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對我意義重大,勝於求學本身。我十四歲就離開東部家鄉,到如今,我在外地生活遠超過家鄉。旅行對我來說,是離開軌道;地球不能夠離開繞行太陽的軌道,但我們能。我們能透過旅行找到有別於日常生活裡的感動。

我很早就開始獨自旅行。

我對旅行的最簡單定義是離開家,到某一地方,獨自生活一些日子,不只是走走逛逛,到風景區拍照。

一個習慣旅行的人終會發現,那些被推薦過的景點,往往是最缺乏當地日常生活色彩的地方,其實沒去也不是太可惜,看到的東西,通常不會比樣板明信片美麗。那些「宣傳照」,不管多美,不會讓心呼吸。

景點很像我們平時習慣用的老掉牙成語,雖然形容的是「大家都覺得對」的共同經驗,但一講再講,就變成了無新意的老生常談,我們對它麻痺到全然忘卻了它本來的意義。太習慣的東西,抹滅了我們感覺中細緻的可能。


圖片|吳淡如臉書粉絲專頁

旅行,我也會到觀光區,但是,不只到觀光區。

每次看到那些興高采烈跟著某個代表特定觀光區的碑銘合照的人們,我總忍不住微笑,想著:「證明自己曾經到過某些地方,到底有什麼特別的意義?」除了展示和炫耀之外,他們可在意自己走了那麼遠,還為了一些別的什麼東西?

走了那麼遠,若跟著熟悉的人,談著其實不必走那麼遠就可以聊的事情、堅持固有的味覺、吃著其實和自己家鄉裡差不多的口味,最後得出一個跟古人差不多的結論:,「還是家鄉好?」

那麼,其實不必旅行。

旅行的意義,對我來說是離開軌道;地球不能夠離開繞行太陽的軌道,但我們能。

候鳥為了求生,遵照著某種近乎神秘的雷達春去冬來,只能沿著它祖先的命定軌道飛行,不能夠更改途徑,但我們能。身為人,只有一個特別可愛的權利:我們有權更改生活的方式,謀生的地點,只要我們想要。

那是我永遠不想放棄的權利。

旅行對我意義重大,勝於求學本身。我十四歲就離開東部家鄉,到如今,我在外地生活遠超過家鄉。我習慣異地,沒有什麼鮭魚概念,覺得人老了一定就要回到家鄉才是完美人生。甚至,我不怎麼喜歡家鄉的陰雨連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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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的家鄉一年曾經下過兩百天的雨。這種逃不了的潮溼感使我熱愛陽光。

我最喜歡的只是家鄉的壯濶太平洋。成長在魚市場旁邊的我從來沒有愛過河鮮,對海鮮的新鮮度也非常敏感。家鄉對我的影響,讓我變成一個「被天然食材寵壞了的鄉下孩子」,到現在我還是堅持只要開伙還是到傳統市場買菜,總覺得超級市場裡賣的用塑膠袋或真空裝、罐裝的東西跟寵物食品是類似的意思。


圖片|來源

現代父母都捨不得讓孩子離家,感謝我父母的放手。但說實在,十四歲,不太多的生活費,一個人到大都市念書,對我充滿意義。它讓我學會三件事。

一,為了活下去,你沒有權利成為生活低能症者。

二,為了活下去,你必須懂得如何跟外在的世界保持和諧關係。保持和諧,但又不要完全被外在環境左右,的確是一門生活的藝術。這一點,少小離家的孩子容易學。父母的影響力在孩子離家生活的那一剎那減到最低,讓孩子可以好好自我覺醒,不受干擾的思考自己到底是誰?並且維持一種對生活的警覺。

三,學會量入為出。我很早就明白,不能夠不留明天的飯錢,不可以為了今天的欲望,讓明天的自己餓肚子。

我沒有太懷念當時除了升學主義就是教條主義的保守學校,也覺得高中苦念的那些書其實只是把初中再學一次,耗費了青春的黃金時間在許多死背的學問跟死板的愚蠢規定裡。但我仍然覺得,少小離家,仍是我一生至美關鍵。

離家後,生活變成了一連串的小小冒險,而選擇變成了旅行者必須具有的判斷力,我必須喜歡上我選擇的生活。

及早獨立應對生活讓我沒有那麼畏懼未知,也不害怕不確定,反而偏愛帶著好奇心和勇氣來看:「如果我選擇的道路和其他人不一樣,那麼,是不是我會看到不一樣的風景?」

越早獨立生活的人,越早成為人生的旅行者。

我當過好些年的旅遊編輯和記者。我對於出差樂此不疲,到了機場,眉頭揚起,心裡舒坦,開始感覺到心臟有新的血流注入⋯⋯到現在還是一樣,我曾經一個月搭二十二趟飛機,是的,有點累,但仍然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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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了旅遊記者的工作,我更愛上自己選擇的旅行。十年前,我刻意把事業投資慢慢轉向海外。我是個怕重覆的人,旅行,如果光是吃和玩,也常讓我覺得空白。我參加過一兩次歐洲米其林之旅,每一頓都是美食美酒,大概到了第三天,過度豐盛的食物對我就不再是恩賜,而是負擔,能夠做一點別的事,增加了觀察的樂趣,使旅行更添精彩度。

我希望的旅行,不只是比較美好的吃喝拉撒睡而已。

我在找的是一些不一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