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不要和前任復合?」、「分手後只能當砲友了嗎?」、「復合了會有好結局嗎?」、「我想和對方再試一次,可以不知道該怎麼做⋯⋯」,如果你也有過這樣的煩惱,邀請你一起用心理學的客觀分析與了解,「分手」與「復合」是怎麼一回事?

公號 ID:knowyourself2015
公號簡介: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會喜歡的泛心理學。

前兩天,編輯部就「是否會吃『回頭草』」這個問題展開了一場小小的討論。

縮飛、羅勒和我斬釘截鐵地表示:「復合是不可能復合的,分手就是永別」。以夏超哥哥為代表的其他小伙伴們,則表示如果感情猶在,復合和開始一段全新的關係沒有差別,是一個可以考慮的選項。

且不論我們對這件事的態度是怎樣的,「復合」可以說是我們後台來信中最常出現的詞之一了:

「我要不要和前任復合?」

「該不該和前任復合?」

「復合了會有好結局嗎?」

「我想和對方再試一次,可以不知道該怎麼做⋯⋯」

如果你也還對那個愛過的人魂牽夢縈,並且不知道該怎樣重新開始的話,希望今天關於復合的討論能夠給你一些啟發。

復合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同分手一樣,復合是一種關係的轉變。在進行相關研究時,心理學家們將其限定為「正式分開後正式重新在一起」的關係(Halpern-Meekin, Giordano, & Longmore, 2013)。

Halpern-Meekin 等人認為,分手後轉變為「僅有性的關係」(炮友),或是關係中只有一方一廂情願認定彼此仍在一起的,都不能算作「復合」。分手或許只需要一個人點頭,但復合卻和當初在一起一樣,要求兩個人的知情同意。

復合並不是一件罕見的事情。調查結果顯示,有 45% 的人都曾在分手後與前任復合過(Halpern-Meekin, et al., 2013),而有過復合的想法的人,更是超過了 70%——大多數的人,都至少在某一個時刻考慮過與前任復合這件事。

從我們收到的相關來信來看,對於復合這件事,人們或許還抱有一些迷思:

迷思 1:破鏡是難以重圓的

事實上,眾多研究發現,分手後再在一起的關係是否能夠穩定和長久,主要還是取決於兩個人在關係中的投入和經營,而並不是兩人是否經歷過「分手——復合」這個過程。那些經歷過「分手——復合」的情侶,對關係的平均滿意度也並沒有顯著低於那些從來沒有分手過的情侶(Dailey, Rossetto, Pfiester, & Surra, 2009; Dailey, Middleton, & Green, 2012 ; Halpern-Meekin, et al., 2013)。

的確,分開造成的傷害和不信任,的確可能會在復合初期對關係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但之後的路要如何走,能不能走下去,還是要看兩個人的努力及承諾程度。

迷思 2:復合只會在特定的階段發生

在關係中,與「分手」相關的狀態可以大致被劃分為 3 種(DiDonato, 2016):

  1. 分手後不久就復合

  2. 分手後,始終保持著某種聯繫(可能是熟人或普通朋友關係,也可能是炮友關係等等)

  3. 分手後斷絕聯繫,不相往來,也可能各自有了新的伴侶。

而復合,不僅會發生在第一種狀態中,也有可能發生在多年之後,而在此期間你們可能默契地互不聯繫(狀態 3),也可能一直以情侶以外的身份相處著(狀態 2) 。因此,人們並不會理智地選擇在某一個特定的節點復合。而如果兩個人真的要再在一起,也不存在著「過了某個階段,就不可能復合了」這樣的說法。

迷思 3:復合只有成功和失敗兩種結局

Dailey 等人(2012)的研究發現,分手後再在一起的關係,除了會邁向持久的穩定或第二次徹底的決裂以外,還有一些人會進入一種「分手——復合」的死循環(on-off cycling)——在復合了之後又分開,分開了之後再復合,反反覆覆、分分合合。

研究者們認為,這種死循環主要是人們內心的矛盾感(ambivalence)所導致的。比如,當復合後的關係讓人們較為滿意,但同時自己又有可選擇的其他對象時;或者是當人們對復合後的關係投入了很多,然而彼此之間仍有難以解決的衝突時,便容易讓他們產生一種「在一起時想分開,分開了又想在一起」的感覺。這也是因為,曾經有過分開的經歷,會讓「分開」這個選項出現得更加自然而然。

Dailey 還發現,有一些人特別容易陷入這種循環。比如,那種總是把「分手」當作解決問題的方式的人——「一言不合就分手」;但這往往只是一種對關係中問題和矛盾的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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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人們更容易選擇復合?

1. 分手的方式或理由是模糊的

相比起直截了當,且理由明確的分手,若是分手的方式(eg 不告而別的「鬼魂式」分手)或理由(eg「我們不合適」,但並不具體說是哪裡不合適)是含糊、不明確的,人們很難有一種真實的「完結感」。他們不知道這段關係究竟為什麼結束了,甚至可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被分手」了。

我們在《你有沒有一件未竟之事》一文中曾經詳細討論過,這種「未完結」的感覺,會讓人對一件事、一個人尤其念念不忘,甚至對其的記憶都會變得更深刻。除此之外,這種伴隨著不甘、疑惑和遺憾的未竟之事,會勾起人們追求完整的本能,讓人們幾乎不可控制地想要去把這件事接著完成。

2. 分手的理由不是因為觸碰到了deal breaker(一定會讓你終止關係的因素)

人們是否會選擇和前任復合,還有一個常見的標準,那就是分手是否是因為觸碰到了兩個人、或者是其中一方的底線。

當兩個人是因為一些更加瑣碎的、情緒性的,以及現實層面的原因分手時,重新走到一起的可能性會更大。這是因為一方面,這些問題更有可能是有明確解決方法的;另一方面,分手本身也提供了反思的契機和動力,當人們自認為找到了導致雙方分開的根本原因、以及解決方法時,就會希望彼此能夠重新開始,解決上一次未能成功解決的問題(Bevan, Cameron, & Dillow, 2003; Collins, 2016)。

3. 當兩個人曾經生活有大量交集時

我們曾在過去的文章中提到過,在一段長期穩定的關係中,雙方會逐漸形成一套共同的「交互認知系統」(Harries, Barnier, Sutton, & Keil, 2014)。這意味著,你們的記憶是互相補充的,你們對自我的認識也有一部分是來自於對方的,你們形成了彼此間默契的思維和相處模式——我們通過這個共同的系統看待世界和自己。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在分手時會產生一種「失去了一部分的自己」的感覺。

而交互認知系統的提出者還認為,兩個人之間生活的交集越多、越豐富,留下的更多記憶越多,這種「失去一部分自己」的感覺就越是讓人難以接受,人們會因此產生強烈地、想要找回這一部分自己的衝動。

舉個例子,長期異地戀的情侶分手後可能就不如那些朝夕相處的同居情侶分手後復合的可能性高,因為他們生活中對方的影子還不足以多到讓他們產生巨大的喪失感,他們也相對能更快地適應沒有對方的生活。相對的,一個人在另一個人的生活中滲透得越廣、越深,這一部分的抽離就越會引起人們的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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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絕不吃回頭草的,又是哪些人

1. 自戀水平較高的人

我們常常說的「自尊心太強」,指的可能就是那些自尊水平超過了平均的、有一些自戀特質的人。當然,他們不一定能夠意識到自己是自戀的,甚至可能覺得自己很自卑。在過去關於自戀的文章中我們也曾提到,自戀分為沮喪型自戀和膨脹型自戀(Kohut, 2013)。

當自戀者是被分手的一方時,除了失戀都會有的悲傷以外,他們更會體會到強烈的羞恥感和憤怒感,並把這種負面的情感體驗轉化為對對方的感受——他們很容易(至少在一段時間內)對前任抱有一種憎惡的情感。因為分手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絕對的拒絕和否定,是對「我」整個人的拒絕,也是對「我」的全部價值的否定。

「自尊心太強」的自戀者們,內心是十分脆弱的。他們需要藉由討厭對方、怪罪對方,並絕不吃回頭草,來獲得一種內心的平衡。

2. 相信人格是不可變的人

在 Schumann 和 Dweck(2014)的研究中,將人們對於人格的信念分成了兩種:相信人格是可變的 vs 相信人格是固定的。

在實驗中,79 名參與者先回答一份問卷,問卷上同時有「人格不變」與「人格可變」的陳述,比如「人們無法真的改變自己的人格,有些人就是有好的人格,而有些人則沒有」,或者「誰都可以改變他們的人格」,他們被要求回答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這些陳述,並以此來區分他們是相信「人格不變」還是「人格可變」的人。

那些相信人格是固定不變的人,會傾向於認為一個人是不太可能發生什麼大的改變的,不論發生什麼。他們相信,人的行為會顯示出他們的本質,所以如果他們犯了錯、並且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意味著他們會告訴別人自己是個糟糕的人,同時堅信這點是不會發生改變的。當然,他們看待別人也是如此。

因此,不相信人格可塑性的人,在分手後會更傾向於認為兩個人在本質上是不適合的,且相信這點是兩人無能為力改變的。即便是再在一起,也幾乎可以預見會是同樣的結局。

3. 更理性的人

那些在生活中更加理智、冷靜,在做決定和解決問題時也更傾向於理性和邏輯分析的人,通常也有良好的情緒管理能力(Webb, 2012)。他們不太會因為一時衝動而「激情分手」,當他們做出分開的決定時,必然是經過了慎重的思考和斟酌,而這也意味著他們不會輕易地改變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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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和前任復合,該怎麼做?

在正式作出復合的嘗試之前,你需要先提前思考四個問題(Bockaorva, 2016):

1. 你們為什麼分手?

就像上文中提到的,你在決定復合前應該要想清楚,你們到底為什麼分開。比如是不是因為觸碰到了你的 deal breaker,以及對你而言這個問題是不是能夠被修補/解決的。

比如,因為距離、和父母溝通不暢導致的分手,與觸犯了你或對方的底線(eg 出軌),或是一些極其「有毒」的行為(toxic behaviors),比如肢體暴力,應該是非常不同的。

尤其是,當你在那段關係中受到了來自對方的嚴重的情感操控(點此查看),因而變得懷疑自己,或是覺得自己是沒有價值的,那麼你可能需要慎重考慮復合這個選項,不論對方表現得多麼誠懇。

如果問題是可以被解決的,比如對方不夠照顧你的感受,或是你不能體諒對方的壓力,那麼需要考慮的是,這個問題將如何被解決?你們誰要做出改變?或是都需要改變?

如果問題有解決的可能,但沒有人願意做出讓步;或是根本無法解決,那麼你們極有可能在復合之後再度因為同樣的問題分開,而這對於雙方而言無疑是一種二次傷害。

2. 你為什麼要復合?

如果你想回到這段關係僅僅是因為一些外在的原因,比如你的伴侶是你的部分經濟來源,會給你提供社會資源上的幫助,等等,都不太可能會讓你發自內心的從這段關係中感受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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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如果你想要復合是因為你在情感上極度依賴你的伴侶,比如沒有對方就覺得一天無法度過,或者你只是陷入一種沒有伴侶的孤獨(而這份孤獨並不一定是這個特定的人才能填補),那或許復合對你而言也不會是一個很好的選項。

只有當你想要回去不是因為被純粹的物質捆綁,也不是因為被情感綁架——不願面對分手的痛苦,習慣了有人陪伴,想證明自己,想報復對方等等,而是因為意識到自己依然愛著對方,並且確保你們都有信心和決心,為對方提供一段相互的、積極的關係的時候,你們才更有可能找到重溫舊夢的那條路。

3. 你是否真的願意為此投入時間和精力?

只有當你真正下定決心致力於做出必要的改變,重建有價值的關係時,才應該考慮重新與前任在一起。這意味著,你要發現並討論你們之前沒有走下去的原因,並且通過提升自己在關係中應對矛盾、經營、溝通等技能來改進這段關係。為此,你可能甚至需要尋求一些專業的幫助。

要記得,若是把磚塊從過去的關係帶到新的關係中,你只會建造同一棟房子。復合絕不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它比建立一段全新的關係更需要努力和堅持。

4. 對方和你達成共識了嗎?

雖然你可能完全有動力去重建你們的關係,並且相信你們能夠使它重生,但如果你的前任並沒有完全致力於修復你們的關係,那麼你們可能依然很難走下去。在投入到復合這件事之前,你們需要真誠地討論彼此的想法、感受、願望,對方重建關係的意願,以及重新審視這段關係對對方而言意味著什麼。

如果經過認真的思考和判斷,你對這四個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以下還有一些具體的方法:

① 分手後先給自己留給足夠的時間和空間

在這期間,最好是能夠斷絕與對方的聯繫。喪失後的不適應與復合的衝動是十分普遍的,就算丟失掉平常會用的東西我們也感到失落和不習慣,更不用說失去了一個曾和自己那麼親密的人了。但,選擇復合需要建立在你已經足夠冷靜,且能夠獨處、照顧好自己的基礎上。

② 重建聯繫、吸引力和信任

在認真的思考和準備後,你可以嘗試著逐漸恢復聯繫,邀約見面(注意要循序漸進)。聊天和見面時,你應該讓對方發現你的改變。如此一來,一方面對方能夠感受到你不一樣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對方可能也願意試著相信改變是可能發生的。

同時,你也可以使用一些特定的技巧幫助重建聯繫和吸引力,比如不要操之過急,先試著和對方以朋友的方式相處,或通過講述、回憶共同經歷的美好時光來重獲對方的好感信任。但切記,你不能幻想僅僅通過一味地懷舊就重新得到對方的心,更不能用過去來綁架現在的對方。

③ 一些需要規避的做法

  • 毫無顧忌地入侵對方的個人邊界。比如電話/微信轟炸,強行要與對方見面,甚至在對方常出沒的地方蹲點,等等。你要記住,你們已經不再是戀人關係,邊界應該要先退回到熟人、甚至是陌生人的距離。
  • 試圖操控對方。比如哀求,上演苦肉計,或是試圖用過去的事情綁架對方。
  • 讓對方對自己予取予求。你也要記住,即使你是復合的發起方,也不是只要事事妥協,對方就會回到你身邊。這可能僅僅會增加對方的負擔,或是對你的輕視和利用。好的關係是相互和平等的,想要重新努力愛對方,也應當從愛自己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