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紋身一個故事,在長長生命歷程裡,紋下屬於你的歷史,安放那些故事,便能好好地向前邁步了吧。

〈第零章〉

人會讀歷史,但很少會閱讀自己的歷史,即使是傳記,很多時都是旁邊的人側寫。而紋身,就彷如「人生」這本書的書籤⋯⋯就好似某首歌的歌詞、某條街的氣味,勾引著記憶。

然而,這本是冗長的書,很難一口氣讀完,如果不小心讀完了也就真的完了,所以時不時要插一插書籤,不在於讓自己停下來喘息,或讓將來的自己再讀,而是紋完,人生便繼續走下去,永遠知道有這張書籤在,便好。


圖|作者提供

ABOUT MY TATTOOS:

CASE 025
NAME:SANDY 
OCCUPATION:S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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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如果說人生的階段,應是怎樣分,太長沒有代表性,太短,又不夠時間沉澱,用二十年,也許剛剛好。

人生的首個章節,氣焰滿滿,青少年患的是一種叫自我中心的病,還滿是攻擊性,因為世界總是要就著我。

還記得那一天,心想著離家出走。背上了輕便的行裝,走到家樓下的街口,腦中想到的地方都是用腳走過的地方,都是沒有太多選擇的地方。心裡滿是驚喜,卻又滿是懷疑。街上的東西都是流動性的,而且大多都是有指向性的,即使不需要路軌,但路線都是了然於胸,就好似剛看到的鳥兒,說不定是剛好到訪或經過這兒的候鳥,可能是來自澳大利亞的,但牠們既是離家,又非出走,而是人生必經的旅程。想到這裡,我的腳步沈重下來,也許是沒有提腿的理由。這一次的離家出走,歷時 15 分鐘。

後來回想,出走既非因為自由,而是純粹的追求刺激,是一種攻擊的行為,再想想,其實想攻擊的甚至並非家人,可能只是自己。

想在脈搏位置,紋上一種武器,刀劍太鋒芒,槍械太橫蠻;屬於自己的可能是不顧後果的一種消耗品——箭;箭頭刺進身體,傷口或許微小,但處理卻不容易,直接拔出傷害更大,傷口更難癒合,那只好把它永遠留在這裡。

What Happened in Twenty, stay in Twe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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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生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演繹,人生可以是一本書,一本書的長度,可以怎樣量度?回想起一位友人曾經出於好玩造過一件他謂「失敗」的裝置作品,名為〈Length of Time〉,他將日曆拆開,逐頁黏上,最後一本日曆連起來有八層樓高,他說:「這就是一年的長度」。他花了一晚去黏黏貼貼,最後扔了。

根據他的失敗經驗,覺得時間不應該去量度的。也許因為 1999 年 11 月 11 日與 2017 年 12 月 12 日的長度都不同。甚至乎,有些日子,根本不需要去記起。

時間不可逆、不可控,無恥地喜歡跟世人開玩笑。就差這麼一點,你我從此擦身而過,交織不一樣的故事。能超越時間的,或許就是紋在身上的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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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泡的存在,在於帶給幾多人閱讀的機會;花開的價值,在於看過的人,花開過,便是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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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三章的開始,是最茫然若失,在一條路上走,最怕是質疑自己過去每一步的對錯。處理這種不確定性,自己解決不了,唯有去看書,看看前人怎樣說。

想起《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裡的 「Es muss sein」。故事中的托馬斯,在追隨特麗莎回到已被俄羅斯佔領的布拉格,他形容這個決定是「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回想這個重大的決定,這份沉重的愛情,原來不過是建立在一連串的偶然。因為永劫回歸的不存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沒有預演,亦無法改正。就是非如此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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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裡第一章指出,無限重演的時間無休無止的重覆下去,再如何沉重的事件,都會變得輕於鴻毛。

正所謂無三不成幾,人生走到這個章節,都算是活過幾回,再走下去該如何自處?想起上一章節聽過的一首歌:為何還未看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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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閱讀過自己的歷史,都由切實發生過的變成一種非物質狀態,聽過、摸過、聞過的都變得虛無,都只是新一章開始的參考素材而已。

那位喜歡創作失敗品的朋友最後幫我畫了這個圖案。困住我的時計變成了鎖,當時的箭成為了當下的鎖匙;時間既不可控,卻又令人受制,甚至是無尾箭的韁繩,最重要的還是取得平衡。所有事不在於最好,不追求做超人,在乎於恰到好處。至於羽毛,大概是代表自由⋯⋯或者在演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最後箭頭之下還有兩個莫名其妙的圈,他說人有七個輪(?)這一刻的我是在這(?)個位置/狀態(?),正想質疑他的妖言惑眾時,他又說這個圖案剛好是七厘米,箭上還有每厘米的刻度,可以用作量度東西。說到這兒,我又覺得這個「功能」很吸引,便算了。

備註:最後這個紋身託朋友介紹,找來了 Ah Gi(ig: ahgigiha)出手,她每針都落得仔細,更說幾何圖形很難紋。而我最喜歡的,還是她自由發揮的羽毛。