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迷精選語錄給你溫暖。這世界已經超負荷地複雜,愛情能不能簡單一點,讓我傻傻地執著就好?

女人迷晚安語錄,相信每字每句的力量。我聽過別人口中的開放式關係,也了解要找到靈魂伴侶並不容易,但我還是想擁著一絲微弱的希望,慢慢地等待唯一的、專屬於我的那個人,轟轟烈烈地降臨,用一百分的愛完整我的生命。

#1

即便孤單吧,只要發自內心地愛著一個人,人生就會有救的。

相遇陽子的那一年,村上春樹 19 歲,有少年的慘綠和身為獨子的孤獨,世界很窄,唯獨貓重要。而高橋陽子留一頭長髮,直至腰際,拒絕燙髮,也懶得化妝,已把自己活得十足個性。

村上春樹事後回想這麼寫,「誰都會做夢,而這正是只有在夢中才看得見的少女。」好像世界全暗了,只有你那處有火光,亮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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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式的告白很迂迴,一如他的小說,他注意到,陽子正以一天一冊的頻率,閱讀《世界歷史》。於是他每日早起進圖書館,算好陽子要讀的那一冊,不讓其他人借,好讓陽子能看到書。

終於熬到最後一冊,村上春樹親手交給陽子,「我想認識妳。」村上春樹式的告白,我喜歡妳,沒有企圖心,卻很有耐性。陽子覺得有趣,他們在神社鐘聲敲響 109 下的那天在一起,真不能小覷文藝青年的意志力。

1971 年,22 歲,他們決定結婚,陽子父親只問了村上春樹一句,「你愛她嗎?」村上春樹點點頭,高橋陽子正式成為村上陽子。

當時,兩個人尚未畢業,一點收入也沒有,卻有一致對生活的追尋與想像——非得結婚,還非得開間爵士酒館,取名彼得貓 (peter Cat),紀念他養過的那隻貓。夫妻對與人交談都沒有太大興趣,索性有爵士樂,作為人生的價值基準,合則來,不合則去。彼得貓見證了村上的前作者時期與夫妻倆的生活,生活要是所有你喜歡的東西。

1978 年,村上到東京明治神宮球場看棒球賽,美籍選手 Hilton 揮出全壘打,村上決定寫小說,「那是種溫暖的感覺,現在我心中仍能感受到。」當晚他開始動筆寫處女作《聽風的歌》,陽子就是他第一個讀者。

有人問陽子,想沒想過那個在爵士酒館切洋蔥,沈默寡言的村上會成名?她亦很酷地回答,「從來沒有哇,到現在我還覺得很怪。他倒是覺得自己很特別,臉上老是帶著『理想當然』的表情。」

村上埋頭寫作越發成名,而陽子把自己的頭髮越剪越短,日本的社會壓力沉,他們就選擇隔著人世一層安全距離。生活之於村上春樹,是早起慢跑,是執筆寫作,是養著一窩貓,是與陽子喝一杯白酒,然後安穩睡著。 「我可以離開我的編輯,但不能離開我的妻子。」村上春樹曾這樣宣告。

身為獨子的村上,內心始終有很強的孤獨感,遇見陽子,始知眷戀是什麼。少女陽子跟村上長大,撒手帶給他陽光,也在黑暗緊握他的手,愛也不必喧嘩,即便孤獨吧,只要發自內心地愛著一個人,人生就會有救的。

#2

愛情是夥伴關係,若是要愛,那麼愛情就是兩個人的責任了。你照顧我,我捍衛你,你愛護我,我心疼你。

哈利王子與梅根相識在 2016 年,當年 11 月,哈利王子在聲明中,證實交往,並強力譴責媒體對於馬克爾的污衊與騷擾。「我不同意媒體將這視為梅根必須付出的代價,或這是遊戲的一部分。這不是遊戲,這是她與她的人生。」

梅根的非裔身份,常被攻擊,哈利王子不客氣地回應,究竟這是幾世紀,怎麼還有明目張膽的種族歧視?對向來保守的英國皇室而言,梅根或許當代了些,非裔身份,長哈利三歲,曾離過婚,但標籤與愛情又有何干?哈利與梅根牽起彼此的手,並不在意。

第三次約會,他們去了南非荒野露營。星空下只有兩個人,一個帳,世界很大,心跳很近,想明白很多事,我愛你,只不過因為你是你而已,什麼身份也不重要,世間教條太多,我希望自始自終我們都做個自由的人,為我們的相信發聲。

求婚場景來得很快,哈利王子遞上特別為梅根設計的鑽戒,戒身是她喜歡的金黃色,三顆鑽,兩顆來自母親黛安娜王妃的遺物,一顆來自南非,這戒有相愛的記憶,也有來自親人的祝福。

梅根點點頭,她看見一個願意為她柔軟,也為她堅持的男人,她迫不及待說好。哈利點點頭,他看見一個有個性有理想,更不輕易退縮的女人。婚禮現場,哈利對梅根低語,You look amazing, and i am so lucky ,她一直以來也是。

他們的愛情裡,除了互相欣賞,更有捍衛彼此的味道。

某次公開活動,有位市民對梅根說,「好開心,有位女性主義者即將加入皇室家族。」梅根笑著回答,「謝謝你,不過哈利也是女性主義者喲。」語氣裡有對哈利的深深驕傲。

兩人在 2017 年 11 月宣布即將結婚,梅根同時表示未來將淡出演藝事業,投身公益慈善。有人問她是否覺得辛苦?她粲然一笑,深情望著哈利,「我不覺得這是犧牲,反倒覺得這是很好的轉變,現在我跟哈利是夥伴了。」

愛情是夥伴關係,若是要愛,那麼愛情就是兩個人的責任了。你照顧我,我捍衛你,你愛護我,我心疼你,我們要一起,為我們的愛情撐開更好的環境。

當哈利遇上梅根,當梅根遇上哈利,不是甜美包裝的童話故事,卻是愛情好真實的樣子——我愛你,因為你是你而已。

#3

我那朵玫瑰,別人以為她和你們一樣,但她單獨一朵就勝過你們全部。哀怨,她的吹噓,有時甚至是她的沈默。因為她是我的玫瑰。

玫瑰跟小王子在 B612 星球誕生,睜眼就有對方,有生以來,小王子這麼想好好照顧好一個東西。愛情最初,是相依為命,是相互凝視,是居然這世界上有人比自己還要重要。

玫瑰是小王子愛的啟蒙,心動的原型,細心澆灌,屏風保護,不忍風吹雨淋,感覺自己心意珍貴。愛人最初,常常沒有自己,想愛她,勝過愛他自己。

玫瑰是小王子的初戀,被愛的人被應允驕傲,芒刺與傲骨,靠得太近會疼,愛也給了人耐心,願意磨合,拿捏輕重,盤算姿態,終於磨掉彼此尖銳的犄角,尋找到足以嵌合彼此體型,適合擁抱的距離。

愛情是我在你的目光裡,感覺了自己存在,從單向的讓我愛你,成了我們,我們是一起的。

當小王子打算離開 B612 星球之際,玫瑰柔軟起來,「別管這個玻璃罩了。我再也不需要它了。」「夜晚的涼風對我是有好處的。」「假如我想和蝴蝶交朋友,就得要忍受兩、三隻毛毛蟲。」「至於那些大的動物,我一點也不害怕。因為我有我的爪子啊。」

愛也不是我們日夜相依,永不分別,而是我比任何人都願意我的愛人懷抱自己的理想,享有自己的遠方。拉開物理距離,我躲在你的呼吸,陪你去每一個地方,愛過的人會知道,親密原來也有很多方法,我們究竟是一起的。

小王子最初愛玫瑰,大概理由簡單,沒有多想,玫瑰是他觸目所及的所有,像青梅竹馬與玩伴。而後,小王子旅行地球,整片玫瑰園朝他盛開,眼花撩亂,恍然大悟,玫瑰並不特別,世上還有這麼多驕傲的玫瑰。

小王子心裡酸楚,而狐狸對他說,「你在玫瑰身上所花費的時間,讓你的玫瑰花變得如此重要。」 世界浩瀚,即刻分心,唯有愛人,佔有你的時間,你心甘情願,你們在彼此身上花的時間,讓你們的愛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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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能並不特別,她也可以被取代,但你有選擇,你選擇了她。 「我那朵玫瑰,別人以為她和你們一樣,但她單獨一朵就勝過你們全部。因為她是我澆灌的。因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為她是我用屏風保護起來的。因為她身上的毛毛蟲是我除掉的。因為我傾聽過她的哀怨,她的吹噓,有時甚至是她的沉默。因為她是我的玫瑰。」——《小王子》

#4

我承認,我放不下你,我常常問我自己,你到底為我做過什麼,我一樣都想不出來。是啊,我很喜歡,真的很喜歡你,喜歡到我自己都怕。我是真的很喜歡你,可是那又能怎麼樣呢?

余春嬌什麼樣的女人,人這一生出來混,總會遇過幾個渣,她早懂的。可張志明這樣一個男人,喜歡到她自己好怕,走到哪裡都想念張志明,她痛恨自己無條件愛他,總是讓渡自己,一封簡訊發出去,

「你不用回來了,不如我走了,我們散了。」 張志明的愛到最後一刻才懂得張狂,這城市沒有余春嬌,怕是太無聊了,身邊沒有余春嬌,怕是太寂寞了。他攬她,他們撞在一起,又好在一塊。

怎麼這麼多人喜歡志明與春嬌呢?大抵純愛只在偶像劇,一個大男孩無怨無悔地愛你好久好久,可春嬌與志明太真實了,愛是兜圈,兜兜轉轉回到彼此身邊。 「余春嬌,是你讓我長大的」——張志明

他們的愛是多舛的生命共同體;他們相愛沒有太好的運氣,她有伴或他有新歡;他們總要拖著手,拉長步伐,爭吵懷疑,才讓人看明白,有時候愛情真是藕斷絲連,勢必要愛過陌生的誰,勢必要滾過他人床榻,勢必幾經跌宕互相糾纏,才知道你好重要。

你好重要,沒有愛過別人我真不知道。

余春嬌像張志明的圓心,無論他曾經流浪多遠,最終都回到她身邊,立地生根。張志明像余春嬌手裡燃起的那根煙,整個城都下禁菸令了,我始終戒不了你,菸氣氤氳,像我身體的每個毛孔都想念你。

如果要愛,我但願我們愛得像志明與春嬌一樣,不必一眼瞬間就白頭偕老,卻要互相想念糾纏到老;我們的愛不必是偶像劇,我要你是我生命中的張志明,我也有本事做你的余春嬌。

#5

若不是愛我一人,那就不要了。

每個女人生命都有一個胡蘭成,男人一生未必遇得上一個張愛玲。

張愛玲遺傳了母親的冥頑,母親在她四歲就離家,打開自己的自由遊歷歐洲。繞了世界一圈回來,她要張愛玲接受新式教育,成為一個新女性。母親又離開,她被托孤在女校,把思念都寄生在文字裡。彪悍的性子落進字裡,那冷眼看著世態的心眼其實熱忱。

張愛玲是一個孤獨的人,因她在家庭的流轉,因家曾是她的囹圄又是她的溫床。張愛玲乖僻疏狂,那一點柔軟的心,只在文學與愛情面前顯影。她原來不想去流浪,所以落在了胡蘭成手心,那一年,胡蘭成三十八;那一年,張愛玲二十四。

「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一聲那麼的深沈,像大海慷慨深邃,像大海暗藏洶湧。胡蘭成人海中尋覓張愛玲,硬生把自己的電話塞進了張愛玲門縫,一個不馴的女子,有一個蠻橫的男子來愛。

胡蘭成有才氣,便愛地很不節制了,他愛過的情人們如上朝的捲軸,民怨四起。張愛玲為什麼還愛?他們結婚沒有見證,沒有祝福,只有一紙婚書:「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胡蘭成很懂她,張愛玲這樣不合格律的女子,本來不需要法律。

抗戰尾聲,他們在烽火中相棲,離散。唯有胡蘭成一口好愛,如果人間要他們別頭,胡蘭成就說:「那時你變姓名,可叫張牽,或叫張招,天涯地角有我在牽你招你」。 胡蘭成這樣一個男人像買家,女人便是貨,貨是新的好,他再娶了妾,再路過許多野花,張愛玲一顆蒸熱的心被放涼。

「若不是愛我一人,那就不要了。」於是活成了虔誠的孤花,讓愛情像不能拒絕的風雨,驟然摧折她。她把他愛到盡頭,分手以後當了金戒指,就怕胡蘭成生活委屈。

當佳人偶遇才子,那是生無可戀,偶遇知音又何必眾裡尋他,愛過就無需可惜,她在愛裡死過,回一封信: 「 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經不喜歡我的了。這次的決心,是我經過一年半長時間考慮的。彼惟時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 張愛玲給了胡蘭成三十萬元的分手費,從此永別。

張愛玲有過人之處,大抵是她用稿費做了分手費:你愛上我的英才,我用英才送走你,揮一揮手,很俊朗瀟灑的。愛得起,便輸得起。

胡蘭成這樣的蝴蝶很多,可張愛玲這麼一朵花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