推打小咪、掐小咪的脖子,老公也會隨時監控小咪,禁止小咪單獨出門,很多很多次,小咪都想帶著女兒逃出家門,但老公卻又會在事發不久後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求小咪原諒,告訴小咪自己不會再犯。

同場加映:「殺了你是因為我愛你」多少家暴,正以愛之名

「我是不是很傻,一直相信他會改變?」小咪流下眼淚,「律師,為了女兒,我需要你的幫助,我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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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10 律師告訴你,碰到家庭暴力要怎麼辦

【什麼是家庭暴力?】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家庭成員」的範圍比較廣,除了夫妻、同居人、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四等親以內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也包含「曾經」有過這些關係的人,例如前夫前妻、前同居人之間。

【哪些行為屬於「不法侵害行為」?】

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種類型:

  1. 身體上:如身體上的攻擊,打、捶、抓、咬、掐等等暴力舉動,以及遺棄、強迫或引誘為不當的行為、性侵害等等不法侵害人身的行為。
  2. 精神上:騷擾、謾罵、恐嚇威脅、言語暴力、監控、竊聽、不實指控,甚至強迫觀看不當之內容(如暴力血腥影片、猥褻影片)等等均屬之。
  3. 經濟上:不給生活費、強迫借貸、強迫簽本票等等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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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行為以外,「不做該做的事」也可能會構成家庭暴力,例如:不餵養小孩或父母,不幫小孩或洗澡更衣、不協助家人就醫等等情形。

小咪的老公對小咪大吼大罵的行為以及監控的行為,是精神上的不法侵害;動手推打小咪及掐小咪的行為,都是身體上的侵害行為,這些行為都是家庭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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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謹記步驟一二三】

第一步:撥打 113 或 110!

如果無法確認對方的行為是不是構成家暴或其他違法的情形,可以撥打113或110或撥打各縣市家暴防治中心電話諮詢。

一旦發現對方有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可能或傾向,例如:情緒開始不穩定、說話聲音開始變大、開始摔東西、拿東西準備攻擊或已經開始實施家庭暴力,一定要撥打 113 或 110 通報,讓專業人員或警察機關介入,確保您的安全,也能制止對方不當的行為,如果家暴情形非常嚴重,相關單位也會視情形協助處理您與小孩的安置問題。

如果只是走過路過看見或聽見家暴,到底要不要通報?要。通報只是一個讓相關單位可以介入及了解狀況的程序,家暴的受害人在受暴的情況下根本沒有辦法保護自己或打電話,如果可以,適時的通報113及110,絕對有助於防止傷害的擴大,避免悲劇的發生。

第二步:及時就醫並保全證據

如果發生家庭暴力事件的同時,受害人的狀況允許(例如有其他親友陪同),或在在通報113或110之後,警察或相關單位人員已經到場了解及關心狀況,當事人暫時可以不必擔心人身安危的問題,可以以錄音或錄影的方式記錄對方的言行舉止以及家暴現場的狀況(如亂摔、亂丟東西的現場)。

如果有身體上的家庭暴力行為,一定要及時就醫治療,並請醫院開立案驗傷單,詳細載明受傷之情況。

及時保全以上證據,才能向警察等相關單位說明家庭暴力的情況,讓相關單位評估如何提供您必要的協助,也有利於保護令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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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向法院聲請或請警察局協助聲請保護令

對於對方的不法侵害行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避免侵害的行為再次發生,相關單位接到通報,也會視情形協助您聲請家暴令,如果不知道要怎麼聲請,可以直接到法院、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或警察局請求協助,也可以先撥打 113 詢問。

律師勸世相談室:忍一時絕不會風平浪靜

家庭暴力最令人擔心之處,除了會直接造成受害人的傷害甚至生命危險,還有「暴力會複製」的情形,如果不能妥善處理加害人的情緒控管及暴力行為,或未能輔導或協助受害人處理家暴的創傷,家暴的受害人很可能會成為加害人,複製家庭暴力的行為。

容忍家庭暴力,不只會讓自己及家人身處於危險之中,也可能讓自己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受到創傷,甚至學習到以暴力處理問題,而加害人更不會因為受害人的容忍停止施暴,反而可能變本加厲。所以,勇於尋求協助,才能防止暴力再度發生,真的沒有什麼比平安健康更重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