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係中,我們為什麼希望對方能夠「懂得自己」?心理學告訴我們:「每個人之所以希望被他人所懂,是源於『自我印證』的需要。我們對自己的看法,是需要被『他人對我們的看法』所印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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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號簡介|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會喜歡的泛心理學。

最近,我們在後台收到這樣一條留言:「KY,我和他交往三年多了。雖然,我總是努力讓他了解更真實、更全面的我,我會不斷地和他分享我的喜好以及我的情緒、想法、態度,但是,我有一種感覺,他並不懂我。這種感覺讓我覺得很孤單也很悲傷。我該怎麼辦呢?」

我們今天的文章就要和大家聊聊:這種被人了解和懂得的需要究竟是什麼?什麼情況會讓我們覺得自己在關係中是不被懂的?以及究竟該如何讓愛人懂得我們?

並不是一個人了解我們,我們就會感到「被懂了」

當我們說「希望對方很懂我」的時候,首先指的是希望這個人「了解」我們。

這種了解,不僅僅意味著對方能掌握一些關於我們的信息,還意味著「對方眼中的我們」與「我們眼中的自己」在大體上是一致,比如,當對方認為你是一個責任心強的人,而你也是這麼認為自己的。

了解是全面的,這其中既包括了解「我們是怎樣一個人」,也包括對我們的喜好、想法、需求的了解。同時,全面也意味著,無關對錯或好壞。試想,如果一個人只看到了你的優點,你顯然會覺得對方其實並不真正了解你。

但,「懂得」也不僅僅是一種知識/信息性的了解(understanding isn't knowledge alone)(Hudson,2014),它還包含了一種接納與肯定。當我們說「你懂我」的時候,除了信息,我們還感受並表達了一種情感上的聯結和信任(Collins & Freeney, 2004; Hudson, 2014)。

此外,「懂得」也是行為性的,我們是在他人滿足我們需求的行動中,感受到「被懂得」。「懂得」包含了一種行為與語言上的支持。當我們接收到這樣的行為,尤其是當我們還沒有用語言提出自己的需求,就接收到了這些行為,我們就會有強烈的「被懂得」感。

人們為什麼需要被懂得?

每個人之所以希望被他人所懂,是源於「自我印證」(self-verification)的需要。

我們對自己的看法,是需要被「他人對我們的看法」所印證的。在此之後,這些被印證的部分,才會最終成為我們自我概念的一個部分(self-concept)(Swann, Chang-Schneider & McClarty, 2007)。比如,我們認為自己是一個責任心強的人,但周圍人卻都不這麼認為,我們就會懷疑,自己究竟是不是責任心強的?

尤其是最親密的、我們自己最在意的人,我們通過被他們看見,感到自身的存在,也通過他們的懂得,提高我們接納、喜愛自己的程度。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選擇一雙足夠溫柔的眼睛,做自己最親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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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會影響人們在關係中所感受到的「被懂得」?

雙方能否相互了解,或是表達接納與肯定時的方式,又或者在滿足對方需求時的態度與手段等等,都會影響到人們在關係中所感受到的「被懂得」。

1. 雙方的差異

當親密關係中的雙方在價值觀、生活方式等方面截然不同時,彼此就會很難相互了解。比如,一方樂於社交,而另一方更享受兩人獨處的時間,那麼前者所看到的後者可能就會是「孤獨的、退縮的」,而後者對自己的看法可能是「內向的,自足的」。前者無法看到後者真正的想法、感受與需求,而後者也同樣很難真正了解前者。

2. 批評式與指導式的溝通方式

有些人在了解他人的喜好、想法與個性之後,會習慣性地採取批評/指導的溝通方式,不僅如此,他們的批評/指導,還可能會隨著對他人了解的深入而愈演愈烈。這些人通常會有一種「救世主情節」(Messiah Complex),覺得對方如果少了自己的批評/指導,就很可能會一事無成。

比如,伴侶的其中一方得到了一個機會想要跳槽,當他在與另一半分享自己的想法時:

批評式溝通的人會說,「你總是這樣做事情三分鐘熱度,你能確定到了新的公司、新的崗位自己就能做好嗎?說不定過陣子又要跳槽了,你總這樣三心二意,對自己和對我們的關係都是不負責任的」。

指導式溝通的人會說,「你就不懂了,市面上像你現在這樣穩定的工作太難找了。相信我,你現在要是跳槽了,將來一定會後悔的。你就應該勤勤懇懇地在一份工作中深耕五年、十年,」

採取批評式或指導式的方式溝通的伴侶,即便其實非常了解自己的所有想法和特點,我們還是無法在與他們的相處中感到「被懂得」。

3. 可及性與回應性的不足

在關係中的可及性(accessibility),指的是「我知道,需要的時候我便能找到你,而且我也知道,那時你(的支持)也是可以被我獲得的」(Collins & Feeney , 2004; Novak, Sandberg,Davis, 2016)。

可及性的不足,就會讓我們無法相信,當有需要的時候,對方有可能會幫助我們。可以說,對方在關係中是否可及,直接影響著我們所感受到「被懂得與否」。

而回應性(responsiveness)則指的是,對方是否對我們的需求保持敏感,是否能夠及時地在言語或行為上回應我們,以及這種回應是否是支持性的。當回應性不足時,也就意味著對方未必了解我們、未必接納我們,也未必會支持或者滿足我們的需求,我們也顯然不會覺得自己被這樣一個無回應的人所懂得。

不僅如此,回應性還影響著關係中的可及性。當我們覺得對方對自己始終有著支持性的回應時,我們也會更願意去接近對方,而當對方的回應性不足時,我們便會覺得對方是不能被自己所觸及的,也會更不願意去接近對方。

值得注意的是,回應性,還被認為是親密關係維繫和發展的關鍵(Novak,et al., 2016)。

當一段關係的可及性與回應性都不足時,人們就會覺得自己雖然處於親密關係之中,但卻如同身在孤島,是一種遙遠的、不被懂得的隔絕與空虛的感受。

4. 人的確是無法被完全懂得的

讓我們也不要忘記這樣一個事實,任何人都無法被這世界上的另一個人完全懂得。一方面,人總是在變化的,人們的想法、喜好,包括人格特質都會隨著時間和經歷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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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的變化與他人對我們的了解之間,又總是會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個時間差——我們要給他人了解自己的時間。在這個時間差裡,我們就很容易會覺得對方不懂自己,至少他還沒有跟上我們改變的步伐。你需要給你愛的人更多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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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被懂得?

想要更多地感受到被懂得,你也許需要首先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你想到的那個人。以下是我們為你準備的,送給那個人的Tips:

Rothwell(2010)指出,一個人要真正理解和懂得他人,最重要的是學會「積極傾聽」(active listening)這項技能,這不僅使得人們在溝通中更能了解對方,表達自己接納與肯定的態度,同時也能讓對方感受到自己會在他有需要的時候提供及時的幫助(可及且回應)。

那麼,什麼是積極傾聽的技能?(Rothwell, 2010; wikiHow,2017)

1. 專注

首先,在與對方交流時,你需要不被偏見或其他事情所干擾地,全神貫注地去聽對方所說的話,所要表達的觀點、想法或情緒。你要覺察自己試圖反駁、批判(防禦性傾聽)的衝動,並將注意力重新放到對方的話語中去。在這種專注中,你才能盡可能地了解對方真正的想法,而不是被自身的評判所牽絆(non-judgmen他l)。

另一方面,你還需要通過語言(比如,「你剛才說⋯⋯,所以你是不是⋯⋯的意思?」)或非語言(比如眼神交流、點頭)的方式,讓對方感覺到你在專注地與她交流,你在努力地理解他。

2.共情(empathy)

共情,指的是人們可以通過想像自己身處對方所處的情境時的感受,來理解對方當時的感受,且同時對自身感受保持著高度覺察的一種能力,是一種能夠感同身受,但又不失邊界的一種狀態。

在傾聽和了解對方的過程中,你同樣可以通過非語言(比如,姿態的放鬆、身體的靠近)和語言(比如,「你剛才所說的,聽上去似乎這件事讓你既憤怒又難過?」)來讓對方感覺到,你能夠體會到他的感受,並且你肯定了(validate,並不等於贊同) 他所有的這些感受的存在。

這種肯定就是我們會感受到的「他聽到我了,雖然他不一定贊同我,但他真的聽到了我在說什麼」。這就會讓對方覺得自己(的情緒、想法)被你所了解、接納和肯定了。

3. 確認

積極的傾聽,不僅包含了聽,還包含了對所接收信息的確認。很多時候,人們會在了解並接納了對方的想法或感受之後,急於提供建議或幫助,但這往往並不能讓對方感到被懂得,因為缺少了對信息的確認,對方可能覺得你還沒有聽明白我的需求,以及你只是想快速打發我。

因此,在真正做出言語或行動上的支持之前,你應該先與對方確認需求。不過,在與對方確認需求時,比起冒昧地問「你說吧,需要我做什麼」,你可以試著說,「聽上去,你遇到了⋯⋯,通常大家在遇到⋯⋯的時候,會需要⋯⋯,你覺得呢?」

總之,積極傾聽不僅能提升人們在關係中的回應性,避免了批評或指導式的溝通方式,同時也讓對方在這種被積極傾聽中,感受到被肯定與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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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讓對方感到被懂得,你還需要提高自己的可及性。告訴對方,當他需要支持時,你希望成為他第一個尋求支持的對象,或者至少你會成為始終願意隨時提供支持的那個人——當然你的行為也要能夠證明這一點。

另一方面,你們雙方可以通過增加高品質相處時間(quality time)來提高可及性。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們要一天 24 小時都待在一起。而是,當你們在一起的時候,你要主動與對方進行一些積極、雙向的互動,讓對方感受到你與他相處的時候,是全神貫注的,是對方在需要的時候可以並且能夠及時找到的。

另外,客觀上來說,對方是否能更懂自己,我們自身也對此負有責任。首先,我們需要允許並幫助對方了解我們自己。如前文所述,我們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因此,我們需要學會更清晰、直接地表達自己,包括我們的喜好、看法、需求,尤其是在關係的初始階段,以此來幫助對方更好地了解我們。

正如社會心理學家 Heidi Grant Halvorson 所說,想讓對方更懂你,與其期待對方能與你心有靈犀,不如採用一種更有效的方式,那就是,做一個好的信號發出者,準確而直白地表達你自己。

Dhara Jani 曾在一篇博文中寫道,「為他人所懂,讓我覺得自己好像從渺小到偉大,從低落到振奮,從被束縛到被延展,從陷入絕望到充滿希望」。被他人所懂,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願你被他所懂,也希望你全力以赴地去懂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